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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光匆匆微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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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育鄰人
您這個學生早戀需要說明一下孩子的實際年齡,如果是大學,那麼這個就屬於正常現象了。如果孩子在高中階段,那麼需要做一些正向的疏導;如果孩子處於中學階段,那是需要教導的;如果孩子孩子小學階段,同學之間有好感,這是孩子之間的友誼,根本夠不上早戀的標準。
對於任何情況下,有效解決問題的的方法選項都不包括“懟回去”,特別是以德樹人的老師。您感覺家長對於孩子的教導有不妥之處,您“懟回去”只能說明您的修養水平還不及這位家長。作為老師您,遇見對您認為孩子早戀不認同的家長,您需要的是澄清孩子的行為對孩子成長的弊益,將利弊呈現在家長面前讓他自己做選擇。每個人在關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更願意自主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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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純爺們
謝謝友友邀請!對於這種沒素質,橫蠻不講理的家長,沒有道理可講。直截懟過去,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有校紀校規!你們雖然沒有犯法,但是已經違反了校園管理制度和校園紀律。校園裡是不准許學生“早戀”的,所以請你們“自重”!管管好你們的子女,不要影響到其他同學。否則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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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第一錢第二
還是根據說這話家長的情緒,表情,慢慢的去摸索對方的含義,並採取適當的方式方法把為他孩子好的道理給他講解講解,始終身為一個學校的校長,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關係一個大家庭的名譽,所以在處理學生的不良習慣,以及和在學生的家長面前還是應該懂得見機而行,不要盲目的去回覆家長的話,讓家長把你真正為他孩子好的想法給拋到九霄雲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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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蘇考英語
作為老師,聽到家長這樣的話,第一反應就是他不尊重我。當然用“懟回去”這樣“硬碰硬”的做法,聽上去就很解氣、痛快。可是,我們還要注意,我們請家長,是來解決學生戀愛的問題的,不是和家長來對抗的,即使家長是挑釁的人。我們採用“對事,不對人”的策論,也許是較好的選擇。
在高中,這樣的情況也會時不時地出現。孩子談戀愛,被學校或年級組給抓了。學校就會責令班主任處理——情家長。雙方家長見見面後就聊起來,發現雙方住的地方相距不遠或各自家庭條件還不錯。再加上男孩,女孩長得都很好。父母雙方也就默許了。
我們老師發現這種情況,也在私下裡也開玩笑說,現在男孩子這麼難找物件,學沒有上成,還不允許人家小孩帶個物件回家啊!句這個例子就是說,學生互相喜歡比較常見,老師處理問題時,也要放鬆一點。
我們私下的玩笑,可能不像題主所說的孩子的父親這麼“霸氣”——談戀愛又不犯法”。
實際上,學校是有規定的。被抓後,先是警告。然後是回家反省。實在不行孩子就會被勸退。
所以,老師遇到這樣的家長時,首先感覺到這樣的家長是個可憐,而不是,想著“懟回去”。之所以說他可憐,是因為他說話不分場合,也不在意別人的感受,更不知道說這些話的後果。
不要“硬碰硬”,那就直接說這是學校的規定好了。並且告訴他,相關規定的內容,讓他自己看著辦。這樣就把“對人的攻擊”變成了“人和規則的對抗”。
如果他不理解為什麼有這樣的規定,我們就會發現,矛盾已經轉移了——我們老師角色已經從一個問責者,變成為了一個解說員。解釋時只要注意不要用負面的詞語即可。
為什麼這麼做?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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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民之聲
我覺得很對,為什麼一定要強調成績呢?成績不好,兩人兩情相悅,不影響他人學習,為什麼不對?難道是封建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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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考數學小學奧數凱哥
對於這樣的“流氓”家長,有時候我們也不能示弱,否則家長一味地得寸進尺。自然我們要首先先禮後兵,如果禮解決,那就好說,禮解決不了,那就“武”。
孩子在中學是明確規定談戀愛,現在主要任務是學習,孩子成績好了,以後有出息,對孩子最好,掙錢多也是孩子自己支配,咱們應該把精力轉移到如何放在學習上,而不是談戀愛。更何況談戀愛對孩子雙方都是百害而無一利,這個時期孩子處於青春期,哪裡懂得什麼是愛情,做事很容易衝動,走上歧途,到時候後悔來不及,毀壞的可能就是兩個家庭和孩子的一生。真正想談戀愛,考上大學,轟轟烈烈,認認真真的談一場。
如果家長不理解,一味地得寸進尺,直接明確告訴家長,如果孩子還是繼續這些行為,我們按照學校的規定處理孩子,到時候就不要怪我們校方無情,孩子不懂事,你們家長還跟著不理解。
針對這些情況,老師一定要用不同的方式去應對,該硬的堅決不軟,該和氣的堅決不吵架。
回覆列表
每一個熊孩子後面都有一個熊家長作為後盾,這是非常肯定的。這樣的熊家長在“維護”自己子女的權利之際振振有詞,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絲毫不顧及社會、學校、他人的規章制度和感受,他的權利是建立在違反社會秩序的基礎上來進行辯解。
再者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對於這類熊孩子家長,極個別人通常是“兩面三刀”之人,教師在處理問題之際應該格外注意。在處理問題之際不能“心慈手軟”,絕對不能不講原則性的。當孩子違反了校紀校規之際要求家長配合處理之際,熊家長會振振有詞進行替孩子辯解,並將所有責任推卸給班主任或者學校,目的就是以他“胡攪蠻纏”的氣勢來壓住班主任或者學校,最後學校和班主任只能為了息事寧人就“算了處理”。對於這類家長絕對不能不講原則性,如果因為懼怕其“氣勢洶洶”,最後一旦熊孩子再次發生事情,這類熊家長便得理不饒人,其氣焰會更加囂張,貽害無窮的。
問題中描述的“熊家長”僅僅是其中一類,意識不到孩子在校期間戀愛的對於學習的不利影響,意識不到中學生是不允許公然戀愛的,在校中學生戀愛是違反校規校紀。學校對於一些戀愛的在校中學生進行以家長和學校共同配合教育管理學生,以期使得全面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不能因為其它事情而分心分神。
事與願違,往往會有極個別學生家長因為孩子在學校違反校紀校規被叫到學校因為家長共同督促教育管理學生。家長則“大放厥詞”、“胡攪蠻纏”,絲毫不領情,甚至為孩子的錯誤狡辯,最後甚至將錯誤的源頭加到學校教師層面。這樣的熊家長在近年來屢見不鮮,屢屢呈現,讓教師們頭疼不已,給予學校的學生教育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問題中描述的情形,根本沒有必要進行怒對,教師僅僅講清其中的厲害關係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按照學校的學生管理制度公事公辦即可,處理問題要有原則性,絕對不能因為家長的胡攪蠻纏而不講原則性。
再者,如果家長對於教師的處理問題的結果不能接受,而且胡攪蠻纏、蠻不講理,不能按照正常的思維進行思考問題,不顧及自己子女的實際感受,不能按照教師或者班主任的要求去處理問題,班主任或者教師完全可以按照學校學生違紀制度管理規定,將事情彙總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政教處,在政教處的協調之下讓家長簽字,寫出書面保證。這樣的目的是為教師尋求自保,一旦學生再次違反校紀校規,有了書面材料依據和影檢視片“證據”,家長也無話可說。
最後,問題中描述的怒對,根本沒有必要,教師要保持理智,跟家長不能輕易吵架,這是工作紀律要求,也是體現教育工作者的涵養。遇到不能處理的問題上報到學校政教處,按原則辦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