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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朝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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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好夏都
彩禮錢,男方給女方的,第一個要排除的當然是男方,如果你覺得屬於男方,那你就想的太美了,名義上給,背地裡要回去,哪有這樣的好事?
彩禮錢當然是歸女方的,女方我覺得包括父母和女兒,這筆錢,父母可以當做女的養育費,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當做私房錢,他們自己商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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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鬱金香137652766
“彩禮錢”到底是屬於誰的呢?
這個問題是這樣看,第一種普遍認為現在一般是說法是我把女兒養大了20多年花了不少錢,理應收回養女兒成本。【有賣女兒的嫌疑】。第二種:說法是,女兒結婚花了不少錢,還辦嫁妝。欠了人情債,要收回來付人情賬。第三種:說法是,女兒出嫁要彩禮錢給兒子結婚用。要是獨生女,就給自己養老錢。
你先要想想彩禮這東西怎麼來的,
在古代廣大農村地區,生了女孩子基本沒有用的,又不能從事生產,又不能傳宗接代,養到十四歲,給點聘禮,然後嫁出去,跟孃家就沒有什麼關係了。
如果災荒年代呢?看看電影1942,對,就是幾斤小米的價格,斷了孃家關係。
所以,在古代,大多時候是吃不飽飯的,人家把姑娘養大給你,你給點聘禮娶回去,聘禮當然是給孃家的,孃家也會置辦嫁妝,到上世紀末都是如此。
但是,現在生活都變好了,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養女兒也當自己孩子養了,兒女同等,不會像以前那樣。
所以,現在的彩禮,正常家庭基本都是會給姑娘帶過來的,但是,是作為姑娘的私房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你要搞明白。
比如我們這邊城市的孩子結婚,男方出房子,女方陪嫁車子,彩禮帶過來,都比較和諧。
而這邊彩禮大約在十萬左右,一般家庭壓力也不太大,想著也是會帶過來的,並沒有什麼矛盾。
但是,某些落後地區,民風淳樸,保留舊社會的風氣,Sunny都照不到的地方,彩禮在30萬以上,且留在孃家,且沒有陪嫁,這才是讓大家無法接受的。
實際上,如果彩禮在十萬左右,帶不帶過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陪嫁多少也無所謂,只要姑娘腦子正常,不扶孃家。
所以,你問彩禮應該給誰的問題,給誰都沒問題,看丈母孃家是不是正常人,是不是為了姑娘好。
彩禮留在孃家,說的過去,才十來萬的事,彩禮給姑娘做私房錢,也是可以的,看孃家是否通情達理,別人要是留在孃家,你也沒辦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