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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工那點事

    主要還是看當初簽訂勞動合同時有沒有雙方約定工作地點。

    如果當初簽訂合同時,工作地點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公司搬遷的情況下,員工不願意跟隨搬遷,是合理的要求。如果因為員工不願搬遷而導致解除勞動合同,責任在公司,公司需要根據員工工作年限進行賠償,很多公司在搬遷的時候也會出臺賠償措施,比如賠償N或者N+1的平均工資(N是指你的服務年限)。

    如果當初簽訂的合同,願意服從公司跨區域調動,則員工不願意搬遷則認定為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一般不會賠償。當然了,在這一塊如果走仲裁也是很扯皮的事情,其實也沒有多大必要。

    總之,可以在網上先了解一下賠償原則,然後結合公司出臺的政策,理論上來說不會有很大差異,畢竟公司HR就是專業做這個的。

    最後,抓緊時間投入下一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 2 # 姚大二胡侃閒事

    公司搬遷外地,如果雙方勞動合同上明確工作地點,應該按照工作地點執行。如果未明確工作地點,會比較扯,雙方一定需要協商,協商不一致狀況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償金的標準,比較複雜,很多人簡單理解為N+1,但其實條件不同,支付的標準還是有差異的。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如果有興趣可以去我的部落格,裡面有一篇文章詳盡描述。

  • 3 # 柒筱軒i

    這個問題應該學學一汽大眾,當初一汽大眾生產線搬走,許諾誰跟著去重慶,就轉正這是很誘惑人的,當然很多人都沒去因為各種原因。如果企業搬走,應該給予補償。

  • 4 # 我叫汪琪

    工廠搬遷外地,員工能不能得到補償,該不該得到補償,這具體要看你和工廠直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如果在勞動合同裡工作地寫的比較清楚,而且在合同期內沒有變更工作地的說明,那麼工廠搬遷就意味著違約了,你可以直接跟工廠相關部分和人員根據勞動合同索取相應的賠償金。必要時可讓勞動仲裁部門或者司法介入獲取相應的賠償金。

  • 5 # 打聽生活

    隨著工廠的不斷髮展,就會出現在新建工廠或者搬遷的情況,那麼作為員工如果因為一些原因不能跟著搬遷的話,最關心的就是賠償問題。

    因為工作地點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必備條件之一,所以工作地點變更就屬於勞動合同條款的變更,原則上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但在一些特殊條件下也可以單方面變更。

    我們先看看在勞動合同中對於工作地點的約定都有那些情形呢?

    一、最正規的就是約定到具體的某個地址,比如XX工業園1棟或者XX大廈。

    二、有很多公司約定本市、本省甚至全國。這種是不符合規定的,那麼在實際判定工作地點時,會按照員工實際工作地點來判定。舉例:如果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地點只寫了深圳市,但實際上班地點在寶安區西鄉街道XX工業園,那麼視為雙方約定的工作地點為該處。

    三、還有的勞動合同約定了“公司有權單方面變更工作地點”,但實際上也沒什麼用,還是要看具體搬遷的情形。

    公司在變更工作地點時,怎麼樣才算合法呢?

    一、無論勞動合同如何約定,一個大前提就是工廠搬遷是否給員工帶來實質性的影響。

    二、公司對於工作地點變更有符合這幾個條件:1、企業生產經營的客觀因素造成;2、對工資和其他勞動條件不能產生不便利;3、若對員工產生影響,則必須要予以解決。

    三、變更工作地點時要提前告知員工,且是整體性的工作變更,不能是小範圍的。

    四、按照以往案例來說,具體情形如下:

    1、若是在鄉鎮、甚至區等小距離內搬遷的,一般都是支援公司的。

    2、若是在同一城市內搬遷,那麼公司需要對員工的住宿、吃飯、交通等問題予以必要的解決【比如交通補助、班車、宿舍、食堂等】,並且不會影響員工的正常生活,也是可以支援公司的。

    3、若是跨市甚至跨省,基本上必須要徵得員工同意。

    如果公司與員工就搬遷沒有達成一致,且也不符合公司可以單方面搬遷的情形,那麼如何賠償?

    一、原則上是按照工齡給予經濟補償金。

    二、有些公司會額外給一些補償。

    三、其他一些執行完的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年休假等,公司需要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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