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藝術,通常可以從三個層面來認識。第一是從精神層面,把藝術看作是文化的一個領域或文化價值的一種形態,把它與宗教、哲學、倫理等並列。第二是從活動過程的層面來認識藝術,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家的自我表現、創造活動,或對現實的模仿活動。第三是從活動結果層面,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品,強調藝術的客觀存在。
一般認為,藝術是人們把握現實世界的一種方式,藝術活動是人們以直覺的、整體的方式把握客觀物件,並在此基礎上以象徵性符號形式創造某種藝術形象的精神性實踐活動。它最終以藝術品的形式出現,這種藝術品既有藝術家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和反映,也有藝術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價值觀等主體性因素,它是一種精神產品。
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徵。藝術家透過藝術創作來表現和傳達自己的審美感受和審美理想,欣賞者透過藝術欣賞來獲得美感,並滿足自己的審美需要。除審美價值外,藝術還具有其它社會功能,如認識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娛樂功能等。其中藝術的社會功能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而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歷史、瞭解人生,它不同於科學的認識功能。藝術的教育功能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受到真、善、美的薰陶和感染,而潛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態度、價值觀念等的深刻變化,它不同於道德教育。藝術的娛樂觀念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而滿足審美需要,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它不同於生理快感。
對於藝術,通常可以從三個層面來認識。第一是從精神層面,把藝術看作是文化的一個領域或文化價值的一種形態,把它與宗教、哲學、倫理等並列。第二是從活動過程的層面來認識藝術,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家的自我表現、創造活動,或對現實的模仿活動。第三是從活動結果層面,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品,強調藝術的客觀存在。
一般認為,藝術是人們把握現實世界的一種方式,藝術活動是人們以直覺的、整體的方式把握客觀物件,並在此基礎上以象徵性符號形式創造某種藝術形象的精神性實踐活動。它最終以藝術品的形式出現,這種藝術品既有藝術家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和反映,也有藝術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價值觀等主體性因素,它是一種精神產品。
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徵。藝術家透過藝術創作來表現和傳達自己的審美感受和審美理想,欣賞者透過藝術欣賞來獲得美感,並滿足自己的審美需要。除審美價值外,藝術還具有其它社會功能,如認識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娛樂功能等。其中藝術的社會功能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而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歷史、瞭解人生,它不同於科學的認識功能。藝術的教育功能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受到真、善、美的薰陶和感染,而潛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態度、價值觀念等的深刻變化,它不同於道德教育。藝術的娛樂觀念是人們透過藝術活動而滿足審美需要,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它不同於生理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