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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雄字文強,扶風縣人。齊襄王法章之後代。秦國滅了齊國,子孫不敢稱田姓,所以用法做氏。宣帝時,遷三輔,世代作二千石。法雄起初在郡裡作功曹,後來升至太傅張禹府,舉雄高第,授職平氏長。法雄長於政事,喜歡揭發壞人,盜賊很少發生,官吏百姓畏愛他。南陽太守鮑得上其理狀,升為宛陵縣令。  永初三年(110),海賊張伯路等三千多人,戴著紅帽子,穿著紅衣,自稱“將軍”,進犯沿海九郡,殺了二千名令長。起初,朝廷派侍御史龐雄督促州郡兵士攻擊他們,伯路等投降,不久又聚在一起。第二年,伯路又與平原劉文河等三百多人稱“使者”,攻厭次城,殺長吏,轉入高唐縣,燒官寺,釋放囚犯,頭目都稱“將軍”,一起朝見伯路。伯路戴五梁冠,佩印綬,黨羽越來越多。朝廷就派御史中丞王宗拿著符節調集幽州、冀州各郡兵馬,共數萬人,並提拔法雄做青州刺史,與王宗合力討伐他們。連戰破賊,斬首溺死好幾百人,其餘都逃跑了,收繳器械財物很多。恰逢赦免的詔書到了,賊人還認為軍甲沒有解除,不敢回來投降。於是王宗召集刺史太守共同商議,都認為應當馬上進行攻擊。法雄說“:不能這樣。兵是兇器,戰爭是危險的事。勇氣不可仗恃,不能操必勝之權。賊人如果乘船出海,深入遠島,攻打就不那麼容易。等到赦令到了,可暫時收兵,來安慰引誘他們,勢必解散,然後再想辦法,可以不戰而獲得安定。”王宗同意,立即罷兵。賊人聽了大喜,於是發還擄掠的人。而東萊郡兵獨未解除兵甲,賊人又驚恐,逃至遼東,停留島上。  五年(112)春,缺乏糧食,又包抄東萊間,法雄率領郡兵攻破他們,賊人逃回遼東,遼東人李久等共起斬平他們,於是州界清靜了。法雄每次巡行各部,登記囚徒,觀察顏色,多能得到案情的真假,長吏不執行法令的都被解除印綬而離職。法雄在州四年,升為南郡太守,斷獄省少,戶口增多。郡臨近江沔,又有云夢藪澤,永初年間,多虎狼的侵擾,前太守懸賞招募獵人捕捉,被虎狼之害的很多。法雄便發公文給屬屈道“:凡虎狼之在山林,等於人民之居城市。古時最開化的時代,猛獸不侵擾,都由於皇上恩信寬澤,仁德遍及飛禽走獸。太守雖然不夠仁德,但不敢忘記這種意義。檔案到達後,一律毀壞檻井,不得到山林亂捕野獸。”從此以後虎害稍止,百姓得到安居。在郡幾年,連年豐稔。元初年間死於官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傷感的一句話押韻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