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證和身份證地址不符合,需要去車輛核區車管所辦變更。
相關法規說明: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七條規定: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絡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一)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備案事項,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絡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具體變更流程:
變更機動車行駛證地址手續:
(一)辦事條件:
1、已申領牌證的機動車輛;
2、查封、抵押車輛不能辦理變更地址。
(二)變更地址須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單位車輛蓋公章,私車車主簽名);
(2)《機動車登記表(副表)》;
(3)《機動車行駛證》;
(4)車主的身份證明(單位身份證明是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IC卡,私人是《居民戶口薄》或《居民身份證》或《暫住證》)和影印件;
(5)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單位身份證明是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證》)和影印件;
(6)一張符合制證要求的車輛照片。車輛照片要求:為左前方45度角(掛車和摩托車為左後方45度角)的帶牌號照片,照片中車輛尺寸佔行駛證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7)《機動車登記證書》;
(8)變更地址時車輛需異地管轄的,由接收管轄的交警支、大隊車管部門同意並蓋監理章。
(三)辦事機構:
原發證的公安局交警隊車輛管理所(驗車場)。
汽車行駛證和身份證地址不符合,需要去車輛核區車管所辦變更。
相關法規說明: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七條規定: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絡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一)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備案事項,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絡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具體變更流程:
變更機動車行駛證地址手續:
(一)辦事條件:
1、已申領牌證的機動車輛;
2、查封、抵押車輛不能辦理變更地址。
(二)變更地址須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單位車輛蓋公章,私車車主簽名);
(2)《機動車登記表(副表)》;
(3)《機動車行駛證》;
(4)車主的身份證明(單位身份證明是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IC卡,私人是《居民戶口薄》或《居民身份證》或《暫住證》)和影印件;
(5)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單位身份證明是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證》)和影印件;
(6)一張符合制證要求的車輛照片。車輛照片要求:為左前方45度角(掛車和摩托車為左後方45度角)的帶牌號照片,照片中車輛尺寸佔行駛證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7)《機動車登記證書》;
(8)變更地址時車輛需異地管轄的,由接收管轄的交警支、大隊車管部門同意並蓋監理章。
(三)辦事機構:
原發證的公安局交警隊車輛管理所(驗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