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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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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裡人355
收費了麼?不收費就不用賠!
是70老人求75的老人代著去的!
家裡人要是有孝心,老人用的著去求他人麼?出事了一個個都裝的跟孝子是的,其實,都想打著孝的名義…發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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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小
應該不負責任吧!
據題主介紹,隔壁70歲的小鄰居想去理髮店理髮,拜託75歲的老鄰居帶自己去,老鄰居概然應允。卻不料在一個轉彎的地方把三輪車開翻了,造成小鄰居重傷,索賠48萬。
老鄰居有錯嗎?沒有錯!若是必須說他有錯,那麼,他就錯在一念之間,欣然答應小鄰居的這種請求,從而惹上麻煩。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住在一起的鄰居有事搭個手,幫個忙,其實就是天經地義的。而在幫忙時出了差錯,幫忙者還要負責嗎?
而老鄰居也是應你請求義務帶你去,實無一絲私心,更無一絲一毫得益。如此,他怎麼還會有錯?竊以為,小鄰居自己才應該為此負全責,自找的。
因為,是你主動找到老鄰居,請他帶你到理髮店。至於安不安全,你卻置之不問。三輪行駛時極易出事故,大家有目共睹。而你還要求去坐,出了事不怪你自己怪誰?
說穿了,你是想貪坐他的三輪而不想走路!心裡的“懶”字是你出事的真正原因。因此,愚以為:老鄰居助人為樂沒有錯!求別人幫忙,由幫忙產生出來的意外後果,應該由請求者負全責。否則,做好事的人將會越來越少,誰還敢! -
4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樣的事確實讓人很糾結。你坐人家的車,是自己要求的。人家出義務,做好事幫助你出了事,按說是誰也想不到的事,使受益人變受害人,好人變成施害人,確實是一個戲劇性的轉變。此時受傷的一方全然不顧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提出賠錢要求,情何以堪?用老百姓的話說:真的是良心大大的壞了。
做為騎三輪車的老者,自己都七十多歲了,對鄉親要求坐車本應該拒絕的,可是出於好心,卻熱情的幫了忙。幫忙歸幫忙,你就應該保證人家的安全。否則,出了事,肯定和自己脫不了干係,須承擔一定的責任的。不過,幫助他人卻要出錢包賠損失,對於他來說,這也確實有點冤枉。
按道理說,騎三輪車的老者是不應該承擔民事責任的。首先,坐車是受傷者自己要求的,騎三輪者是出於幫忙,是做好人好事的。如果讓人家賠錢,會傷了好人的心,不利於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只能把華人都變成冷血動物,沒有絲毫的社會公徳心了。
不過出了這樣的事,騎三輪車的老者出於好心,畢竟在這件事上自己也有過錯,適當的對傷者進行一些物質援助也是可以的。如果要求給以賠償,顯然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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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許方倫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
某婦請木工男做傢俱,木工男騎電動三輪帶某婦到集市上去買材料,半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某婦腦神經受損臥床不能行走。經交警鑑定事故責任,責任在肇事貨車司機一方應負百分之九十責任,而木工男因三輪車帶人負百分之十的責任。最終法院依此判決,貨車司機賠償某婦108萬,木工男賠償某婦12萬。木工男在某婦住院期間就已經墊付了5萬元的醫藥費,實在拿不出餘下的7萬元,而貨車司機投了全保,一切賠償皆由保險公司承擔。最後,某婦家屬一紙訴狀將木工男告上法庭,木工男無奈之下,只得求親告友,東拼西湊,最後又由全村人擔保從銀行貸款5萬元把剩下的賬結了才算完事。你說木工男到底冤不冤!可他又能給誰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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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k爺就是這個範兒
這種事情應從理性,良心出發來看待。首先,車主未收車費,再就是鄰居自己願意搭車。初衷是好心好意,但事與願違,只能自認倒黴。如果傷者是車主,鄰居賠錢嗎?
