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天氣原因,飛機已經延誤6個多小時還沒起飛,沒有買延誤險是不會得到賠償的,但是航空公司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根據《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發生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後,承運人或者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當按照下列情形為旅客提供食宿服務:
(一)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二)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三)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四)國內航班發生備降,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備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機場管理機構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候機、餐飲、停車、醫療急救等設施、裝置,並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航班發生延誤時,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以及其他駐場單位不按照有關規定和服務承諾為旅客和貨主提供相應的服務。
由於天氣原因,飛機已經延誤6個多小時還沒起飛,沒有買延誤險是不會得到賠償的,但是航空公司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根據《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發生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後,承運人或者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當按照下列情形為旅客提供食宿服務:
(一)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二)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三)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四)國內航班發生備降,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備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機場管理機構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候機、餐飲、停車、醫療急救等設施、裝置,並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航班發生延誤時,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以及其他駐場單位不按照有關規定和服務承諾為旅客和貨主提供相應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