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居住證才能買車。 辦理居住證條件: 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居住地詳址受理機構稽核後,可以發給《成都市居住證》: 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申報登記辦理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1、申報登記 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群、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資訊採集點進行申報。網路自主申報:自行透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資訊進行申報。
2、申領居住證: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稽核通過後領取《領證通知單》,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注:也可提前下載表格並填寫。 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並稽核;派出所前臺民警稽核合格後錄入資訊,列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稽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3、領取居住證。
必須要居住證才能買車。 辦理居住證條件: 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居住地詳址受理機構稽核後,可以發給《成都市居住證》: 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申報登記辦理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1、申報登記 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群、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資訊採集點進行申報。網路自主申報:自行透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資訊進行申報。
2、申領居住證: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稽核通過後領取《領證通知單》,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注:也可提前下載表格並填寫。 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並稽核;派出所前臺民警稽核合格後錄入資訊,列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稽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3、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