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制企業的特點:
一、優點:
2、風險分散在眾多所有者身上,合夥人共同償還責任,使合夥制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較之單一業主制企業大大提高。企業可以向風險較大的行業領域拓展,拓寬企業發展空間。
3、合夥人對企業盈虧負有完全責任,這意味著所有合夥人都以自己的全部家當為企業擔保,因而有助於提高企業信譽。
4、經營者即出資者人數的增加,突破了單個人在知識、閱歷、經驗等方面的限制。眾多經營者在共同利益驅動下,集思廣益,各顯所長,從不同的方面進行企業的經營管理,必然有助於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缺點:
1、法律形式的複雜性。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間的契約建立的,每當一位原有的合夥人離開或者接納一位新的合夥人,都必須重新確立一種新的合夥關係,從而造成法律上的複雜性,透過接納新的合夥人,增加資金的能力也就受得了限制。
2、決策時滯性。由於所有合夥人都有權代表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重大決策都需得到所有合夥人同意。因而很容易造成決策上的延誤與差錯。
3、非經營合夥人承擔風險較大。所有合夥人對於企業債務都負有連帶無限清償責任,這就使那些並不能控制企業的合夥人面臨很大風險。
合夥制企業的特點:
一、優點:
2、風險分散在眾多所有者身上,合夥人共同償還責任,使合夥制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較之單一業主制企業大大提高。企業可以向風險較大的行業領域拓展,拓寬企業發展空間。
3、合夥人對企業盈虧負有完全責任,這意味著所有合夥人都以自己的全部家當為企業擔保,因而有助於提高企業信譽。
4、經營者即出資者人數的增加,突破了單個人在知識、閱歷、經驗等方面的限制。眾多經營者在共同利益驅動下,集思廣益,各顯所長,從不同的方面進行企業的經營管理,必然有助於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缺點:
1、法律形式的複雜性。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間的契約建立的,每當一位原有的合夥人離開或者接納一位新的合夥人,都必須重新確立一種新的合夥關係,從而造成法律上的複雜性,透過接納新的合夥人,增加資金的能力也就受得了限制。
2、決策時滯性。由於所有合夥人都有權代表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重大決策都需得到所有合夥人同意。因而很容易造成決策上的延誤與差錯。
3、非經營合夥人承擔風險較大。所有合夥人對於企業債務都負有連帶無限清償責任,這就使那些並不能控制企業的合夥人面臨很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