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在幼兒園我們給予幼兒的應該是更多的快樂,因為有了快樂幼兒才會擁有自信及學習的動力;有了快樂幼兒才會有創造的慾望。而遊戲是幼兒的天性,幼兒在遊戲中沒有外在的限制,能夠身心放鬆,積極活動,充分表現自己,實現個人願望,他們透過操縱材料、物品,控制所處的環境,體會自己的力量和自信,從成功中獲得愉快的體驗。遊戲的過程可使幼兒感到快樂和滿足,因此它適合幼兒的需要和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教育家陳鶴琴曾說:“孩子需要良好的夥伴來做他的伴侶,與他們交流相處獲得友誼,消除孤獨,活潑身心,這是成人所代替不了的。”現在絕大部分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一些遊戲一人是玩不起來的,必須與同伴合作配合,才能進行。幼兒園應充分保證幼兒遊戲活動時間,讓幼兒在與夥伴遊戲中學習到多種經驗,真正成為遊戲的主人,充分感受到遊戲活動的快樂!
教師如何在遊戲活動中培養幼兒的快樂情緒呢?
(一)在教學遊戲中的培養。
藉助於遊戲的活動手段或形式而開展的正規集體教學活動,在其本體上仍是正規教學活動,而非純粹意義上的遊戲活動,因為這種遊戲活動因其教學操控的人為因素和預先設定性已經幾乎完全取代了自然狀態下游戲活動的自主自發性。但這種在正規集體教學活動中被藉以應用的遊戲活動,在現代學前教育實踐中往往被稱之為教學遊戲,其實質就是以遊戲的活動形式來組織程式化的教學,使教育實施的活動形式或手段遊戲化。也正是因為讓遊戲精神成為貫穿於幼兒園教育教學實踐的主線,融匯於全部教育活動及其所有過程的靈魂中,幼兒園的教育才為兒童提供了快樂的童年生活,
(1)把遊戲教學常規化
教師在常規教育過程中應把遊戲作為常規教學的基本活動形式,使之成為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基本手段貫穿於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全部過程中,使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與遊戲活動有效的融合在一起。在教學活動中,常規式的教學(或稱作業教學)活動從來都是學前課程價值與目標實現的最基本的途徑和活動形式。作為教育教學的手段,遊戲活動就是對於幼兒園正規的、集體化的教學活動在組織形式上的支援、輔助與補充。幼兒在遊戲的過程中,獲得學習帶給自己的快樂。例如,在幼兒教學活動中,為讓幼兒鞏固和掌握“7”以內的“數的組成”的知識,教師為孩子設計了一個“爬臺階”的比賽遊戲。“臺階”由低到高,依次呈現2的組成、3的組成、4的組成……7的組成。孩子們每完成一個數的加法的計算,便意味著爬上一個臺階。誰先爬上最高的臺階,誰先獲勝;在教孩子識字的過程中,為讓孩子獲得識字的快樂,教師可把識字活動設計成遊戲活動,使孩子在不知不覺中識字,如“捉迷藏”遊戲:教師把有字的卡片藏到容易找的地方讓孩子找,找到了,讓他們讀一讀;還可以讓孩子藏,教師找字,讀字;“給字寶寶找家”遊戲:教師在地上畫上和漢字相應的圖畫,讓孩子把相應的字卡片放在相應的圖畫上等。這些教學遊戲的設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教育教學的高效和順利的完成,也使孩子學地更快樂。
(2)把遊戲精神融入教育教學活動中
把遊戲作為教育教學的內容和手段都是基於“遊戲即遊戲活動”的認識,即遊戲是由特定的行為或行為系列而呈現出的一種活動型別或形式。然而,遊戲的實質絕非一種行為層面的存在而更在於它是一種精神的存在。所謂精神層面的遊戲,是指遊戲作為一種精神特質而表現為一種精神狀態或趨向,可稱“遊戲即遊戲精神”。遊戲作為一種精神,可以說是滲透或瀰漫於幼年生活的全過程。只要對幼兒的言行稍有留意,就不難發現他的遊戲精神無處不在。例如,當教師在教孩子欣賞散文詩、繪畫、做美工、欣賞音樂作品時,孩子們會根據自己對作品的理解,配上自己設計的語言及動作,這些都是孩子游戲精神的流露。他們在教師遊戲化的教學活動中,更是充滿著其遊戲精神的釋放與表達,如在唱“小花貓,喵喵叫”時,會情不自禁的表演起小花貓叫的動作和發出“喵喵”叫聲來;畫好一幅畫,就會把自己的圖畫編出一個有趣的故事。可以說,在孩子那裡,那種浪漫主義的童話意識,天馬行空的奇思怪想,輕鬆自在的玩笑幽默,無拘無束的活潑天性等,都會用自己的方式呈現出來。這些都是孩子游戲精神的呈現。也是孩子的快樂情感的流露。
