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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落袈山

    樓上的下水管在你家,趁夜深人靜的時候給他堵上不就完了嗎?他一用水冒得比你嚴重~他要不用水了,你不也就不漏了嗎~

  • 2 # 停在原地40044718

    我也正遇到類似問題,心煩!我家露臺和鄰居相連,中間有一隔牆。他沒裝修,雨水順著露臺隔牆縫隙流過來,我在自己這邊隔牆根兒開了一個水槽,雖然水流不到露臺來,卻從他那邊牆根兒浸到樓下。我家樓下牆壁都泡漲了。先找物管,物管開始推脫,後來說願意維修,我找鄰居協商,讓他開一下門,物管上門處理。對方說有空就過來開門,結果久等沒回音。再給他打電話,對方都不接了。我以前和對方接觸過兩次,相處還不錯,這次事情和他協商的時候態度也很好,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就不理睬了。而且物管上門只是處理浸水的問題,對他房屋沒有結構影響,他也不用出一分錢。現在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我也沒有辦法了。物管說,只要對方願意開門,他們就處理,對方不開門,他們也不能強行進入。頭痛!

  • 3 # 大有農場

    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影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群,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4 # 亮哥談車

    一、碰到這樣的情況首先你要拍照做好相關的證據留底。建議物業介入,有物業管理方進行中間協商。樓上鄰居實在太不講理的話,需耐下心了,不斷的周旋。

    二、找居委會社群,街道辦幫忙去解決這個問題。有的也可以去協商解決。

    三、找裝修公司去報價。評估一下損失。出具相應的損失報告。

    四、以上問題不能解決的話。那就走法律程式。透過司法途徑解決。除此之外的話,應該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如果法院判決的話,樓上業主再不執行的話只能把它列為老老賴。

  • 5 # 手機使用者5994689473

    暫且不說䃼償,積極推動樓上修䃼漏水地方,修䃼是特別艱苦的事,很少人願意接受,䃼償問題往往到法院見,儘量不要輕易做出此事。

  • 6 # 任我直1

    侵犯了你的相鄰權,解決辦法:一、雙方協商解決;二、透過物業協調解決;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 7 # 馬拉松攝影師

    律師夏曉東

    樓上漏水“淹”了自己家,想必遇到過的業主都知道這事的麻煩,遇到通情達理的鄰居還好,大家協商解決該修修、該賠賠,遇到不講理的業主可就麻煩了,不光沒法溝通有的時候連人都不一定見得到。

    首先需要了解一點,有的時候新房樓上漏水並且為非人為問題的話是需要由開發商來承擔責任的,因為我們目前的新房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而在這期間房屋屬於質量問題漏水,開發商要承擔責任。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第一步就是找物業、街道等有樓上業主聯絡方式的單位,聯絡樓上業主共同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物業、街道出面後對方仍拒絕出面溝通解決問題,我們就只能採取報警的手段要求對方出面解決問題。

    其次是證據收集,對於問題的處理以及後期賠償等問題都需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我們需要對家裡漏水的地方以及漏水後“波及”到的地方拍照儲存。

    最後如果警方出面後仍無法處理問題,那麼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訴訟了,要求對方停止目前的侵害行為並賠償給自己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創建於2019.9.23舉報|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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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東友律師團

    出現這樣的事情我們首先需要判定是哪裡的問題又是誰的責任才能找到責任人要求賠償,有些時候樓上漏水並不一定是樓上鄰居的問題。

    一、第一步查明情況再作判斷。

    發生此類事件,首先要確定和查詢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及時通知物業維修;如果是鄰居造成,那就需要請相關質檢部門對原因及維修方法做出鑑定結論;如果樓上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要求鄰居賠償損失,停止侵害。當樓上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透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並且,當樓上鄰居不主動進行賠償時,受損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將爭議提交到法院處理。

    二、質保期內的房子如何處理?

    一般新房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又還在質保期內,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當然,如果你是最頂樓住戶,發生樓上漏水,必須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的,並且費用也由他們承但。如果因房屋建築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關於證據的收集。

    當發現自家樓上漏水時,可先找小區物業,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與樓上鄰居協商,商討如何修補。也可以求助社群工作人員和警方協助解決。同時做好拍照、錄影留言等證據收集工作,以備不時之需。最好請相關有資質的質檢機構進行評估。此外,如果是產權屬於單位的房屋,可以找單位進行協調解決。在收集了相關證據以後提起訴訟更有利於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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