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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永遠追不上的巨人

    如果經過公司和勞動者雙方協商後,並沒有達成協議的時候。如果公司在員工調動方面並沒有,歧視,沒有降工資,工作環境沒有太大變化。這三方面都沒有的話,公司有權力調動職位。所以在這個時候,公司調動你去別的崗位工作。儘管你不接受,但是沒有侵害你的利益的話,這時候你拒不到崗,也會構成曠工。如果上述兩個條件都沒有達成的話,不僅侵害了自己利益,而且自己也沒同意調職的話。可能你拒不到崗,還是會被記成曠工,公司還是會剋扣工資,不過你可以透過正規途徑,申請仲裁。

  • 2 # 使用者5916393697425

    屬於惡意曠工。不服從調崗,需要從原始崗位繼續工作的。如果沒有上班,那麼就是曠工,開除處理了。

    1、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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