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頭兩年不能休假,但可以申請事假,只是事假不享受正常休假的待遇。
未婚士官:一級的任期內享受兩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級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級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級士官每年休假30天。
已婚士官:可享受晚婚假、護理假、產假(女士官)、晚育假(女士官)、探望父母假、探望配偶假。晚婚假,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晚婚假7天,共10天;
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享受探親假的,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15天;
產假,女士官生育第一個子女和符合政策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時可享受98天產假;
晚育假,女士官生育第一個子女時,除按照規定享受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90天;
探望配偶假,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探望父母假,已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已婚士官與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與配偶居住在一起的,只享受探望配偶假;與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的,一年內同時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條件的,只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45日。
這是15年的,具體的還要看地方規定。
直招士官頭兩年不能休假,但可以申請事假,只是事假不享受正常休假的待遇。
未婚士官:一級的任期內享受兩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級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級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級士官每年休假30天。
已婚士官:可享受晚婚假、護理假、產假(女士官)、晚育假(女士官)、探望父母假、探望配偶假。晚婚假,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晚婚假7天,共10天;
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享受探親假的,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15天;
產假,女士官生育第一個子女和符合政策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時可享受98天產假;
晚育假,女士官生育第一個子女時,除按照規定享受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90天;
探望配偶假,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探望父母假,已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已婚士官與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與配偶居住在一起的,只享受探望配偶假;與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的,一年內同時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條件的,只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45日。
這是15年的,具體的還要看地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