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逢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說的是在為人處世中要小心謹慎,不能無所顧忌地把所有的心事都對別人講明。這樣做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護自己。
碰上老實的人,我們一見如故,把“老底”全都抖給對方,也許會因此成為知心朋友;但在現實中,更多可能的情況是:你把心交給他,他卻因此而小看你,更有甚者會因此打起壞主意,暗算於你。所以說,在待人處世中,尤其是對摸不清底細的人,切切做到“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否則,吃虧受傷害的將是你自己。
李廠長出差的時候在火車上遇見一位“港商”,兩人一見如故,互換了名片。這位港商舉手投足之間都顯示出一種貴族氣質,這使李廠長對其身份毫不懷疑。恰巧兩人的目的地相同,港商又對李廠長的產品非常感興趣,似有合作意向,李廠長便與之同住一個賓館。吃飯、出行幾乎都在一起。這一天,李廠長與一客戶談成一筆生意,取出大筆現金放在包裡。午飯後他與港商在自己屋裡聊天,不久他起身去衛生間,回來時出了一身冷汗:港商和那個裝滿錢的皮包都不見了!李廠長趕緊報警。幾天後案子破了,罪犯被抓獲後才知道,原來他並不是什麼港商,而是一個職業騙子。這讓李廠長對自己的輕易相信他人、交出自己底細的做法痛悔不已。
在生活中像李廠長這種被人摸清底細鑽了空子的事情時有發生。而“港商”的騙術只在於:他交出“假心”,以此誘騙你交出“真心”。如果你不諳世事險惡多詐,就心實厚道地對他人全拋一片心,毫不保留地把商業秘密都對他人說了。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們有必要吸取教訓,多長一個“心眼兒”,少一點“實心眼兒”。
所以逢人只說三分話,不是不可說,而是不必說、不該說的話不說與“事無不可對人言”並沒有衝突。
“事無不可對人言”是指你所做的事,並不是必須盡情向別人宣佈。老於世故的人,是否事事可以對人言,是另一問題;他的“只說三分話”,是不必說、不該說的關係,是一種自我保護和防守。
另外,和人初次見面,或才只見過幾次面,就算你覺得這個人不錯,而你也喜歡他,也不該把你的心一下子就掏出來。我們主張不那麼老實做人,意思是:對還不瞭解的人,無論說話或做事,都要有所保留,不可一相情願。
不要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是因為人性複雜,你若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給對方,用心和他交往,那麼就有可能“受傷”。
把心掏出來,這代表你的真誠和熱情,但他也把心掏出來的人不大多,而且有的人掏的是“假心”。若這種人又別有居心,剛好利用了你的弱點,好比薄情郎對痴情女一般,那麼你的日子就不好過了;而會玩手段的人,更可以因此把你玩弄於股掌之中。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你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如果對方是個謹慎的人,那麼你反倒會嚇著了他,因為他懷疑你這麼坦誠是另有目的的。如果是這樣,你可能會弄巧成拙,斷送了有可能發展的情誼。
因此,與其把心一下子掏出來,不如慢慢觀察對方,有了瞭解之後再“交心”。你可以不虛偽,坦坦蕩蕩,但絕不可把感情放進去。要留些空間作為思考、緩衝——不摻雜感情因素,那麼一切就好辦了。
在做人處世時,即使是一個最簡單的事情也得深思又熟慮。要養成習慣,在你張開自己的嘴巴之前,要儘量瞭解其他人的觀點。這當然要花費一點精力,但為了取得好的結果,是值得去努力的。
也許有人會說,人在社會中必須交際,而交際就必須說話,而你總是懷疑這個,防備那個,像個“裝在套子裡的人”,又怎麼能廣交朋友多鋪路呢?這就需要由你自己來正確把握了。
俗話說:逢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說的是在為人處世中要小心謹慎,不能無所顧忌地把所有的心事都對別人講明。這樣做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護自己。
碰上老實的人,我們一見如故,把“老底”全都抖給對方,也許會因此成為知心朋友;但在現實中,更多可能的情況是:你把心交給他,他卻因此而小看你,更有甚者會因此打起壞主意,暗算於你。所以說,在待人處世中,尤其是對摸不清底細的人,切切做到“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否則,吃虧受傷害的將是你自己。
李廠長出差的時候在火車上遇見一位“港商”,兩人一見如故,互換了名片。這位港商舉手投足之間都顯示出一種貴族氣質,這使李廠長對其身份毫不懷疑。恰巧兩人的目的地相同,港商又對李廠長的產品非常感興趣,似有合作意向,李廠長便與之同住一個賓館。吃飯、出行幾乎都在一起。這一天,李廠長與一客戶談成一筆生意,取出大筆現金放在包裡。午飯後他與港商在自己屋裡聊天,不久他起身去衛生間,回來時出了一身冷汗:港商和那個裝滿錢的皮包都不見了!李廠長趕緊報警。幾天後案子破了,罪犯被抓獲後才知道,原來他並不是什麼港商,而是一個職業騙子。這讓李廠長對自己的輕易相信他人、交出自己底細的做法痛悔不已。
在生活中像李廠長這種被人摸清底細鑽了空子的事情時有發生。而“港商”的騙術只在於:他交出“假心”,以此誘騙你交出“真心”。如果你不諳世事險惡多詐,就心實厚道地對他人全拋一片心,毫不保留地把商業秘密都對他人說了。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們有必要吸取教訓,多長一個“心眼兒”,少一點“實心眼兒”。
所以逢人只說三分話,不是不可說,而是不必說、不該說的話不說與“事無不可對人言”並沒有衝突。
“事無不可對人言”是指你所做的事,並不是必須盡情向別人宣佈。老於世故的人,是否事事可以對人言,是另一問題;他的“只說三分話”,是不必說、不該說的關係,是一種自我保護和防守。
另外,和人初次見面,或才只見過幾次面,就算你覺得這個人不錯,而你也喜歡他,也不該把你的心一下子就掏出來。我們主張不那麼老實做人,意思是:對還不瞭解的人,無論說話或做事,都要有所保留,不可一相情願。
不要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是因為人性複雜,你若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給對方,用心和他交往,那麼就有可能“受傷”。
把心掏出來,這代表你的真誠和熱情,但他也把心掏出來的人不大多,而且有的人掏的是“假心”。若這種人又別有居心,剛好利用了你的弱點,好比薄情郎對痴情女一般,那麼你的日子就不好過了;而會玩手段的人,更可以因此把你玩弄於股掌之中。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你一下子就把心掏出來,如果對方是個謹慎的人,那麼你反倒會嚇著了他,因為他懷疑你這麼坦誠是另有目的的。如果是這樣,你可能會弄巧成拙,斷送了有可能發展的情誼。
因此,與其把心一下子掏出來,不如慢慢觀察對方,有了瞭解之後再“交心”。你可以不虛偽,坦坦蕩蕩,但絕不可把感情放進去。要留些空間作為思考、緩衝——不摻雜感情因素,那麼一切就好辦了。
在做人處世時,即使是一個最簡單的事情也得深思又熟慮。要養成習慣,在你張開自己的嘴巴之前,要儘量瞭解其他人的觀點。這當然要花費一點精力,但為了取得好的結果,是值得去努力的。
也許有人會說,人在社會中必須交際,而交際就必須說話,而你總是懷疑這個,防備那個,像個“裝在套子裡的人”,又怎麼能廣交朋友多鋪路呢?這就需要由你自己來正確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