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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志勇L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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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鍾靈毓秀愛你
我和我老公是在公司認識的,婚前我媽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房子名字是我的,15年我們失業了,辦理失業證的時候工作人員和我們說過,如果返鄉創業國家會有創業資金給我們使用。我們帶著孩子回到他家,可是我們沒有領不到創業資金。創業資金要有房和地抵押。我老公身份特殊,他在老家沒有房沒有地,只有一個戶口在那裡。沒有辦法我們只好借錢做一點小生意,有次孩子生病,我們送醫院用他醫保的時候居然沒有交過醫保,我當時就非常生氣,孩子從出生一直到現在我每年都交,居然會沒有,我找當時的工作人員詢問,他給我的回答是當時網不好,可能沒有錄上去,四年,四年一次都沒有交過。後來透過其他熟人勸說,我沒有把這事鬧大。後來我有交照片和錢給孩子辦醫保。到孩子五歲的時候,當地會給沒有房子的人建房。可是我們也沒有,原因是我們在我哪裡有房子,可是這房子是我婚前買的,不算我老公的,他們不管這些。只是說我老公和我結婚房子他也有,我也不想和他們吵,不給我就算,我也不是非要那房子。我就叫老公把他和孩子的戶口遷過來挨我。孩子要戶口才可以上一年級。我們生意也不好,欠十多萬,我們這這邊打工還債。孩子也順利的進一年級了。可是那邊的扶貧打電話給我們,要我們出證明,證明我們已經脫貧,還要證明孩子已經上學了,我當時好生氣,我們戶口在那裡生活困難,他們當沒有看見,現在把戶口遷走,他們要證明。而且有些犯法還在牢裡面,他們倒是把他的房子修好,家電都裝好,反而是我們這樣勤勞的,要靠自己雙手過日子。還不敢說什麼,哈哈哈哈,我只是好笑,所以我在這裡說說,吐吐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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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金老者
我不知道您問的是國家現在的扶貧開發政策還是咱們老百姓一般意義上的扶貧濟困。先說前者,這些年來黨和國家在扶貧(主要指貧困農村)事業上可沒有下功夫,對口扶助,幹部深入貧困鄉村等等措施都耳聞目睹。所以這方面應該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說到個人的扶貧濟困,這是咱們中華民族的美德,應該傳承下去。我個人覺得有能力願望的企業、家庭和個人,如果有此願望,最好與慈善機構或國家民政方面聯絡,幫扶物件由他們選擇確定,咱們出錢出物出力就可以了。因為做為個人或家庭,不可能真正瞭解被救助方的實際情況或需要,自己的能力也難以保證被救助方脫貧致富或達到某一目標,所以透過專門機構來幹這事是最好的。當然,如果被救助者是身邊的人,直接伸手援助更方便,當然也可以出手相援。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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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上到下官民人和,
政經文法時策高明,
各行事業科技推新,
分支共進才好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