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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古姿觀察

    “世紀協議”(簡稱協議)是特朗普“中東和平計劃”(計劃)的一個重要的目標性協議,其致力於一次性永久解決巴以之間的衝突與矛盾。這項工作的主要推動者和計劃的起草者就是特朗普的女婿白宮高階顧問賈裡德·庫什納。這項“計劃”其實早在特朗普2016年參選時就已經開始醞釀了。不過由於巴以問題的複雜性和敏感性,白宮方面一直持謹慎態度,到目前為止依然沒有對外公佈“協議”和“計劃”的具體內容。(庫什納與特朗普和內塔尼亞胡)

    在去年夏天庫什納訪問中東埃及、約旦、沙特、卡達、以色列五國,旨在向各方兜售這份未完成的“計劃”。然而由於自2017年12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之後,巴勒斯坦就拒絕接受以色列作為巴以問題的協調者。所以庫什納沒有機會到訪巴勒斯坦,其只能透過媒體向阿巴斯和巴勒斯坦人喊話。庫什納稱:“你們值得擁有光明未來,對解決方案應該持開放態度,而不應該害怕嘗試!”有關於“計劃”的草案也透過沙特方面告知阿巴斯,然而卻被其斷然決絕,阿巴斯形容這個“計劃”就是在對巴勒斯坦進行“政權更迭”。(阿巴斯)

    庫什納所謂“光明未來”終於在巴林會議上對外公佈了,這只是“世紀協議”的經濟部分,也被稱為“和平繁榮計劃”,包含“500億美元的基金,“計劃”包括179個基礎設施以及商業專案,可以為巴勒斯坦創造100萬就業崗位。然而從與會各方的反應來看前景並不光明,除了與庫什納私交很好的沙特方面派出了外交大臣之外,其他國家均無高級別外交官,包括以色列方面。原因就在於,這項不完整的“計劃”更像是在用錢買和平,不涉及“耶路撒冷”、“被佔領土”、“難民迴歸”等諸多敏感問題。簡而言之就是其實就是“里根方案”和克林頓“土地換和平”結合體,投資只是為了“計劃”的推進開啟局面,然而真正觸及敏感問題時帶有不確定因素。(庫什納在巴林)

    由於“世紀協議”並未完全公佈,而有關巴以問題的所有國際協議和計劃,乃至聯合國決議從目前來看未奏效,所以其前景不是很樂觀。“協議”本身只是具有建設性的,具體內容需要各方談判協商最後達成,這些過程都是依照國際法平等協商原則來進行的。違反國際法的內容,巴勒斯坦不用接受或者要求修改就完了,美國也沒有強迫巴勒斯坦人接受。巴勒斯坦人之所以強調“協議”不合法,更多是出於對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憤恨。美國此舉違反了聯合國181號決議的內容,而當時美國是181決議的主要推動者。由此可見美國明顯出爾反爾,但是國際社會本身就是無政府社會,國際法與其說是法律不如說是一種“道德約束”,最終決定一切的還是國家實力。(加沙難民)

  • 2 # 科技動力

    太違反國際法了。美國和以色列違反國際法不計其數了,這個所謂世紀協議同樣如此。

    看看1947年聯合國大會透過的決議吧,規定在巴勒斯坦地區分別建立獨立的阿拉伯國和猶太國。早被美以拋到爪哇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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