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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米拉唱歌最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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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程1036630
你要以理服人,給他們宣講一下中國法律,動之以情,講述自己的不易……然後等你死後希望哪天有個想出名的律師為你洗刷冤屈(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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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韓雨峰A
人家是同一村裡出來賣刀的,你搶人家的刀,還傷了一人,你是搶劫犯加殺人犯了,你說你犯這麼大的罪還問什麼防衛,快去投案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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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歲月小公哥
這個問題,諮詢一下律師,我想律師也迷茫!
我不懂法!但懂得,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只要你覺得你沒有犯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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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35509661免了
他拿刀砍你沒砍傷,無罪。你搶刀,搶劫罪。你砍傷他,故意傷害罪。他在醫院死亡了,你罪加一等,故意殺人罪。南京大法官王浩會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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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平與正義是否存在
不算正當防衛,要當他對你生命進行威脅時,你用武器來保護自已才屬於正當防衛,而不是去搶他的東西來保護自已,那個時候他已經沒有任何武器來危害到你生命,你這傷他已經屬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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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56686992987
在威脅到生命安全情況下來不及的情況下反擊正當防衛,人家手裡沒有武器沒有生命危險,你砍人是故意傷害,是死刑,但是你情況特別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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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UFO654321
縱觀中國幾十年案例被認定正當防衛的鳳毛麟角,崑山龍哥案件是特例,不應作為參考,沒有如今資訊時代的傳播,沒有民眾一邊倒的輿論,沒有上級的授意,不會是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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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鋼丁國燕
自帶凶器找上人家門了,就是行兇行為。各種刀具國家嚴格管控,就連裁紙刀都算上了兇器之類刀具管制累了,兩個人同時帶著槍,對方開槍打你,你死了後才能還擊。這樣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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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影資
說個真事吧!
前些年有個人搞工程賠了,拖欠了別人工資,然後那幫人經常會去他家鬧事砸東西。
有一天晚上有十幾個人又跑去他家鬧事,而且都帶著兇器(斧頭之類的),雙方發生口角,動起手來對方打傷他老婆,他急了奪過一把斧頭直接劈死了一個,剩下的人都嚇跑了,然後報的警。他只是去做了口供筆錄,沒負任何法律責任。(正當防衛)
我當時在外地,後來才聽說這事。別的不提,單說一點,在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的時候,第一時間保護家人,那個時候沒有誰還能手下留情,我佩服他,是條漢子!
不過也同情那個被砍死的人,本來可以依法討薪,卻因為法律意識薄弱方法欠妥而付出生命。
不過他從那件事之後,酒不離身,被窩裡都塞酒瓶,沒幾年去世了,令人唏噓……
回覆列表
我來說一下我親叔的經歷:
我嬸借的高利貸沒錢還,我叔都不知道這事。有天三個人來我叔催債,我叔都不知道咋回事,肯定不會給他錢了,然後對方持刀打我叔,我叔和領頭的打起來了,對方的另外兩個是小弟,屬於人多瞎胡人的,我叔成功奪了對方刀並將對方砍傷 ,然後報警,高利貸被醫院帶走治療,高利貸傷者在醫院不配合治療,非要讓我叔先賠錢,不賠錢就不治療,我叔說這算啥事啊,拿著兇器到我家砍我,我出於自身安全將對方砍傷,我還得賠他錢,還要給他醫療費,我叔沒給他。
一個星期之後,傷者就這麼把自己作死在醫院了
死人了事情就大了,後來我叔被判無期徒刑
律師氣的不行,說這是他見過最大的冤案;
高利貸不是當事人借的,當事人不知情,
高利貸持兇器私闖民宅到當事人家裡,並對當事人進行威脅和人身攻擊
當事人出於自衛將對方砍傷並主動報警,對方當時並無生命危險
對方在就醫期間不配合醫院治療導致自身死亡
無論是起因還是後果,都不是我叔主動引起
開始的時候律師說可能會判六年左右,結果很打臉,看結果以為是我叔持兇器私闖民宅砍殺人哪
我叔的事件很符合這次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