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麼是職務與職級並行?
所謂“職務”,這好理解,比如XX是財務處處長,處長就是XX的職務。
職務意味著權力,當然也意味著責任,必須對這塊業務負責。
職級不是領導職務,是另外一套晉升體系,體現公務員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依據,職級本身不具有領導職責。
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意思:
由於處長等領導崗位少,一般人始終晉升不上去,與此對應的是工資待遇也漲不上去,這樣許多人就會失去工作熱情。
現在改革就是要避免這種情況,升不上去的人可以透過職級晉升,就算不當領導,也可以享受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這樣能調動大家的積極性。
所以,職務與職級並行,是有利於調動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的積極性的,當然這也是改革初衷。
此外,公務員晉升職級,並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意思是,職級只與個人待遇有關,與職務相關的權力、職務待遇都沒有關係。
02 怎麼劃分公務員的職級?
首先,要明確一個基礎概念。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三類。
這裡說的是第一類,綜合管理類。
原先,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有非領導職務一說,分為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調研員、副巡視員、巡視員八個級別。
現在,取而代之的職級序列是: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十二個級別。
具體對應關係如下圖:
03 職數有沒有限制?
先看部委機關
改革後,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而在改革前,規定是這樣的:
部委層面,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不得超過該機關廳局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視員不得超過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的40%;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75%。
大家要注意的是,不能光看比例,還要看基數!!!
改革後
調研員最多可以佔到全部機關綜合管理類崗位總人數的近三分之二。再加上巡視員層級的12%,以及眾多的處長、司局等領導崗位。
看看這個比例已是多少?想想退休時的情況,大體心中會有數了。
強調一點,部委機關沒有對一到四級主任科員的人數進行限制。
再看省級機關
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5%。
此前,省直機關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不得超過廳局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視員不得超過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的30%;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
跟上面的解讀差不多,幹部退休相對大機率有處級待遇。儘管機率比部委低點,但也比以前高了很多。
再來看市級機關
市級領導班子一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5%。
市級機關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0%,其中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二級調研員總數的5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對比原先的規定:
地級市機關層面,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調研員不得超過調研員和副調員職數的30%;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不得超過鄉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
機率大幅提升!!
最後看縣級機關
縣級領導班子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0%,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20%。
縣(市、區、旗)、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不用說,這等於是為基層公務員待遇晉升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04 職務晉升年限如何規定?幹了幾年可以提拔?
此前說的都是好訊息。但是在晉升年限方面,對於部委、省直機關來說,則有點不好說了。
先來看新的檔案規定:
(一)晉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二)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三)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四)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五)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副職或者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六)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七)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八)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九)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十一)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從晉升年限來看,新規定有利於基層幹部,不利於省直機關、部委機關年輕人。
具體來說,以下幾點:
(1)鄉鎮機關公務員最高可以晉升到正處級的二級調研員,職業空間往上提升了兩個檔次。而且,本科畢業進入公務員定二級科員,只需要兩年即可提拔副科級的四級主任科員。相比以前的三年,減少了一年。
換句話說,讀三年制的研究生,不如本科畢業直接進入公務員。節約一年,還多了兩年的工作經驗。
(2)省直、部委機關,從副科待遇晉升為副處待遇,以前最低六年,現在是最低八年。
01 什麼是職務與職級並行?
所謂“職務”,這好理解,比如XX是財務處處長,處長就是XX的職務。
職務意味著權力,當然也意味著責任,必須對這塊業務負責。
職級不是領導職務,是另外一套晉升體系,體現公務員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資歷貢獻,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依據,職級本身不具有領導職責。
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意思:
由於處長等領導崗位少,一般人始終晉升不上去,與此對應的是工資待遇也漲不上去,這樣許多人就會失去工作熱情。
現在改革就是要避免這種情況,升不上去的人可以透過職級晉升,就算不當領導,也可以享受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這樣能調動大家的積極性。
所以,職務與職級並行,是有利於調動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的積極性的,當然這也是改革初衷。
此外,公務員晉升職級,並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意思是,職級只與個人待遇有關,與職務相關的權力、職務待遇都沒有關係。
02 怎麼劃分公務員的職級?
首先,要明確一個基礎概念。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三類。
這裡說的是第一類,綜合管理類。
原先,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有非領導職務一說,分為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調研員、副巡視員、巡視員八個級別。
現在,取而代之的職級序列是: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十二個級別。
具體對應關係如下圖:
03 職數有沒有限制?
先看部委機關
改革後,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而在改革前,規定是這樣的:
部委層面,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不得超過該機關廳局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視員不得超過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的40%;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75%。
大家要注意的是,不能光看比例,還要看基數!!!
改革後
調研員最多可以佔到全部機關綜合管理類崗位總人數的近三分之二。再加上巡視員層級的12%,以及眾多的處長、司局等領導崗位。
看看這個比例已是多少?想想退休時的情況,大體心中會有數了。
強調一點,部委機關沒有對一到四級主任科員的人數進行限制。
再看省級機關
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5%。
此前,省直機關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不得超過廳局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視員不得超過巡視員和副巡視員職數的30%;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
跟上面的解讀差不多,幹部退休相對大機率有處級待遇。儘管機率比部委低點,但也比以前高了很多。
再來看市級機關
市級領導班子一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5%。
市級機關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0%,其中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調研員不超過一級、二級調研員總數的5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對比原先的規定:
地級市機關層面,調研員和副調研員職數,不得超過縣處級領導職務職數的三分之一,其中調研員不得超過調研員和副調員職數的30%;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不得超過鄉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
機率大幅提升!!
最後看縣級機關
縣級領導班子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0%,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20%。
縣(市、區、旗)、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不用說,這等於是為基層公務員待遇晉升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04 職務晉升年限如何規定?幹了幾年可以提拔?
此前說的都是好訊息。但是在晉升年限方面,對於部委、省直機關來說,則有點不好說了。
先來看新的檔案規定:
(一)晉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二)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三)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四)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五)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副職或者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六)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七)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八)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九)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十一)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從晉升年限來看,新規定有利於基層幹部,不利於省直機關、部委機關年輕人。
具體來說,以下幾點:
(1)鄉鎮機關公務員最高可以晉升到正處級的二級調研員,職業空間往上提升了兩個檔次。而且,本科畢業進入公務員定二級科員,只需要兩年即可提拔副科級的四級主任科員。相比以前的三年,減少了一年。
換句話說,讀三年制的研究生,不如本科畢業直接進入公務員。節約一年,還多了兩年的工作經驗。
(2)省直、部委機關,從副科待遇晉升為副處待遇,以前最低六年,現在是最低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