遊戲在幼兒園教育教學中的運用,不僅可作為教育教學的基本內容,也可作為組織教學活動的有效手段,更應是貫穿了整個幼兒園教育教學所有過程的一種反映童年精神的靈魂。唯此,遊戲與教育才可真正達成立體而有機的融合,幼兒園也才可給予兒童一個真正的遊戲童年、快樂童年和成長童年。
(二)在戶外遊戲中的培養
戶外是一個開闊的天地,也是一本很好的教科書。要培養幼兒的快樂情緒,教師就應該讓幼兒多接觸戶外自然環境,充分體驗戶外活動帶來的快樂。而戶外遊戲又是幼兒愛玩的遊戲,那麼,教師如何利使用者外遊戲給幼兒帶來最大的快樂呢?
(1)因地制宜,為孩子創設良好的遊戲環境
首先,教師應根據幼兒園戶外遊戲活動形式多樣的特點,決定戶外活動的裝置、器材,玩具材料必須多樣化,才能激發孩子的興趣,滿足孩子的實際需要,獲得最大的快樂。根據不同年齡的孩子的需要,利用廢舊物品自制不同功能的活動器械。如:小班孩子喜歡色彩鮮豔、簡單、可愛的玩具材料。教師可發動家長用廢舊的布頭、彈力絮等製作形狀可愛的卡通投擲玩具、彩條等,讓孩子們在晨間活動中拋一拋,投一投,孩子們會玩得很開心。中、大班孩子好奇心重,喜歡新奇、刺激的遊戲材料,教師可用利用廢舊報紙來製作奔跑的風箏、利用硬紙板來製作投擲的飛碟等……
(2)角色扮演,增加對體育活動的興趣
開展戶外遊戲活動,一般以體育遊戲為主,根據天氣情況、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動靜交替原則,有時也在戶外穿插進行一些運動量較小的遊戲,如角色遊戲、智力遊戲等。科學的體育活動,能提高孩子基本活動能力和運動技能,從而達到鍛鍊身體、增強體質,愉悅身心。如:體育遊戲《龜兔賽跑》,在活動前特別注意孩子的準備活動,然後要給孩子們化妝-——戴上可愛的頭飾,另外給兔子戴上白手套,給烏龜背上貼一個塑膠筐當“龜背”。“終點”和“領獎臺”用大型積木搭建而成,途中用拱門設兩個“門”,讓“烏龜”練習鑽的動作。設定兩個路障,讓“兔子”練習跳的動作。把孩子分成四組,這樣就縮短了孩子等待的時間。孩子也很感興趣,都爭搶著交換角色比賽,連平時體弱的孩子也不示弱。活動中,根據孩子發展與動靜交替的特點,控制和調節活動量。活動量較大時,老師穿插分發獎牌,讓孩子休息一會。整個遊戲中,孩子對活動形式、過程非常感興趣。透過遊戲有助於孩子形成頑強、自信的品質及團結友愛和集體榮譽感,同時孩子在遊戲過程中,能得到最大的滿足,感受遊戲的快樂。
(3)因人而異,引導孩子快樂遊戲
教師在組織幼兒遊戲的過程中,
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在幼兒園我們給予幼兒的應該是更多的快樂,因為有了快樂幼兒才會擁有自信及學習的動力;有了快樂幼兒才會有創造的慾望。而遊戲是幼兒的天性,幼兒在遊戲中沒有外在的限制,能夠身心放鬆,積極活動,充分表現自己,實現個人願望,他們透過操縱材料、物品,控制所處的環境,體會自己的力量和自信,從成功中獲得愉快的體驗。遊戲的過程可使幼兒感到快樂和滿足,因此它適合幼兒的需要和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教育家陳鶴琴曾說:“孩子需要良好的夥伴來做他的伴侶,與他們交流相處獲得友誼,消除孤獨,活潑身心,這是成人所代替不了的。”現在絕大部分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一些遊戲一人是玩不起來的,必須與同伴合作配合,才能進行。幼兒園應充分保證幼兒遊戲活動時間,讓幼兒在與夥伴遊戲中學習到多種經驗,真正成為遊戲的主人,充分感受到遊戲活動的快樂!
