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用排氣道
1、廚房宜設共用排氣道,無外窗的衛生間應設共用排氣道。
2、廚房、衛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採用能夠防止各層迴流的定型產品,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排氣道斷面尺寸應根據層數確定,排氣道介面部位應安裝支管介面配件,廚房排氣道介面直徑應大於150mm,衛生間排氣道介面直徑應大於80mm。
3、廚房的共用排氣道應與灶具位置相鄰,共用排氣道與排油煙機連線的進氣口應朝向灶具方向。
4、廚房的共用排氣道與衛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分別設定。
5、豎向排氣道屋頂風帽的安裝高度不應低於相鄰建築砌築體。排氣道的出口設定在上人屋面、住戶平臺上時,應高出屋面或平臺地面2m;當週圍4m之內有門窗時,應高出門窗上皮0.6m。
二、對於燃氣的排風的規定如下:
1、住宅內各類用氣裝置的煙氣必須排至室外。排氣口應採取防風措施,安裝燃氣裝置的房間應預留安裝位置和排氣孔洞位置;當多臺裝置合用豎向排氣道排放煙氣時,應保證互不影響。戶內燃氣熱水器、分戶設定的採暖或製冷燃氣裝置的排氣管不得與燃氣灶排油煙機的排氣管合併接入同一管道。
三、建築裝置的通風的規定如下:
1、排油煙機的排氣管道可透過豎向排氣道或外牆排向室外。當透過外牆直接排至室外時,應在室外排氣口設定避風、防雨和防止汙染牆面的構件。
2、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的廚房,應設定供廚房房間全面通風的自然通風設施。
3、無外窗的暗衛生間,應設定防止迴流的機械通風設施或預留機械通風設定條件。
4、以煤、薪柴、燃油為燃料進行分散式採暖的住宅,以及以煤、薪柴為燃料的廚房,應設煙囪;上下層或相鄰房間合用一個煙囪時,必須採取防止串煙的措施。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中關於暖通和空調的通風系統要求如下:
1、機械通風系統的進風口應設定在室外空氣清新、潔淨的位置;
2、廢氣排放不應設定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帶;
3、機械通風系統的管道應選用不燃材料;
4、通風機房不宜與有噪聲限制的房間相鄰佈置;
5、通風機房的隔牆及隔牆上的門應符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
一、共用排氣道
1、廚房宜設共用排氣道,無外窗的衛生間應設共用排氣道。
2、廚房、衛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採用能夠防止各層迴流的定型產品,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排氣道斷面尺寸應根據層數確定,排氣道介面部位應安裝支管介面配件,廚房排氣道介面直徑應大於150mm,衛生間排氣道介面直徑應大於80mm。
3、廚房的共用排氣道應與灶具位置相鄰,共用排氣道與排油煙機連線的進氣口應朝向灶具方向。
4、廚房的共用排氣道與衛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分別設定。
5、豎向排氣道屋頂風帽的安裝高度不應低於相鄰建築砌築體。排氣道的出口設定在上人屋面、住戶平臺上時,應高出屋面或平臺地面2m;當週圍4m之內有門窗時,應高出門窗上皮0.6m。
二、對於燃氣的排風的規定如下:
1、住宅內各類用氣裝置的煙氣必須排至室外。排氣口應採取防風措施,安裝燃氣裝置的房間應預留安裝位置和排氣孔洞位置;當多臺裝置合用豎向排氣道排放煙氣時,應保證互不影響。戶內燃氣熱水器、分戶設定的採暖或製冷燃氣裝置的排氣管不得與燃氣灶排油煙機的排氣管合併接入同一管道。
三、建築裝置的通風的規定如下:
1、排油煙機的排氣管道可透過豎向排氣道或外牆排向室外。當透過外牆直接排至室外時,應在室外排氣口設定避風、防雨和防止汙染牆面的構件。
2、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的廚房,應設定供廚房房間全面通風的自然通風設施。
3、無外窗的暗衛生間,應設定防止迴流的機械通風設施或預留機械通風設定條件。
4、以煤、薪柴、燃油為燃料進行分散式採暖的住宅,以及以煤、薪柴為燃料的廚房,應設煙囪;上下層或相鄰房間合用一個煙囪時,必須採取防止串煙的措施。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中關於暖通和空調的通風系統要求如下:
1、機械通風系統的進風口應設定在室外空氣清新、潔淨的位置;
2、廢氣排放不應設定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帶;
3、機械通風系統的管道應選用不燃材料;
4、通風機房不宜與有噪聲限制的房間相鄰佈置;
5、通風機房的隔牆及隔牆上的門應符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