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輔,全稱警務輔助人員,是一種彌補警力不足而創立的新型職業,全國首先在蘇州試點警輔。警輔不同於交警和輔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員,可以協助交警執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警輔人員的制服相對於協警和輔警更符合正式警察的制服,但不同點在於,警輔與協警及輔警一樣,沒有獨立的執法權。
警輔和輔警的區別:
輔警都是臨時性的,跟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跟交管局簽訂合同。只能在慢車道上,疏導交通。 警輔是交管局聘用人員,可以跟隨交警上路疏導交通,指揮機動車通行,平時參照警察隊伍予以管理。 在著裝上兩者也有明顯的區別,輔警穿保安服裝,與保安公司簽訂合同,而警輔則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簽訂合同,警輔是事業編制,輔警是合同工。警輔可以理解為警察助理而輔警可以理解為保安,前者有執法能力而後者沒有。不過,共同點在於,因為警輔和輔警都非正式警察,所以沒有獨立的執法權,更不是不是執法人員,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沒有盤查、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等權力,蘇州市是全國首創警輔制度的地點。
警輔職責:
協助交警工作,但沒有執法權
警輔職責範圍主要是:在交警的指導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參與治安卡口堵控,勸阻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以及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接受群眾求助等。
警輔,全稱警務輔助人員,是一種彌補警力不足而創立的新型職業,全國首先在蘇州試點警輔。警輔不同於交警和輔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員,可以協助交警執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警輔人員的制服相對於協警和輔警更符合正式警察的制服,但不同點在於,警輔與協警及輔警一樣,沒有獨立的執法權。
警輔和輔警的區別:
輔警都是臨時性的,跟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跟交管局簽訂合同。只能在慢車道上,疏導交通。 警輔是交管局聘用人員,可以跟隨交警上路疏導交通,指揮機動車通行,平時參照警察隊伍予以管理。 在著裝上兩者也有明顯的區別,輔警穿保安服裝,與保安公司簽訂合同,而警輔則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簽訂合同,警輔是事業編制,輔警是合同工。警輔可以理解為警察助理而輔警可以理解為保安,前者有執法能力而後者沒有。不過,共同點在於,因為警輔和輔警都非正式警察,所以沒有獨立的執法權,更不是不是執法人員,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沒有盤查、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等權力,蘇州市是全國首創警輔制度的地點。
警輔職責:
協助交警工作,但沒有執法權
警輔職責範圍主要是:在交警的指導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參與治安卡口堵控,勸阻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以及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接受群眾求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