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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再婚家庭的遺產繼承問題,確實會比原配家庭稍微麻煩一些。當然,這裡也僅僅從“如果”角度做一些回答,還是希望每個家庭都平安,幸福。

    回到題主問題:

    能多分還是少分,個人建議還是不要過多去考慮。畢竟“對老婆帶來的兒子也算捨得花錢”。從錢的角度,男方應該還算對得住這個繼子。女方的兒子,從法定繼承角度,可以繼承部分男方個人財產女方兒子,對男方遺產有法定繼承權

    題主提到,女方和女方兒子、男方和男方女兒,共同組成一個四口之家。從描述上可以理解為:雙方子女,在雙方結婚的時候應該都未成年,即相互之間存在扶養關係。

    存在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可以作為繼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

    另外,兒子戶口在哪兒、隨誰的姓,對有沒有繼承權無影響。

    可繼承的份額

    只說一下法定繼承。這裡做兩點提示:要確定好遺產份額、繼承人數量。

    1.關於男方的遺產。

    題主提到“老公很有錢”,這裡要區分清楚哪些屬於老公個人財產(例如,再婚前的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作為男方個人財產)。

    2.關於繼承份額。

    關於法定繼承的份額分配比較簡單:原則上,按照法定繼承人數量均分。

    所以,除了女方、女方兒子、男方女兒等三人屬於其中之列,還要看看男方父母是否健在。

  • 2 # 仁和天下酒

    這個問題好惡毒啊!二婚老公能好好帶前任的孩子,那就知足了,多少孩子在二婚家庭吃盡苦頭,受盡委屈,你還能想到分遺產,真是歹毒!

    如果你們結婚,有做婚前財產公證,那婚後財產你兒子有份,如果財產都是男方的,那要男人有立你兒子財產有份的遺囑,或者目前我所見過的,沒有繼子能分遺產的,過好眼前的日子,才能過好一生,兒孫自有兒孫福,別讓貪念毀了你及孩子,兒若出息,要父母的錢幹什麼?兒子若沒出息,錢給兒子幹什麼?好好把孩子三觀教正,讓孩子獨立,孩子健康優秀才是無價之寶

  • 3 # 明天會更美189179420

    說不定哪天跟你離了,好好的過日子想那麼遠幹嗎?老公S了你好嫁?現在開始想遺產?你老公知道你提這問題,還要你不?

  • 4 # 夕陽紅94978

    看了這個問題,還是不要高估了人性。

    首先要知道丈夫有沒有財產婚前公證。如果有看怎麼說的。如果說婚前財產都歸自己的女兒,那麼繼子就沒份,包括現妻也沒份。

    另外中華遺囑庫,有沒有遺囑。有的話按遺囑執行。

    如果即以上二點,什麼也沒有。繼子屬未成年人,不滿18歲在一起生活的,繼子和親女兒一樣有繼承權。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婚前財產,在離婚時現妻是得不到的。但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遺產是可以分到的。

    這個問題暴露了人心的險惡。別說有人殺妻騙保。妻也在謀劃錢財。你對人家傾其所有,掏心掏肺,捨得花錢。人家惦記的是怎樣爪分財產。既想到遺產,不知有沒有圖財害命的打算。二婚需謹慎。朋友們你們說呢?

  • 5 # 北門俗子

    題主是瞎操心,而且有點不道德。

    如果老婆的前夫死了,沒有什麼如果,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得了,你的假設,就是不安好心,垂涎人家的財產,有詛咒人家的意思,就按你說的如果,人家非正常死亡,你就是最大的嫌疑。

    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父母、子女和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作為你妻子與前夫的兒子,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有權繼承。因為離婚只解除夫妻關係,不解除父母子女關係,雖然孩子隨你老婆,這不妨礙孩子繼承的權利。

    孩子不僅有權繼承親生父親的財產,也有權繼承存在撫養關係的繼父的財產。

    繼承財產時,子女是否能夠多分,那要看子女是否還是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撫養,是否有其他撫養義務人,對於題主所述情況,女兒可以多分,兒子還有他母親撫養,多分很難。

    最後,你繼子所繼承財產,屬於其個人財產,作為你夫妻倆只有保管的權利,沒有使用處分的權利,所以,你繼子分再多的財產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你也不要有非分之想。

  • 6 # 靳樹懷

    二婚,只能得到老婆身子,得心是妄想

    看了這道提問,心裡拔涼拔涼;就象吃了蒼蠅,實在噁心。

    可以肯定,老婆與你組成家庭;是看上了你的錢,沒有一點情。

    老婆帶來的孩子,戶口隨前任,姓是前任的姓,屬於外人。

    老公,管孩吃,管孩喝,是看在他媽臉上,不是應盡責任。

    老公很有錢,捨得叫老婆帶來的孩子花用;這是題主的原話,說明老公寬宏大量。

    如果現在老公死了,老公的家產,老婆帶來的孩子能不能分?這個提問太狠毒,就像萬箭穿心。

    不知現任老公,是何心情;答題者看見提問,都是滿腹憤恨。

    這個提問,一下就暴露了現任老婆的狼子野心;伴老婆如伴虎,說不定,哪時就要了你的命。

    老婆帶來的孩子,與老公養子關係沒有產生,憑什麼遺產繼承?太不自量。

    還想著,怎麼才能多分?肯定能作出,人不作的事情!

    一個別人的孩子,吃了現任老公熟的,不感恩;還想拿生的,用心何其毒也,可恨可恨。

    要是老婆帶來的孩子,能把老公的財產繼承;老婆會千方百計,讓老公早早見閻王。

    二婚,只能得到老婆的身子;要想得到她的心,純屬妄想。

    要離婚的世人啊,趕快悟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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