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博陵郡,所屬地區河北省衡水市
春秋時,境域屬鮮虞國。
戰國時,縣境初屬中山國,後歸趙國。
秦時,屬鉅鹿郡。
西漢始置安平縣,並於縣治西南25裡處角邱置谷邱縣,均屬涿郡。
新莽時,安平稱廣望亭。
東漢初,復安平縣原名,並廢谷邱縣。建初四年(79年),隸樂成國。延熹元年(158年),安平初屬安平國,後隸博陵郡,郡治安平城。統安平、安國、南深澤、饒陽四縣。
三國魏時,安平仍屬博陵郡。
晉時,於安平置博陵國。統安平、饒陽、安國、南深澤四縣。
北魏、北齊、北周時,安平皆屬博陵郡。郡治仍在安平縣城。
隋開皇三年(583年),罷郡設州,安平改屬定州。十六年(596年),更屬深州。大業二年(606年),還隸定州。三年(607年),廢州置郡,定州改為博陵郡。大業九年(613年),改博陵郡為高陽郡,安平仍屬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安平改屬深州,州治初為安平,尋徙饒陽。貞觀十七年(643年),廢深州,安平還屬定州。先天二年(713年),復屬深州。
北宋、金時,安平屬深州。
元太祖十九年(1224年),廢深州,安平改隸南平州,併為州治,領饒陽。太宗七年(1235年),南平州廢,安平復隸深州。中統二年(1261年)改隸真定路晉州。
明時,安平縣屬真定府晉州。
清初,縣仍隸晉州。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改屬深州。
民國二年(1913年),廢州制,縣屬直隸省范陽道,次年范陽道改為保定道,安平仍屬之。
民國十七年(1928年)7月,直隸省改河北省,直領安平縣。
別名,博陵郡,所屬地區河北省衡水市
春秋時,境域屬鮮虞國。
戰國時,縣境初屬中山國,後歸趙國。
秦時,屬鉅鹿郡。
西漢始置安平縣,並於縣治西南25裡處角邱置谷邱縣,均屬涿郡。
新莽時,安平稱廣望亭。
東漢初,復安平縣原名,並廢谷邱縣。建初四年(79年),隸樂成國。延熹元年(158年),安平初屬安平國,後隸博陵郡,郡治安平城。統安平、安國、南深澤、饒陽四縣。
三國魏時,安平仍屬博陵郡。
晉時,於安平置博陵國。統安平、饒陽、安國、南深澤四縣。
北魏、北齊、北周時,安平皆屬博陵郡。郡治仍在安平縣城。
隋開皇三年(583年),罷郡設州,安平改屬定州。十六年(596年),更屬深州。大業二年(606年),還隸定州。三年(607年),廢州置郡,定州改為博陵郡。大業九年(613年),改博陵郡為高陽郡,安平仍屬之。
唐武德四年(621年),安平改屬深州,州治初為安平,尋徙饒陽。貞觀十七年(643年),廢深州,安平還屬定州。先天二年(713年),復屬深州。
北宋、金時,安平屬深州。
元太祖十九年(1224年),廢深州,安平改隸南平州,併為州治,領饒陽。太宗七年(1235年),南平州廢,安平復隸深州。中統二年(1261年)改隸真定路晉州。
明時,安平縣屬真定府晉州。
清初,縣仍隸晉州。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改屬深州。
民國二年(1913年),廢州制,縣屬直隸省范陽道,次年范陽道改為保定道,安平仍屬之。
民國十七年(1928年)7月,直隸省改河北省,直領安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