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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李明皇

    題主所說的“喜歡”,應該是愛、或至少是向著愛的方向那種。

    出現題目所說的情況,題主好像覺得十分委屈,其實這是你自己“陷進去”了,也一廂情願了。

    沒結婚之前,人可能會喜歡上很多別的異性,同學,鄰居,同事,工作中/生活中遇見的讓自己心動的……是不是凡你“喜歡”了的,特別是你已開始耗子跨左輪兒——起了“打貓心腸”、想“進一步”發展的,那就像西部牛仔跑馬號地一樣,圈進來就屬於自己的了呢?

    否。

    因為至少你得先問問並確定:Ta——喜不喜歡你啊?你——有沒有沒做到位啊?

    如果在你暗戀階段發生這事兒,那該怪你,不果決。

    如果是你已表白、甚至你倆都向實質有所發展了,這時殺進來一個程咬金,你喜歡的人卻喜歡上了這個程咬金,那你也該先冷靜,在客觀分析一下,這個程咬金到底憑啥能夠後發先至——其中的原因,或許就是你的短板。

    如果確實是因這程咬金的個人素質比你優秀,那你正確該考慮的,是自己該咋趕緊補上、縮短/消除距離。

    如果是因外貌、金錢這些外在因素導致你“喜歡”的那個轉向,那,儘管痛,你也該反思一下你倆到底合適不合適?因為人生漫漫,即使現在你倆勉強/“順利”發展了、結合了,但外貌、金錢勝你的人太多,這種情況出現的機率也仍然太大——那你隨時都有可能被“委屈”,說不定就讓你做了牧場主。

    喜歡或愛一個人,自己首先就要做到匹配。先要讓別人有個同頻、也喜歡或愛你的理由,然後才有可能避免出現題目所說的尷尬。個人素質不優秀,在哪個競爭場合都會處於下風。這就是社會現實。“莫斯科不相信眼淚”。

    而喜歡或愛,都是平等的——甲喜歡乙,不 = 乙必須喜歡甲。

    喜歡或愛,都是要有理由的。但某甲“喜歡/愛”某乙並不是“理由”。

    所以你該審視明白,屬自己的原因導致沒有你想要的“迴應”,那就自己該補啥補啥,因補不了而失去,該怪的是你自己。

    人,總該客觀點兒,活得大氣點兒,活得瀟灑點兒。

    對愛也一樣。

  • 2 # 吳學明A阿里臺記者

    如果對方確實不喜歡自己,那麼,最好的辦法是默默地祝福對方,甚至可以撮合他們,這樣的話,不僅有了最好的朋友,還有雙方的情誼。

  • 3 # 天海情懷

    這個問題,我不太好回答。我只想說,您喜歡的那個人,還沒有發現您是他喜歡的目標,若想讓他確定您是目標,您就得表現、爭取之;他喜歡的人如果真是您的摯友,那麼可以考慮退出,或讓開。天下之大,茫茫人海,會有您中意之人的!

  • 4 # 拾伍哥

    好朋友,是相互交往,自己喜歡,但不應阻擋好朋友喜歡別人。自己喜歡的朋友,在心目中必定是信得過的好人,好人喜歡交往心裡的理想朋友,就算是記宅終身的異性朋友,自己內心有點醋酸,但不能打擊阻擋他們的好結合,應該支援。有寬宏大度的胸懷,在世上才生活得更精彩!

  • 5 # 人生總會有的驚喜

    感情的事情不要勉強,都說強扭的瓜不甜,最好的愛情當然是你愛的人恰好也愛著你,兩情相悅,如果她(他)喜歡的人不是你還不如成人之美,默默祝福,去尋找屬於你自己的幸福。

  • 6 # 使用者靳國

    你自己還是不夠優秀,只要你夠優秀她早晚都會喜歡你,有時候喜歡和不喜歡只是一瞬間就能改變結局的,。優秀的人吸引人,讓人舒服,把自己變得更加優秀了當好多人都喜歡你的時候,哈哈哈好吧,以後你懂的

  • 7 # 花兒美食廚房

    喜歡和愛有區別,且這種事情屬於‘強扭的瓜不甜’ 站著你喜歡的人角度上看,一定是你的好朋友身上有吸引他的特質,以及他喜歡的地方。 就像你有喜歡吃的東西,也有不討厭也不愛吃的東西一樣的道理。

    按道理,一般出現這種情況,都是你這個位置的人主動退出,並且祝福他們百年好合。但是,他們如果還沒有確定關係或者你喜歡的人自己也不確定要不要跟你好朋友在一起,你可以努力的。喜歡就買,愛就爭取。不然你以後會因為你沒有鼓足勇氣向前而遺憾。 如果他們確定關係了,你就做好你該做的事情,不要越界。人渴望愛固然重要,也要有原則以及保護好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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