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科技新發現

    2010年之前,房地產一直是中國媒體界排名前三的話題,筆者遙記得2009年有一部大熱的電視劇《蝸居》,講述的就是一線城市房奴的故事,辛辣的內容直接戳中老百姓和管理者的痛點,因此,還暫停播出一段時間,主人公蘇淳內心獨白:房子就是華人身份的象徵,沒有房子就會被人歧視,被排除在固定的圈子之外,房子是強大男人的脊樑,也是弱弱女人的精神子宮;而他的老婆海萍更加直白:要俘獲一個女人的芳心,首先要掏出一疊錢,再送上一套房子,比之任何花言巧語都要強太多了。這兩口子算是標準的中國房奴,貸款二十年,雖然電視劇最終的結果是安排海萍、蘇淳收入提高,日益幸福,但真正的現實向來是:二十年的房奴,真得非常煎熬,心中有個聲音總在呼喊:誰來拯救我?

    顯然,最近幾年,中國房地產的熱度正在減弱,現在的新聞更喜歡報道股市、融資、大資料、貿易戰之類的。房奴的生活日益穩定,漸漸失去新聞價值,但這個群體活得戰戰兢兢,擔心自己的存款不足以應付生活的變故,更不敢談跳槽、辭職、夢想之類的,總之,面對死氣沉沉,二十年如一日的房奴群體,真地需要全社會共同來拯救之,包括房奴自救。

    抵制炒房,讓房子迴歸最本質

    眾所周知,中國社會已給房子添加了太多屬性,使其成為一個絕佳的財富調整工具,也因此重構了中國社會各階層,而房奴則是最經典、最具有代表性的一個群體,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地方管理者、房地產商、拆遷戶和奇葩的房哥房姐們,一個二十年的房奴要服務的物件基本囊括了中國最上流的社會。其實,筆者理解管理者把房子作為調整財富的工具,畢竟,社會需要集中一些資源來建造高鐵、發射衛星、鋪設公路以及掃黑除惡,可以說,社會大環境變好、治安穩定、生活便利、物價平穩,就是對房奴最好的救贖。

    談到房子的價格,還有一個最令人生厭的團隊,民間俗稱“炒房團”,他們是來自溫州的商人,或者有點閒錢的基層炒房者,當一線城市再沒有炒作空間時,這些人又把目光瞄準到北方的三四線城市,相信很多人都記得,石家莊的房子在2016年莫名其妙地從6000元左右,上漲到15000元以上。要知道,在這個非著名的城市中,有很多人月薪僅有3000元,而與之相鄰的經濟最差省會太原,房價也在短短半年時間內翻倍,上漲速度排名全國第六,洶湧勢頭直接引起輿論討伐,更是被管理者約談整改。如此觸目驚心的新聞背後,是更加觸目驚心的排隊搶房者,他們把要求一再降低,郊區於他們來說,已然是核心地段,如果可以,他們甚至願意下沉到鄉里,正如北京房奴在廊坊,石家莊房奴在鹿泉,而太原房奴在榆次等等等等,總結下來,炒房真地是一件傷天害理的事兒,如果說管理者透過房子聚斂財富,還有“建設祖國”的幌子,那麼,炒房人賺錢則是真真正正的吸血鬼。

    顯然,筆者站在道德制高點去勸阻炒飯糰罷手,簡直是痴人說夢,但當經濟危機來臨,房地產也正快速降溫,二手房的價格一再下跌,而且常常是“有價無市”,意思是,房子的價格雖然很高,但很難賣出去,大家在這個階段,都不想當接盤俠,況且,前些天,全國各地出現大面積的“斷供潮”,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基層炒房者”,他們不是溫州商人,更不是老闆家屬,只是普通人“貸款炒房”,邏輯是:房價上漲的速度,高於貸款利息上漲的速度,怎料經濟危機來臨,一切的銀根緊縮,一方面,這些賣不掉的二手房價格連續下跌,另一方面,他們又找不到新的資金,只能“斷供”,等到銀行拍賣完成之後,自己會有一種死裡逃生、元氣大傷的感覺,大概這真的是一種因果迴圈,報應不爽吧!

    以房養老,唯有制度能挽救二十年的老房奴

    現在,二十年的房奴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存不下養老錢”,每個月都要交給銀行數額不菲的貸款,基本上都要連續償還二十年以上。按照中國的收入狀況,年輕人能湊齊首付大都在三十歲左右,也就是說,等大家還清房貸之後,已經是“知天命”的年紀,而有些保守主義者,直接貸款三十年,意味著退休之後,仍要償還貸款,這二十年基本上是人生的“最佳享受期”,既有一定的收入積累,又正直人生壯年,有精力、有體力,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不是事兒,能玩得很high,但因經年累月的償還貸款,使得這種“最佳享受期”大打折扣,加之,育兒成本、車貸信用卡,更讓房奴們焦頭爛額。

    面對焦慮的房奴們,最新頒佈的個稅法案算是有些小溫馨,只要及時申請,房奴們基本上可以省去幾十塊的稅務,但總的來說,真得是杯水車薪,而短期之內,管理者又不會讓房屋價格快速大跌,按照專家理論,房子價格太低會引起國內震盪、民不聊生之類的問題,我們壓根不用弄懂這些經濟原理,就會知道“房子的價格不會低過車子或者麵包的”。

    相比之下,以房養老的制度,更加值得討論思考。在一些徵求意見稿中,有說明道:房屋的擁有者,可以在生前同保險公司簽訂合約,自五十歲開始之後,房主可以按月從保險公司領取“退休金”,當房主去世之後,由保險公司拍賣房子,扣除房主已領走的“退休金”總額,剩餘的按照遺囑轉交給子女。如此制度最大的好處,就是讓房子這個“高額的資產”有機會變現,形成現金流,惠及房屋擁有者,特別是一些城市低保戶,他們常常在市中心擁有一套“金色的房子”,但卻很難享受到它帶來的好處,如果這種制度真能實行,相信會帶給房奴很多的希望和人生選擇。當然,任何制度實行前,總要大範圍地徵求意見,特別是徵求一些兒女的意見,畢竟,父母不把房子全息全影兒地留給孩子,總會在人情世故上難以過關,更何況,中國的房子還存在“產權七十年,但三十年就支撐不住”的情況,敢於接盤的保險公司,顯然要做足功課,否則,真地要血本無歸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摩羯座男生喜歡一個人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