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5
回覆列表
  • 1 # 小葉的日常Vlog

    音樂是一種藝術,藝術家創作的動力不是經濟收入而是精神享受,音樂下載也許有盜版但是沒有山寨,不會影響到創作的唯一性。真正的藝術家會把藝術和藝術精神的分享作為自己創作的動力。

  • 2 # 一捧梁米

    聽歌要收費,我會選擇妥協。

    哈貝馬斯曾從廣義的文學視角分析資本對人的異化:一開始,透過對哲學、文學和藝術的批判領悟,訓練和培養了能夠進行的理性思考的公眾,使得個體可以透過閱讀和討論進入文化共同體中,形成了文學公共領域,但隨資本主義和大眾傳媒的發展;文學公共領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費的偽公共領域,公眾從批判轉為文化消費;市場規律成為文學,藝術作品的內在法則,不在凸顯理性的公共運用這一公共領域的核心。

    一字一句,放在任何一種藝術的發展史上無不在理。對音樂有一些研究的朋友,大多認同一個觀點:在歷史的長河中,音樂在一步一步的退化。現在的人在乎的是聽歌需不需要收費,是不是我喜歡的明星唱的,火不火。有多少人擁有好的樂感和欣賞好音樂的耳朵,有多少人是真正理性的批判欣賞音樂,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好音樂的價值。

    我們已經來到了資本的時代,大眾傳媒殘忍的將大量資源都獻給那些被大部分人群所接受的簡陋模板生產的音樂,而那些真正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的音樂作品卻往往難以被人理解,從而也難以生存於滾滾的時代浪潮,只能活在人們虛偽的尊敬和昔日的榮耀中。更有甚者,會被一些商家小人抄襲篡改,套個流行的外衣舉著情懷的旗子改頭換面出現於公眾視野,去賺得個盆滿缽滿,還贏得個“難得的好音樂”之名聲。

    所以我們鄙夷憎惡這樣的資本所異化的藝術環境,可卻又不得不妥協於社會發展經濟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副作用。如果我們不付錢,如果我們沒有版權意識,死亡的就會是那些美麗有重量卻又易碎的作品。因此我們付錢,我們替它們維權,我們支援著它們的生存,我們希望這些作品能守得雲開見月明,得到大眾的欣賞。

  • 3 # 亦只分享

    難道不應該這樣嗎

    音樂人也需要生活、需要好的裝置

    不收費你難道讓音樂人流浪靠著嗓子來唱歌

  • 4 # 口矢心今青爭

    當然利於音樂發展,就用周杰倫的一首單曲賣出2億作例子,如果周董發行的是一張唱片估計是賣不到2億的,單曲一首賣3元(便宜方便支付下載),單碟30-300(上街進店,支付等快遞)。

  • 5 # 音樂至傷

    絕對不利於音樂的發展,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支付費用的,但是估計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喜歡的音樂對吧。但是可以設定成自願付費,如果音樂真的打動了他(她),可以自願付費進行感謝,社會不會更和諧嗎。

  • 6 # 汽車無損音樂

    收費應該的,但是別一味一直的收費!差不多就行了。是聽眾把你捧紅的,把歌手的身價抬上去的。如果你的歌一直收費,聽眾一旦不喜歡你了,討厭你了。你就完了!

  • 7 # 為樂吹笛

    網路音樂收費,利不利於音樂的發展?我認為網路音樂收費,肯定是音樂愛好者不樂意的,是不利於音樂發展的。

    也許正是因為收費,使得一首好音樂待字閨中,無人識得其真面目。

    所謂網路音樂,字面理解,應該是想透過無處不在的網路,達到將音樂推而廣之,為廣大受眾熟知,並喜愛的過程,而要收費就難免讓人反感了,與推廣的初衷背道而馳。

    加上枷鎖的網路音樂,一定會被層出不窮,日新月異的其它優秀音樂替代,淹沒在音樂的海洋中。

    因此,我認為網路音樂收費,是一種近視的行為,是不利於音樂發展的。

  • 8 # 綠色音樂

    隨著影視與音樂行業的逐漸成熟,版權意識也越來越強,繼影片付費模式之後,網路音樂也要緊隨其後了。由於國內在音樂付費模式方面沒有經驗,因此最有可能走兩條道路:第一,模仿國內各大影片網站的付費模式;第二,模仿國外音樂付費模式。但是,在付費模式方面複製影片網站的做法真能行的通嗎?中西方音樂市場有很大差異,完全照搬也不太可能成功。而在使用者為音樂付費的習慣尚未建立與監管不完善的背景之下,採取音樂付費模式又會對各方產生怎樣的利弊呢?

    如果模仿影片網站的模式,那未來很可能會出現各大音樂平臺都掌握著不同歌曲版權的狀況。隨著影片網站付費模式對使用者習慣的培養,許多使用者的版權意識愈發強烈,也願意為優質的內容付費。根據《2015年中國網路影片大資料報告》顯示,雖然目前影片行業總體付費使用者數量不到10%,但付費使用者的增長速度卻相當快,所以未來影片行業的付費模式是必然趨勢。另外,目前支付渠道的愈發便利和多樣化也會對付費模式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從上述情況來看,影片網站的付費模式遷移到音樂平臺,也應該有很好的效果,但實際的問題在於,音樂和影片有很大的差異,網際網路音樂複製影片付費模式會給使用者帶來不便。一個影片的長度通常在二十分鐘、四十分鐘甚至一兩個小時左右,而一首歌的長度最多不超過五分鐘。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各大音樂平臺都像影片服務商那樣購買不同內容的版權,那麼就會出現使用者為了聽不同的音樂下載好幾個應用的情況,就像我們會為了追不同的劇去不同的影片平臺。但是,影片網站的格局已經基本穩定,由幾大巨頭瓜分,加之影片的長度都是幾十分鐘,使用者也不會覺得太辛苦。

  • 9 # Jaketyu

    確實不利於音樂的發展,但是音樂人就是靠音樂掙錢,現在的創作音樂的人音樂是單純的只是被現實社會利益話了!所有的歌曲只要一火就馬上限制你免費聽!網紅把很多沒有紅的歌免費的!給唱紅了唱收費了!

  • 10 # 趙日金141

    過去聽音樂,除了收音機,電視機播放的外,磁帶,CD,都要花錢買,且價格不低,一盒磁帶,不過20首歌曲,6.5元一盒,貴的一盒20多元,一張CD,不過30首歌曲,便宜的20元,貴的200元。現在網上各音樂播放器軟體,開始收費,其實,價格便宜多了,一個月10幾元會費,可聽與下載幾百首歌曲。

    網路音樂收費,與音樂的發展毫無關係,歌曲歌詞寫的好,曲調編的好,歌手唱的好,自然有人欣賞。不好聽,即使免費,也沒人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歷史年表,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