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佈線系統構成 綜合佈線系統是開放式結構,能支援電話及多種計算機資料系統,還能支援會議電視、監視電視等系統的需要。綜合佈線系統可劃分成六個子系統,工作區子系統;配線(水平)子系統;幹線(垂直)子系統;裝置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2.1 工作區子系統 一個獨立的需要設定終端的區域,即一個工作區,工作區子系統應由配線(水平)佈線系統的資訊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終端裝置處的連線電纜及介面卡組成。一個工作區的服務面積可按5~10m2估算,每個工作區設定一個電話機或計算機終端裝置,或按使用者要求設定。 2.1.1綜合佈線系統的資訊插座應按下列原則選用: (1)單個連線的8芯插座宜用於基本型系統; (2)雙個連線的8芯插座宜用於增強型系統; (3)資訊插座應在內部做固定線連線; (4)一個給定的綜合佈線系統設計可採用多種型別的資訊插座。 工作區的每一個資訊插座均支援電話機、資料終端、計算機、電視機及監視器等終端的設定和安裝。 2.1.2工作區介面卡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裝置聯結器處採用不同資訊插座的聯結器時,可以用專用電纜或介面卡; (2)當在單一資訊插座上開通ISDN業務時,宜用網路終端介面卡; (3)在配線(水平)子系統中選用的電纜類別(媒體)不同於工作區子系統裝置所需的電纜類別(媒體)時,宜採用介面卡; (4)在連線使用不同訊號的數模轉換或資料速率轉換等相應的裝置時,宜採用介面卡; (5)對於網路規程的相容性,可用配合介面卡; (6)根據工作區內不同的電信終端裝置可配備相應的終端介面卡。2.2 配線(水平)子系統 配線子系統由工作區用的資訊插座,每層配線裝置至資訊插座的配線電纜、樓層配線裝置和跳線等組成。配線子系統應根據下列要求進行設計: 2.2.1根據工程提出近期和遠期的終端裝置要求; 2.2.2每層需要安裝的資訊插座數量及其位置; 2.2.3終端將來可能產生移動、修改和重新安排的詳細情況; 2.2.4 一次性建設與分期建設的方案比較。 配線子系統應採用4對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在有高速率應用的場合,應採用光纜。配線子系統根據整個綜合佈線系統的要求,應在二級交接間、交接間或裝置間的配線裝置上進行連線,以構成電話、資料、電視系統並進行管理。配線電纜宜選用普通型銅芯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電纜長度應在90m以內。2.3 幹線(垂直)子系統 幹線子系統應由裝置間的配線裝置和跳線以及裝置間至各樓層配線間的連線電纜組成。在確定幹線子系統所需要的電纜總對數之前,必須確定電纜話音和資料訊號的共享原則。對於基本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1對,對於增強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2對雙絞線,對於綜合型每個工作區可在基本型和增強型的基礎上增設光纜系統。 選擇幹線電纜最短、最安全和最經濟的路由,選擇帶門的封閉型通道敷設幹線電纜。幹線電纜可採用點對點端接,也可採用分支遞減端接以及電纜直接連線的方法。如果裝置間與計算機機房處於不同的地點,而且需要把話音電纜連至裝置間,把資料電纜連至計算機房,則宜在設計中選取不同的幹線電纜或幹線電纜的不同部分來分別滿足不同路由幹線(垂直)子系統話音和資料的需要。當需要時,也可採用光纜系統予以滿足。2.4 裝置間子系統 裝置間是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定進線裝置、進行網路管理以及管理人員值班的場所。裝置間子系統由綜合佈線系統的建築物進線裝置、電話、資料、計算機等各種主機裝置及其保安配線裝置等組成。裝置間內的所有進線終端應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裝置間位置及大小根據裝置的數量、規模、最佳網路中心等內容,綜合考慮確定。2.5 管理子系統 管理子系統設定在每層配線裝置的房間內。管理子系統應由交接間的配線裝置,輸入/輸出裝置等組成,管理子系統也可應用於裝置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應採用單點管理雙交接。交接場的結構取決於工作區、綜合佈線系統規模和選用的硬體。在管理規模大、複雜、有二級交接間時,才設定雙點管理雙交接。在管理點,根據應用環境用標記插入條來標出各個端接場。 交接區應有良好的標記系統,如建築物名稱、建築物位置、區號、起始點和功能等標誌。交接間及二級交接間的配線裝置宜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交接裝置連線方式的選用宜符合下列規定: 2.5.1對樓層上的線路進行較少修改、移位或重新組合時,宜使用夾接線方式; 2.5.2在經常需要重組線路時應使用插接線方式。 