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農民可以到區級定點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看門診,可以到鄉鎮衛生院、區級定點醫院、區屬以外醫院住院治療。
1、參合農民持證到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門診就診時: 衛生院醫生、村衛生所鄉醫,經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進行門診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 到藥房劃價(標明藥品價格),由醫生或鄉醫認真填寫合作醫療證和門診補償登記表(一式三份),讓患者或家屬簽名,直接減免費用(超出家庭賬戶總額部分由患者自付),最後取藥治療; 衛生院、村衛生所有月底填寫好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補償彙總表和結算單後,將報銷聯處方按補償登記表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到鄉鎮農醫所申請報銷所墊資金。
2、參合農民持證到本鄉鎮以外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時: 定點醫院機構醫生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進行門診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到藥房劃價(標明藥品價格),患者交現金開具發票後取藥治療; 然後由患者將報銷聯處方及醫藥發票到本鄉鎮農醫所申請報銷。
3、參合農民持證到鄉鎮衛生院住院就診時: 醫生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有入院指徵者收入住院,醫生及時書寫完整病歷,進行住院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到藥房劃價,患者交現金後取藥治療。 患者出院後,衛生院提供醫藥發票,出院小結(蓋醫院章),各種檢查單,處方複寫件等由患者到本鄉鎮農醫申請報銷。
參合農民可以到區級定點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看門診,可以到鄉鎮衛生院、區級定點醫院、區屬以外醫院住院治療。
1、參合農民持證到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門診就診時: 衛生院醫生、村衛生所鄉醫,經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進行門診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 到藥房劃價(標明藥品價格),由醫生或鄉醫認真填寫合作醫療證和門診補償登記表(一式三份),讓患者或家屬簽名,直接減免費用(超出家庭賬戶總額部分由患者自付),最後取藥治療; 衛生院、村衛生所有月底填寫好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補償彙總表和結算單後,將報銷聯處方按補償登記表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到鄉鎮農醫所申請報銷所墊資金。
2、參合農民持證到本鄉鎮以外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時: 定點醫院機構醫生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進行門診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到藥房劃價(標明藥品價格),患者交現金開具發票後取藥治療; 然後由患者將報銷聯處方及醫藥發票到本鄉鎮農醫所申請報銷。
3、參合農民持證到鄉鎮衛生院住院就診時: 醫生核證核人後,進行合理檢查、診斷,有入院指徵者收入住院,醫生及時書寫完整病歷,進行住院病人登記,開具處方並註明合作醫療證號(一式兩份,一份取藥,一份報銷),到藥房劃價,患者交現金後取藥治療。 患者出院後,衛生院提供醫藥發票,出院小結(蓋醫院章),各種檢查單,處方複寫件等由患者到本鄉鎮農醫申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