教師如何在遊戲活動中培養幼兒的快樂情緒呢?
(一)在教學遊戲中的培養。
藉助於遊戲的活動手段或形式而開展的正規集體教學活動,在其本體上仍是正規教學活動,而非純粹意義上的遊戲活動,因為這種遊戲活動因其教學操控的人為因素和預先設定性已經幾乎完全取代了自然狀態下游戲活動的自主自發性。但這種在正規集體教學活動中被藉以應用的遊戲活動,在現代學前教育實踐中往往被稱之為教學遊戲,其實質就是以遊戲的活動形式來組織程式化的教學,使教育實施的活動形式或手段遊戲化。也正是因為讓遊戲精神成為貫穿於幼兒園教育教學實踐的主線,融匯於全部教育活動及其所有過程的靈魂中,幼兒園的教育才為兒童提供了快樂的童年生活,
(1)把遊戲教學常規化
教師在常規教育過程中應把遊戲作為常規教學的基本活動形式,使之成為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基本手段貫穿於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全部過程中,使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與遊戲活動有效的融合在一起。在教學活動中,常規式的教學(或稱作業教學)活動從來都是學前課程價值與目標實現的最基本的途徑和活動形式。作為教育教學的手段,遊戲活動就是對於幼兒園正規的、集體化的教學活動在組織形式上的支援、輔助與補充。幼兒在遊戲的過程中,獲得學習帶給自己的快樂。例如,在幼兒教學活動中,為讓幼兒鞏固和掌握“7”以內的“數的組成”的知識,教師為孩子設計了一個“爬臺階”的比賽遊戲。“臺階”由低到高,依次呈現2的組成、3的組成、4的組成……7的組成。孩子們每完成一個數的加法的計算,便意味著爬上一個臺階。誰先爬上最高的臺階,誰先獲勝;在教孩子識字的過程中,為讓孩子獲得識字的快樂,教師可把識字活動設計成遊戲活動,使孩子在不知不覺中識字,如“捉迷藏”遊戲:教師把有字的卡片藏到容易找的地方讓孩子找,找到了,讓他們讀一讀;還可以讓孩子藏,教師找字,讀字;“給字寶寶找家”遊戲:教師在地上畫上和漢字相應的圖畫,讓孩子把相應的字卡片放在相應的圖畫上等。這些教學遊戲的設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教育教學的高效和順利的完成,也使孩子學地更快樂。
(2)把遊戲精神融入教育教學活動中
把遊戲作為教育教學的內容和手段都是基於“遊戲即遊戲活動”的認識,即遊戲是由特定的行為或行為系列而呈現出的一種活動型別或形式。然而,遊戲的實質絕非一種行為層面的存在而更在於它是一種精神的存在。所謂精神層面的遊戲,是指遊戲作為一種精神特質而表現為一種精神狀態或趨向,可稱“遊戲即遊戲精神”。遊戲作為一種精神,可以說是滲透或瀰漫於幼年生活的全過程。只要對幼兒的言行稍有留意,就不難發現他的遊戲精神無處不在。例如,當教師在教孩子欣賞散文詩、繪畫、做美工、欣賞音樂作品時,孩子們會根據自己對作品的理解,配上自己設計的語言及動作,這些都是孩子游戲精神的流露。他們在教師遊戲化的教學活動中,更是充滿著其遊戲精神的釋放與表達,如在唱“小花貓,喵喵叫”時,會情不自禁的表演起小花貓叫的動作和發出“喵喵”叫聲來;畫好一幅畫,就會把自己的圖畫編出一個有趣的故事。可以說,在孩子那裡,那種浪漫主義的童話意識,天馬行空的奇思怪想,輕鬆自在的玩笑幽默,無拘無束的活潑天性等,都會用自己的方式呈現出來。這些都是孩子游戲精神的呈現。也是孩子的快樂情感的流露。