一人做事百人瞧,車主得買點營養品,看望傷者。傷者也不該有非份之想,身上的棉襖只能穿壞,不能被指壞。
鄰居還是好鄰居,遠親不如近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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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堅持總在其中
看到這個不詳之兆,更使我六十九歲的我啟發性又是如何深長感嘆不已,在前些時候我也曾運三輪載人,想一想嘆息的今天,展展眼冷靜的世事歷歷昨天,真是千變萬化的複雜世界啊,老漢七十五了三輪車拉人側翻毀人了竟招來官司賠錢之禍,真是悔不該鑄千錯的難言之隱呀,幸虧以往的平安無事,今天,假如要是我,我要說完全不應該包賠現實責任,要許理性的主動謙虛一點還是可以應付的,舍了父子折了兵?真是冤天枉地,一定不行法律仲裁,絕不能有損心理最大不適,應該共同理性認識,不應該單方面反攻追責,這就是我的此次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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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朱l16
這家人的良心大大的壞了!社會風氣就壞在這些人。人家做好事反而訛人家,全社會應於群而攻之,叫這些人到處都被人沫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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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想交朋友731
說到交通法,確有讓人費解處。如:我們鄰村一個女人騎三輪電動車拉著另外兩個女鄰居出去玩,在一十字路口被一輛單機撞翻,造成一人當場死亡,一輕傷,騎三輪電動車者重傷的車禍,因為撞人者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無錢賠付。後經交管受理,判騎電三輪者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她也為重傷住院治療後成為殘疾了,而以前的好鄰居也成了“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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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蒲守莊
:我認為,75歲帶70歲(三輪車)二者都屬老人又是鄰居日久必有情熱之心,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是最好處理方式,75歲有三輪車,70歲去理髮無車不想走路,想順個便,二都是日久常見傲成熱愛朋友了,但是都不想出事,誰知萬一它就出了個事,70歲翻車骨折,我認為75歲老人,要看對方家和本人,是否有錢無錢來處理這個事,如果7o歲受傷者有錢,付得醫療費,75歲老人平熱情關係少付一點方可,但是7o歲老人也得看75歲老人是否有錢無錢來對待自己,如果75歲老人無錢你問要錢,他拿不出來,沒辦法,也只能是自負藥費治療,想不通就告法院,法院裁定給你負責是有的,如果75歲確實沒有錢,窮光蛋,法院裁定也是對不了現錢,只是說說而以擺了,總之二都相.互理解事後還是朋友吧!謝謝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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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凡人閒聊
要48萬,是否合理,得考慮以下情況
1,這件事既不屬於《民法典》第十九章運輸合同中的第二節客運合同,也不屬於《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非營運機動車無償搭乘人損害"。
2,這屬於一起道路交通傷害事故。首先說人力三輪車,是非機動車。巜道路交通安全法》附則對非機動車做了解釋: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等交通工具"。其次說"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3,這起交通傷害事故,雖沒經過交管部門處理,也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首先明確責任,75歲老人騎人力三輪車在轉彎時操作失誤,三輪車翻車,70歲搭乘人受重傷,75歲老人負全責。其次,因人力三輪車不是有償運輸,70歲老人拜託,屬無償搭乘。無償搭乘人對出現事故,也該自我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雖然是對非營運機動車規定的,但立法精神可適用本起交通事故,應當減輕其75歲老人的賠償責任。減輕多少為宜?是承擔主要責任,即75%的賠償責任,還是60%:40%比例分擔,還是各50:50?人家拉你啥也不圖,又不是故意的。你求人家白坐車。出事了,讓人家賠,鄉里鄉親的,適當少賠點。我傾向於按60%:40%比例分擔。75歲老人多承擔點,佔60%。他可能感到挺冤,現在的問題是,誰讓求你就答應,好說話了。坐上你的車,就要保證安全。70歲老人家也要承擔,少承擔,佔40%。至於這分擔比例合不合適,兩家協商。
4,人身傷害賠償專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5,賠償金額。按照上述賠償專案列出清單,乘以賠償比例,計算出賠償金額。受傷人能否獲得48萬元的賠償,要看計算出的結果。
6,兩家協商,達成協議就賠償。達不成協議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這起交通事故給我們什麼警示?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有人要求無償搭車時,車主答應須謹慎,一定保證安全。出事故要承擔賠償責任。現在的人可不自認倒黴,特別是本單位的女同事,順路捎腳,沒有金剛鑽,別攬磁器活。準備好賠償金再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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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星辰哥弟
70歲的鄰居拜託75歲老人騎三輪車帶去理髮,在路上轉彎翻車,結果70歲老人重傷,重傷者家人向75歲老人索賠48萬。這是明目張膽的訛錢啊!
首先,75歲老人不是出租拉客為生,其次就是70歲老人請求人家幫忙帶的。他載70歲老人是無償幫助的。人家幫忙是情分,不幫忙是本分。現在人家在幫你的途中出了事。子孫就上杆兒的去要求人家賠錢。而且還是48萬元的鉅款。75歲老人好心辦壞事,不僅得罪人還要陪錢。
目前老人已經出了2萬塊錢的醫藥費救急了。但是病人家屬還要向老人索陪48萬元。70歲老人去理髮時,為什麼家裡的年輕人不帶著去呢。可見他的子孫們對老人也好不到哪裡去。一出事了就要錢,他們是把老人當搖錢樹了。
老人出了2萬塊錢也很盡心盡人情了。他也為他樂於助人的精神付出了代價。如果鄰居一定要索陪48萬,已經涉嫌敲詐勒索。75歲老人也可以起訴他們。維護自己的利益。
75歲老人騎三輪車帶著鄰居(70歲)車子翻了,鄰居重傷,現在還在醫院,老人負多少責任?鄰居想去理髮,但車子壞了,所以拜託老人帶著去理髮,結果轉彎的時候車子翻了,現在鄰居家像老人家要48萬,這合理嗎?老人家已出了兩萬塊錢先救急。法律規定賠償的話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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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人想拿70歲老人發家之富,老人受傷,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怪只怪自己為什麼要坐別人的三輪車,鄰居要求75歲老人賠償48萬,如果把老人嚇出三長二短,控怕人家要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