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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舊時樓臺月

    引言:

    南亞主要指的是亞洲的南部地區,古代南亞地區是早期文明的發源地,印度地區文明發源較早,是上古五大文明古國之一。古印度文明起源很早,早在公元前2300年至公元前1750年,印度河流域就出現了早期國家,這一段時期也被歷史學家稱為哈拉巴文化時期。

    但是在公元前175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原油早期文明卻突然消失在歷史長河之中,關於印度河流域早期文明消失的原因,也是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由於雅利安人等外族入侵造成了印度河流域早期文明的消亡,但是也有一部分歷史學家認為印度河流域早期文明的消失是由於乾旱、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人類對自然的破壞,與雅利安人並沒有太大關聯。

    一、古代南亞種姓制度的產生

    印度和流域早期文明消亡之後,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河流域地區,並在這一地區建設城市與國家,發展原有的文明,早期吠陀時代也就是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900年,雅利安人的原始公社制在這一時期解體。原始公社制解體後,到了後期吠陀時代,雅利安人在公元前900年至公元前500年這一時期形成了國家,也就是在這一時期,雅利安人創造了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是中國古代文獻對印度的一種複雜的等級制度的泛稱。古代印度河流域地區種姓制度的產生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河流域地區後,印度河流域地區早期文明雖然消亡,但是其原有居民還廣泛存在於這一地區,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河流域地區後,建立了國家,並對這一地區的原有居民進行統治,為了維護奴隸貴族階級統治,保證高階種姓、特別是婆羅門種姓的特權利益,雅利安人便創造了種姓制度。

    具體原因主要有兩個:

    第一種姓制度是外來入侵者雅利安人為維護其統治地位的需要所創造的,雅利安人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的“合法性”,為了更加合理的統治印度河流域原有居民,創造了種姓制度。

    第二種姓制度是雅利安人為了維護其統治秩序的需要。隨著雅利安人與原有居民內部貧富差距的不斷加劇,階級也不斷分化,兩者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因此,種姓制度在古印度這種特定的歷史時期應運而生了。

    二、種姓制度的內容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的宗教印度教,種姓制度又被稱為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曆史。它是古代世界各地區文明中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個不同等級世代相襲,不可僭越也不可改變。種姓制度是曾在南亞地區廣泛存在的制度,以印度地區最為顯著,種姓制度又稱賤籍制度。

    雅利安人創造種姓制度後,為了更加合理的統治印度河流域原有居民,頒佈了《摩奴法典》來保證種姓制度的實行,這也是種姓制度的嚴酷所在。為了使原有居民信服種姓制度,相信他們是低於雅利安人的一個階級,理應為雅利安人服務,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的“合理性”,雅利安人又編造了造物神也就是梵天用身體的不同部位製造成不同種姓的神話故事。

    印度種姓制度所進行的四個等級的劃分包含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且印度種姓制度所依靠的婆羅門教與印度特殊的社會體制、不同於其他文明的宇宙觀關聯密切,印度種姓制度在古代印度地區國家統治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種姓制度主要有四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為最高等級,這一等級主要是祭司階層,他們在國家中位於首腦地位,他們只需動口傳播宗教即可,無需參與勞動。剎帝利這一等級主要是王族和軍事統治者,他們都是行政貴族,是國家的直接統治者,這一等級構成了雅利安國家的主要統治階級,他們是社會的臂膀,然而,雖然他們掌握著國家的統治權,但是由於祭司也就是婆羅門掌握著思想的權利,統治著人們的思想,因此剎帝利即使統治著整個國家卻仍要聽從於婆羅門,再後來剎帝利力量壯大,便想完全掌握國家權力,對於婆羅門的存在也是非常不滿的,因此剎帝利在後來與婆羅門爭奪真正的統治地位。

    相對於婆羅門和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則屬於完全的平民階級,他們接受婆羅門和剎帝利的統治。吠舍這一等級主要是平民百姓,他們是整個社會的支持者和供養者,他們辛勤勞動供養婆羅門和剎帝利,他們擁有土地,但是身份低微,常常收到婆羅門和剎帝利的壓迫。

    首陀羅則是印度種姓制度的最低等級,首陀羅是由非雅利安各民族的人組成,它們的社會地位近似於奴隸,首陀羅這一階級大多隻能從事低賤行業,並且與吠舍相比,在婆羅門教的思想中,吠舍屬於再生一組,他們可以參加祭祀,可以透過今生贖罪以期盼來生可以成為婆羅門或者剎帝利,但是首陀羅則屬於非可再生一族,他們不可以也不被允許參加祭祀。

    吠陀時代誕生了印度種姓制度,這一時代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宣稱婆羅門至上,種姓制度的產生與婆羅門教也是分不開的,婆羅門教以吠陀文獻典籍為教義,傳教給平民大眾,以固化他們的思想,並且婆羅門教崇尚複雜的祭祀儀式來溝通人與神並支配萬物,而祭司階層在婆羅門教中則負責解釋吠陀經典,他們壟斷了宗教事務,普通人也不可能擔任祭司。

    婆羅門教服務於種姓制度,婆羅門的基本教義為梵我一致和業力輪迴,婆羅門教強調人們要遵法行善,要求平民大眾安於現狀,要忍受一切苦難,以求來世解放,這幾個階級後來也逐漸固化。

    三、結語:

    種姓制度的本質是為了保持雅利安人的特權地位,維護雅利安人在印度地區的統治,鞏固統治秩序,因此種姓制度等級森嚴,並且對於各等級所從事的職業都有明確規定,而隨著歷史的發展,種姓制度在印度地區逐漸固定下來,各等級所從事的職業也就逐漸固定下來,不能隨意改變。各個等級在原則上也是禁止通婚的,這一點是不人道的。

    由於印度種姓制度的發展,不同種姓中貧富分化嚴重,種姓制度等級森嚴完全關閉了下等級人民的上升渠道,後來也遭到了強烈的反抗,但是由於印度種姓制度在印度國家中根深蒂固,根本不可能根除,因此,印度種姓制度仍然存在 奴隸制在印度種姓制度下得到較快發展,但是印度種姓制度一直是印度人民的沉重枷鎖,在印度歷史上影響深遠。

    進入現代以後,印度獨立建國,這一制度也遭到了人們的反對,印度在1947年宣佈廢除種姓制度,此後也有很多印度優秀的政治家和社會精英鬥爭,想要將人民從固化的階級中解放出來,但是長期以來種姓制度紮根在人們心目的思想依然存在,直到現在種姓對印度人依然有著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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