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淨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腳踏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複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二)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1、敞開式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2、房屋中挑陽臺,其周邊設定欄杆等圍護結構、無雨罩的,以敞開式陽臺認定,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設有類似於樓上陽臺圍護結構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三)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在房屋屋頂周邊設定欄杆等圍護結構形成的曬臺、露臺等,不計算建築面積。
2、房屋中與室內不相通的伸縮縫不計算建築面積。
3、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內淨高在2.00m以下(不含2.00m)的部分不計算建築面積。
4、挑樓、挑廊、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不計算建築面積。
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淨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腳踏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複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二)計算一半建築面積的範圍
1、敞開式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2、房屋中挑陽臺,其周邊設定欄杆等圍護結構、無雨罩的,以敞開式陽臺認定,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設有類似於樓上陽臺圍護結構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三)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在房屋屋頂周邊設定欄杆等圍護結構形成的曬臺、露臺等,不計算建築面積。
2、房屋中與室內不相通的伸縮縫不計算建築面積。
3、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內淨高在2.00m以下(不含2.00m)的部分不計算建築面積。
4、挑樓、挑廊、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不計算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