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143160127吳世金
-
2 # 阿洪168
問: 村裡的農田被徵用,非農業人口有沒有權利分配徵用款?
答: 非農業人12有沒有權利分配徵用款,得分情況,有些款項是可以分的,有的款項不能分。
首先、村裡徵地分兩種。一種是隻徵地不徵房屋。只徵地不徵房屋,就不會涉及到移民搬遷,這種徵地的方式只對徵收的承包土地依法給予經濟補償,一般來說直接按國家和地方徵地補償標準對被徵地的土地承包人進行經濟補償。
二種是即徵地又徵房屋。即徵地又徵房,就會涉及到移民拆遷,移民徵地拆遷補償款項分多種。
1、承包地使用權的經濟補償。是指對土地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經濟補償。
2、房屋拆遷補償。是指對房屋的經濟價值被拆出的損失補償。
3、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是指對具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本村村民進行宅基地安置補償。
4、人口安置補償。是指戶口退出本村集體,遷移到新居住地要給人口安置補償。
5、青苗補償款。是指在承包地上種植的糧食或者其他經濟林木補償款。
其次、非農業戶口有權分配如下補償款。1、非農業戶口在土地承包期內的承包地被依法徵用,有權獲得承包地徵收補償。《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非農業戶口)的合法權益,承包地被依法徵收的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2、非農業戶口在農村的自建房被依法徵用拆遷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這種情況只補償房子拆出損失費用。
3、非農業戶口在承包地上種植有經濟苗木或者養殖設施投入建設的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進城農戶在農村自己的承包地上種的糧食或者經濟林木以及投資的養殖設施被徵收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再次、非農業戶口不能分配的徵用補償款。1、無法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安置補償。因為非農業戶口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2、無法獲得人口安置補償。非農業戶口在土地被徵用以前就已經遷出村集體,戶口不在本村,不涉及戶口安置,所以沒有人口安置補償。
-
3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非農業人員能否獲得徵地補償相關款項,最重要的是取決於自己是否有承包地且被徵收,自己的承包地被徵收的一定會獲得相應補償,並有資格參與徵地集體收益的分配。非農業人員無承包地的,村裡的土地徵收與其毫不相關,八杆子也打不著。
這是曾從事過農村土地徵收且親戚家土地才被徵收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以及村民自治相關規定,給出的答案。
第一,既然是土地徵收,要獲得補償最重要、最根本的當然是“地”。
農村徵地,農村土地徵收,是圍繞什麼做的文章,是莊稼嗎,是青苗嗎,是土地上的構附著物嗎?的確與這些相關,但這些又都不是最根本的,莊稼、青苗、構附著物離了土地,就無法存在,土地是“皮”,這些是都是“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既然土地徵收是圍繞“地”作文章,那“地”才是硬通貨,不管是什麼戶口,只要當事人的承包地被徵收了的,一定會獲得這一部分土地被徵收的青苗及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相應的生活安置(按徵地面積計算的安置指標),並有資格參與因徵地而衍生的集體收益分配。去年,筆者親戚家的土地被徵收,雖全家人都是非農戶口,但因有土地且被徵收,青苗及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相應的生活安置、集體收益分配一樣都未少,只是將生活安置指標變賣給了社裡的其他人。
第二,有承包地的非農人員,其土地暫未徵收的,有可能會參與徵地的集體收益分配。
這在同一社裡分批次徵地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而某一批次徵地時未徵收到非農人員的承包地,但以後會徵收到。對於這種情況,各地按村民自治的規定透過的方案各不相同,有完全當成集體成員每批次徵地都參與分配的,有打折參與分配的,也有其土地被徵收時才參與分配的。
筆者這裡,對這種情況的規定是:集體擬定、透過的分配方案適當向集體經濟組織中被徵地成員傾斜,對“城鎮戶口有地”等特殊情況要按一定比例納入分配。
筆者親戚所在社去年徵地時,因有承包地的非農人員較多,最後平衡的結果是與有地有戶口人員同等參與集體收益分配,且不論其地是否被徵收,雖部分既有土地又有戶口的人員意見較大,但也只得執行該方案。
回覆列表
村裡的農田被徵用,非農業人口有沒有權利分配徵用款!這個我不知道,也沒有去看過關於這方面的檔案!
只是把我們這個地方的一些情況說一下:
在修公路的時候,佔了幾戶人的承包地,就是這幾戶人家領取補償金,並且,辦為非農業人口,不再和自己的村民小組有任何的關係!也就是,以後,村民小組的地,如果被徵用,不會再有一分錢的分配!
在開發的過程中,有一個村,或者一個村民小組被“一鍋端”,就是全部被徵用!沒有承包地的,戶籍是本村民小組的人,有人頭費!因為,存在土地承包以後出生的孩子,沒有承包
地,外面結婚來的人,沒有承包地!
在房子的補償方面,夫妻一方戶口不在本村民小組,一方戶口在村民小組,能夠得到半份房子的補償!
至於人頭費,沒有的!我們村民小組分錢,是按照村民小組的戶口來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