遊戲在幼兒園教育教學中的運用,不僅可作為教育教學的基本內容,也可作為組織教學活動的有效手段,更應是貫穿了整個幼兒園教育教學所有過程的一種反映童年精神的靈魂。唯此,遊戲與教育才可真正達成立體而有機的融合,幼兒園也才可給予兒童一個真正的遊戲童年、快樂童年和成長童年。
(二)在戶外遊戲中的培養
戶外是一個開闊的天地,也是一本很好的教科書。要培養幼兒的快樂情緒,教師就應該讓幼兒多接觸戶外自然環境,充分體驗戶外活動帶來的快樂。而戶外遊戲又是幼兒愛玩的遊戲,那麼,教師如何利使用者外遊戲給幼兒帶來最大的快樂呢?
(1)因地制宜,為孩子創設良好的遊戲環境
首先,教師應根據幼兒園戶外遊戲活動形式多樣的特點,決定戶外活動的裝置、器材,玩具材料必須多樣化,才能激發孩子的興趣,滿足孩子的實際需要,獲得最大的快樂。根據不同年齡的孩子的需要,利用廢舊物品自制不同功能的活動器械。如:小班孩子喜歡色彩鮮豔、簡單、可愛的玩具材料。教師可發動家長用廢舊的布頭、彈力絮等製作形狀可愛的卡通投擲玩具、彩條等,讓孩子們在晨間活動中拋一拋,投一投,孩子們會玩得很開心。中、大班孩子好奇心重,喜歡新奇、刺激的遊戲材料,教師可用利用廢舊報紙來製作奔跑的風箏、利用硬紙板來製作投擲的飛碟等……
(2)角色扮演,增加對體育活動的興趣
開展戶外遊戲活動,一般以體育遊戲為主,根據天氣情況、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動靜交替原則,有時也在戶外穿插進行一些運動量較小的遊戲,如角色遊戲、智力遊戲等。科學的體育活動,能提高孩子基本活動能力和運動技能,從而達到鍛鍊身體、增強體質,愉悅身心。如:體育遊戲《龜兔賽跑》,在活動前特別注意孩子的準備活動,然後要給孩子們化妝-——戴上可愛的頭飾,另外給兔子戴上白手套,給烏龜背上貼一個塑膠筐當“龜背”。“終點”和“領獎臺”用大型積木搭建而成,途中用拱門設兩個“門”,讓“烏龜”練習鑽的動作。設定兩個路障,讓“兔子”練習跳的動作。把孩子分成四組,這樣就縮短了孩子等待的時間。孩子也很感興趣,都爭搶著交換角色比賽,連平時體弱的孩子也不示弱。活動中,根據孩子發展與動靜交替的特點,控制和調節活動量。活動量較大時,老師穿插分發獎牌,讓孩子休息一會。整個遊戲中,孩子對活動形式、過程非常感興趣。透過遊戲有助於孩子形成頑強、自信的品質及團結友愛和集體榮譽感,同時孩子在遊戲過程中,能得到最大的滿足,感受遊戲的快樂。
(3)因人而異,引導孩子快樂遊戲
教師在組織幼兒遊戲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