2.5.3在交接場之間應留出空間,以便容納未來擴充的交接硬體。2.6 建築群子系統 建築群子系統由兩個及兩個以上建築物的電話、資料、電視系統組成一個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包括連線各建築物之間的纜線和配線裝置(CD),組成建築群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宜採用地下管道敷設方式,管道內敷設的銅纜或光纜應遵循電話管道和入孔的各項設計規定。此外安裝時至少應預留1~2個備用管孔,以供擴充之用。建築群子系統採用直埋溝內敷設時,如果在同一溝內埋入了其他的影象、監控電纜,應設立明顯的共用標誌。電話局引入的電纜應進入一個阻燃接頭箱,再接至保護裝置。2.7 光纜傳輸系統 當綜合佈線系統需要在一個建築群之間敷設較長距離的線路,或者在建築物內資訊系統要求組成高速率網路,或者與外界其它網路特別與電力電纜網路一起敷設有抗電磁干擾要求時,應採用光纜作為傳輸媒體。光纜傳輸系統應能滿足建築與建築群環境對電話、資料、計算機、電視等綜合傳輸要求,當用於計算機區域網絡時,宜採用多模光纜;作為遠距離電信網的一部分時應採用單模光纜。 綜合佈線系統的交接硬體採用光纜部件時,裝置間可作為光纜主交接場的設定地點。幹線光纜從這個集中的端接和進出口點出發延伸到其它樓層,在各樓層經過光纜級連線裝置沿水平方向分佈光纜。 光纜傳輸系統應使用標準單元光纜聯結器,聯結器可端接於光纜交接單元,陶瓷頭的連線應保證每個連線點的衰減不大於0.4dB。塑膠頭的聯結器每個連線點的衰減不大於0.5dB。 綜合佈線系統宜採用光纖直徑 62.5μm光纖包層直徑 125μm 的緩變增強型多模光纜,標稱波長為850nm或1300nm;也可採用標稱波長為1310nm或1550nm的單模光纜。光纜數字傳輸系統的數字系列位元率、數字介面特性,應符合如下系列規定: 2.7.1PDH數字系列位元率等級應符合國家標準 GB4110-83《脈衝編碼調製通訊系統系列》的規定。 2.7.2數字介面的位元率偏差、脈衝波形特性、碼型、輸入口與輸出口規範等,應符合國家標準GB7611-87《脈衝編碼調製通訊系統網路數字介面引數》的規定。 光纜傳輸系統宜採用松套式或骨架式光纖束合光纜,也可採用帶狀光纖光纜。光纜傳輸系統中標準光纜連線裝置硬體交接裝置,除應支援聯結器外,還應直接支援束合光纜和跨接線光纜。各種光纜的接續應採用通用光纜盒,為束合光纜、帶狀光纜或跨接線光纜的接合處提供可靠的連線和保護外殼。通用光纜盒提供的光纜入口應能同時容納多根建築物光纜。
綜合佈線系統構成 綜合佈線系統是開放式結構,能支援電話及多種計算機資料系統,還能支援會議電視、監視電視等系統的需要。綜合佈線系統可劃分成六個子系統,工作區子系統;配線(水平)子系統;幹線(垂直)子系統;裝置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2.1 工作區子系統 一個獨立的需要設定終端的區域,即一個工作區,工作區子系統應由配線(水平)佈線系統的資訊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終端裝置處的連線電纜及介面卡組成。一個工作區的服務面積可按5~10m2估算,每個工作區設定一個電話機或計算機終端裝置,或按使用者要求設定。 2.1.1綜合佈線系統的資訊插座應按下列原則選用: (1)單個連線的8芯插座宜用於基本型系統; (2)雙個連線的8芯插座宜用於增強型系統; (3)資訊插座應在內部做固定線連線; (4)一個給定的綜合佈線系統設計可採用多種型別的資訊插座。 工作區的每一個資訊插座均支援電話機、資料終端、計算機、電視機及監視器等終端的設定和安裝。 2.1.2工作區介面卡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裝置聯結器處採用不同資訊插座的聯結器時,可以用專用電纜或介面卡; (2)當在單一資訊插座上開通ISDN業務時,宜用網路終端介面卡; (3)在配線(水平)子系統中選用的電纜類別(媒體)不同於工作區子系統裝置所需的電纜類別(媒體)時,宜採用介面卡; (4)在連線使用不同訊號的數模轉換或資料速率轉換等相應的裝置時,宜採用介面卡; (5)對於網路規程的相容性,可用配合介面卡; (6)根據工作區內不同的電信終端裝置可配備相應的終端介面卡。2.2 配線(水平)子系統 配線子系統由工作區用的資訊插座,每層配線裝置至資訊插座的配線電纜、樓層配線裝置和跳線等組成。配線子系統應根據下列要求進行設計: 2.2.1根據工程提出近期和遠期的終端裝置要求; 2.2.2每層需要安裝的資訊插座數量及其位置; 2.2.3終端將來可能產生移動、修改和重新安排的詳細情況; 2.2.4 一次性建設與分期建設的方案比較。 配線子系統應採用4對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在有高速率應用的場合,應採用光纜。配線子系統根據整個綜合佈線系統的要求,應在二級交接間、交接間或裝置間的配線裝置上進行連線,以構成電話、資料、電視系統並進行管理。配線電纜宜選用普通型銅芯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電纜長度應在90m以內。