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然界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人是自然界發展的產物,決定了人與自然之間結成了發生學意義上的關係。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產物,是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並且和這個環境一起發展起來的”。恩格斯說:“從最初的動物中,主要由於進一步的分化而發展出無數的綱、目、科、屬、種的動物,最後發展出神經系統獲得最充分發展的那種形態,即脊椎動物的形態,而最後在這些脊椎動物中,又發展出這樣一種脊椎動物,在它身上自然界達到了自我意識,這就是人。”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馬克思說:“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於自然之外或凌駕於自然之上的。恩格斯告誡人們:“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民族一樣,決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樣,——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於自然界,存在於自然界的;……”
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依賴於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首先依賴於自然。”馬克思說:“人(和動物一樣)靠無機界生活,而人比動物越有普遍性,人賴以生活的無機界的範圍就越廣闊。從理論領域說來,植物、動物、石頭、空氣、光等等,一方面作為自然科學的物件,一方面作為藝術的物件,都是人的意識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無機界,是人必須事先進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糧;同樣,從實踐領域說來,這些東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動的三部分。人在肉體上只有靠這些自然產品才能生活;不管這些產品是以食物、燃料、衣著的形式還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實踐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現在把整個自然界——首先作為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為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物件和工具——變成人的先機的身體。”
其次,環境創造人,人也創造環境。
馬克思和恩格斯明確提出“人創造環境”的思想。人類要想持續生存和發展,就必須進行勞動。人類正是在改造自然界的生產勞動中,才使人的類本質得到確認。人類比其他一切動物強,在於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的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物件上去;因此,人類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
馬克思主張依靠積極的、能動的實踐活動採實現“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的一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環境造成的,那就必須使環境成為合於人性的環境。”人類的創造必須把改造自然、建設自然、美化自然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樣才是合乎人性的行為。人類的創造活動要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於和最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進行。
最後,人要與自然和諧一致。
早在生態危機初露端倪、還未引起人們普遍重視的時候,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關於人與自然和諧一致的思想。馬克思認為農民的“耕作如果自發地進行,而不是有意識地加以控制……接踵而來的就是土地荒蕪,像波斯、美索不達米亞等地以及希臘那樣。”恩格斯總結了人向自然界索取的教訓後精闢地指出:“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後和再往後卻發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他強調指出,要“認識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體性”。
環境問題,生態問題,人口問題,全球氣候變暖問題,還有近幾年來自然災害不斷,都是人與自然關係不和諧的表現,我們不能肆意的蹂躪自然,只有與自然建立和諧的關係,人類才能更好更持久的發展。
首先,自然界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人是自然界發展的產物,決定了人與自然之間結成了發生學意義上的關係。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產物,是在自己所處的環境中並且和這個環境一起發展起來的”。恩格斯說:“從最初的動物中,主要由於進一步的分化而發展出無數的綱、目、科、屬、種的動物,最後發展出神經系統獲得最充分發展的那種形態,即脊椎動物的形態,而最後在這些脊椎動物中,又發展出這樣一種脊椎動物,在它身上自然界達到了自我意識,這就是人。”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馬克思說:“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於自然之外或凌駕於自然之上的。恩格斯告誡人們:“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民族一樣,決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樣,——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於自然界,存在於自然界的;……”
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依賴於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首先依賴於自然。”馬克思說:“人(和動物一樣)靠無機界生活,而人比動物越有普遍性,人賴以生活的無機界的範圍就越廣闊。從理論領域說來,植物、動物、石頭、空氣、光等等,一方面作為自然科學的物件,一方面作為藝術的物件,都是人的意識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無機界,是人必須事先進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糧;同樣,從實踐領域說來,這些東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動的三部分。人在肉體上只有靠這些自然產品才能生活;不管這些產品是以食物、燃料、衣著的形式還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實踐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現在把整個自然界——首先作為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為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物件和工具——變成人的先機的身體。”
其次,環境創造人,人也創造環境。
馬克思和恩格斯明確提出“人創造環境”的思想。人類要想持續生存和發展,就必須進行勞動。人類正是在改造自然界的生產勞動中,才使人的類本質得到確認。人類比其他一切動物強,在於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的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物件上去;因此,人類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
馬克思主張依靠積極的、能動的實踐活動採實現“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的一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環境造成的,那就必須使環境成為合於人性的環境。”人類的創造必須把改造自然、建設自然、美化自然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樣才是合乎人性的行為。人類的創造活動要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於和最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進行。
最後,人要與自然和諧一致。
早在生態危機初露端倪、還未引起人們普遍重視的時候,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關於人與自然和諧一致的思想。馬克思認為農民的“耕作如果自發地進行,而不是有意識地加以控制……接踵而來的就是土地荒蕪,像波斯、美索不達米亞等地以及希臘那樣。”恩格斯總結了人向自然界索取的教訓後精闢地指出:“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後和再往後卻發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他強調指出,要“認識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體性”。
環境問題,生態問題,人口問題,全球氣候變暖問題,還有近幾年來自然災害不斷,都是人與自然關係不和諧的表現,我們不能肆意的蹂躪自然,只有與自然建立和諧的關係,人類才能更好更持久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