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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056662247443

    據我瞭解,是正式交房的時候開始算。

    這個不是從業主拿到鑰匙算,是地產通知了所有業主正式交房的時間開始。

    原則上,物業和地產是兩個公司,在可以交房之前,房子在地產公司下面管理。地產完成房子的建造,達到和業主簽訂的合同的標準,地產連同物業和監理三方檢查簽收。

    房子合格則開始交由物業管理,並開始通知業主收房,這個時候物業就需要收取管理費了。

    有些業主因為一些原因,接到通知之後半年或者一年才接房,物業費一樣是要算的。

    不過因為確實沒有居住,正規的物業會酌情少只收取70%-80%物業費。

    這裡會有些不一樣的情況,買過房的人都知道。

    有些地產因為資金各種問題,交房晚了很長時間。會透過補貼物業費來降低業主的怨言。比如接房時交一年免一年,後面接房的業主延後了半年,但是政策保持,於是就免了半年…

    還有就是房子品質極差…這樣的問題很容易出在一些地產公司物業公司同一個集團,或者物業公司很差(國家對物業公司有考核的,好的物業公司是有等級的,可以去查檢視)。這樣的情況為了安撫一些可能會帶動業主鬧事的刺頭,私底下籤保密協議,免除其三年乃至五年的物業費…

    挺髒的,不過很現實。

    從道理上看,約定交房時間收取物業費合情合理。物業畢竟沒有沾到買房的收益,還要出錢做管理,收取合理費用沒問題。但是現在黑地產,隨便花點錢就能成立一家物業公司,物業對房子的檢驗簽收也就成了一個笑話。

    只是可惜了絕大多數的不知情業主被慫恿當了槍,還沒得到應有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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