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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瓜哥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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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晟誠說卡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只問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逾期之後我們要做什麼?
一是盤清底子。已經負債,一般來說,不僅是把老本蝕了,還欠下不少外債,只能一筆一筆地把債弄清,針對情況,按照輕重緩急,制定計劃。
二是反省自己。多找主觀原因,不強調客觀,把出現的問題的原因詳細分析,並認真加以總結。
三是坦然面對。既然負債累累,就有催債電話或者上門討債的,能協商的儘量協商,協商不了的就先不管他,因為雙方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也就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欠債還錢是沒錯,但需要時間。
晟誠建議先找個工作穩定下來,選擇自己熟悉或者喜好的領域,低下頭來,好好學習,熟練掌握技能,結合自己的特長,一步一個腳印,紮紮實實走好每一步,重新打拼屬於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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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加百曉生
其實信用卡還款只是針對持卡人一個人,沒有什麼連帶責任,如果長時間逾期造成銀行起訴或者執行,那就針對持卡人名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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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勻楓財技大兜底
老婆同老公能分得清信用卡的還款義務,那麼能分得清家庭的資產歸屬嗎?即使能分得清家庭的資產歸屬,難道能阻止老公去變賣共同財產去還債嗎?如果以上這些都做不到,那麼針對老公的信用卡透支,僅僅簽署一個協議,有什麼用呢?
夫妻兩個人互相簽署的任何協議,僅僅對夫妻兩人有限,不能對抗外部的善意第3人。打個比方,假如夫妻雙方共同買了一個房子,夫妻兩人簽署一個協議,講清楚房子歸老婆,貸款歸老公去還,但是如果房子逾期嗯,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進入收回房子進行拍賣。那麼雙方籤的協議沒有任何一點用處。房子該賣還得賣,銀行貸款該還還得還。
但是信用卡債務稍微有些不同,從一定程度上看,信用卡債務是銀行針對個人的特殊債務。那麼銀行只能針對信用卡欠款人進行追討,不能去涉及第三方。即使信用卡欠款人無法聯絡,按照監管規定,銀行可以找到緊急聯絡人,但是也僅僅是詢問欠款人的聯絡方式,並且告知欠款人的借款情況,同時希望緊急聯絡人可以轉告給借款人資訊。銀行都不能要求緊急聯絡人幫助歸還欠款或者予以催收。
銀行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確實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借款人進行還款。在銀行勝訴的情況下,借款人如果不能履行法院的判決,銀行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那麼此時也只能執行借款人可以擁有的資產,或者其可以合法分配的資產。在此情況下,我們就知道這個夫妻間的協議籤與不籤,其實任何用處都沒有。
只要夫妻還擁有著共同資產,那麼銀行就有權利去申請進行分割,所以夫妻兩人針對信用卡欠款進行約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那麼夫妻二人進行離婚,是否妻子可以保全資產呢?但是如果離婚是發生在丈夫信用卡債務發生之後,那其實這就需要辨別信用卡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但凡信用卡透支用款中,有用於家庭共同開支的專案,基本上法院都會採信信用卡債務為雙方共同債務。
所以夫妻間只要還存在著婚姻關係,其實財產的分別管理是很難被舉證清楚的。大多數時候法院會偏向善意的第三方進行判定。這就是我們過去古話所說的“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的原因了。有時候夫債妻償雖然感覺到非常冤屈,但是因為雙方財產無法正確分別,那麼也就只能被捲入其中無法自拔了。
那麼此時應該如何妥善處理呢?收回老公信用卡,同銀行進行協商還款或者分期還款方案,這可能是最現實的方案了。另外如果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家裡也沒有其他欠款,那麼也可以不用去管理了。這個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經很淡薄的前提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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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是吳哥
老婆同老公能分得清信用卡的還款義務,那麼能分得清家庭的資產歸屬嗎?即使能分得清家庭的資產歸屬,難道能阻止老公去變賣共同財產去還債嗎?如果以上這些都做不到,那麼針對老公的信用卡透支,僅僅簽署一個協議,有什麼用呢?
夫妻兩個人互相簽署的任何協議,僅僅對夫妻兩人有限,不能對抗外部的善意第3人。打個比方,假如夫妻雙方共同買了一個房子,夫妻兩人簽署一個協議,講清楚房子歸老婆,貸款歸老公去還,但是如果房子逾期嗯,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進入收回房子進行拍賣。那麼雙方籤的協議沒有任何一點用處。房子該賣還得賣,銀行貸款該還還得還。
但是信用卡債務稍微有些不同,從一定程度上看,信用卡債務是銀行針對個人的特殊債務。那麼銀行只能針對信用卡欠款人進行追討,不能去涉及第三方。即使信用卡欠款人無法聯絡,按照監管規定,銀行可以找到緊急聯絡人,但是也僅僅是詢問欠款人的聯絡方式,並且告知欠款人的借款情況,同時希望緊急聯絡人可以轉告給借款人資訊。銀行都不能要求緊急聯絡人幫助歸還欠款或者予以催收。
銀行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確實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借款人進行還款。在銀行勝訴的情況下,借款人如果不能履行法院的判決,銀行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那麼此時也只能執行借款人可以擁有的資產,或者其可以合法分配的資產。在此情況下,我們就知道這個夫妻間的協議籤與不籤,其實任何用處都沒有。
只要夫妻還擁有著共同資產,那麼銀行就有權利去申請進行分割,所以夫妻兩人針對信用卡欠款進行約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那麼夫妻二人進行離婚,是否妻子可以保全資產呢?但是如果離婚是發生在丈夫信用卡債務發生之後,那其實這就需要辨別信用卡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但凡信用卡透支用款中,有用於家庭共同開支的專案,基本上法院都會採信信用卡債務為雙方共同債務。
所以夫妻間只要還存在著婚姻關係,其實財產的分別管理是很難被舉證清楚的。大多數時候法院會偏向善意的第三方進行判定。這就是我們過去古話所說的“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的原因了。有時候夫債妻償雖然感覺到非常冤屈,但是因為雙方財產無法正確分別,那麼也就只能被捲入其中無法自拔了。
那麼此時應該如何妥善處理呢?收回老公信用卡,同銀行進行協商還款或者分期還款方案,這可能是最現實的方案了。另外如果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家裡也沒有其他欠款,那麼也可以不用去管理了。這個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經很淡薄的前提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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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離婚,那麼必然需要協商債務怎麼處理,如果協商的結果是債務歸屬於你老公,你就不用還。如果協商不成,那麼法院起訴離婚,那麼債務的處理就是法院判決,判決的依據就是這筆錢花在哪裡,如果用在家庭生活上面,那麼仍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你們需要一起還。
如果你們不打算離婚,那麼這個協議,就沒有任何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