2.3 幹線(垂直)子系統 幹線子系統應由裝置間的配線裝置和跳線以及裝置間至各樓層配線間的連線電纜組成。在確定幹線子系統所需要的電纜總對數之前,必須確定電纜話音和資料訊號的共享原則。對於基本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1對,對於增強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2對雙絞線,對於綜合型每個工作區可在基本型和增強型的基礎上增設光纜系統。 選擇幹線電纜最短、最安全和最經濟的路由,選擇帶門的封閉型通道敷設幹線電纜。幹線電纜可採用點對點端接,也可採用分支遞減端接以及電纜直接連線的方法。如果裝置間與計算機機房處於不同的地點,而且需要把話音電纜連至裝置間,把資料電纜連至計算機房,則宜在設計中選取不同的幹線電纜或幹線電纜的不同部分來分別滿足不同路由幹線(垂直)子系統話音和資料的需要。當需要時,也可採用光纜系統予以滿足。2.4 裝置間子系統 裝置間是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定進線裝置、進行網路管理以及管理人員值班的場所。裝置間子系統由綜合佈線系統的建築物進線裝置、電話、資料、計算機等各種主機裝置及其保安配線裝置等組成。裝置間內的所有進線終端應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裝置間位置及大小根據裝置的數量、規模、最佳網路中心等內容,綜合考慮確定。2.5 管理子系統 管理子系統設定在每層配線裝置的房間內。管理子系統應由交接間的配線裝置,輸入/輸出裝置等組成,管理子系統也可應用於裝置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應採用單點管理雙交接。交接場的結構取決於工作區、綜合佈線系統規模和選用的硬體。在管理規模大、複雜、有二級交接間時,才設定雙點管理雙交接。在管理點,根據應用環境用標記插入條來標出各個端接場。 交接區應有良好的標記系統,如建築物名稱、建築物位置、區號、起始點和功能等標誌。交接間及二級交接間的配線裝置宜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交接裝置連線方式的選用宜符合下列規定: 2.5.1對樓層上的線路進行較少修改、移位或重新組合時,宜使用夾接線方式; 2.5.2在經常需要重組線路時應使用插接線方式。 2.5.3在交接場之間應留出空間,以便容納未來擴充的交接硬體。2.6 建築群子系統 建築群子系統由兩個及兩個以上建築物的電話、資料、電視系統組成一個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包括連線各建築物之間的纜線和配線裝置(CD),組成建築群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宜採用地下管道敷設方式,管道內敷設的銅纜或光纜應遵循電話管道和入孔的各項設計規定。此外安裝時至少應預留1~2個備用管孔,以供擴充之用。建築群子系統採用直埋溝內敷設時,如果在同一溝內埋入了其他的影象、監控電纜,應設立明顯的共用標誌。電話局引入的電纜應進入一個阻燃接頭箱,再接至保護裝置。2.7 光纜傳輸系統 當綜合佈線系統需要在一個建築群之間敷設較長距離的線路,或者在建築物內資訊系統要求組成高速率網路,或者與外界其它網路特別與電力電纜網路一起敷設有抗電磁干擾要求時,應採用光纜作為傳輸媒體。光纜傳輸系統應能滿足建築與建築群環境對電話、資料、計算機、電視等綜合傳輸要求,當用於計算機區域網絡時,宜採用多模光纜;作為遠距離電信網的一部分時應採用單模光纜。 綜合佈線系統的交接硬體採用光纜部件時,裝置間可作為光纜主交接場的設定地點。幹線光纜從這個集中的端接和進出口點出發延伸到其它樓層,在各樓層經過光纜級連線裝置沿水平方向分佈光纜。 光纜傳輸系統應使用標準單元光纜聯結器,聯結器可端接於光纜交接單元,陶瓷頭的連線應保證每個連線點的衰減不大於0.4dB。塑膠頭的聯結器每個連線點的衰減不大於0.5dB。 綜合佈線系統宜採用光纖直徑 62.5μm光纖包層直徑 125μm 的緩變增強型多模光纜,標稱波長為850nm或1300nm;也可採用標稱波長為1310nm或1550nm的單模光纜。光纜數字傳輸系統的數字系列位元率、數字介面特性,應符合如下系列規定: 2.7.1PDH數字系列位元率等級應符合國家標準 GB4110-83《脈衝編碼調製通訊系統系列》的規定。 2.7.2數字介面的位元率偏差、脈衝波形特性、碼型、輸入口與輸出口規範等,應符合國家標準GB7611-87《脈衝編碼調製通訊系統網路數字介面引數》的規定。 光纜傳輸系統宜採用松套式或骨架式光纖束合光纜,也可採用帶狀光纖光纜。光纜傳輸系統中標準光纜連線裝置硬體交接裝置,除應支援聯結器外,還應直接支援束合光纜和跨接線光纜。各種光纜的接續應採用通用光纜盒,為束合光纜、帶狀光纜或跨接線光纜的接合處提供可靠的連線和保護外殼。通用光纜盒提供的光纜入口應能同時容納多根建築物光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