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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173793576955

    應該!只要不是刻意去做!為了錢去做,人家要表示一下心意有什麼不可以!表示心意感謝有各種方式!就人家的心意而定!

  • 2 # 萬萬999

    不該給,也不應收,不過以華人的習慣,現在是給,收。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應不應該給,而是探討給多少的問題,那麼到底給多少合適呢,個人建議給一半,俗語說見面分一半嗎,這個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拾到拾萬,那就分五萬,若拾到證件,那就算下證件辦理費用等,明確了這點,拾到東西超出額度,便判訛詐了。

  • 3 # 東方紅635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做的事是什麼性質,既然說做好事當然不能接受金錢的獎勵。但是除非是第三方為了表揚你,肯定你的功績,做好事的意義值得獎勵和推廣。也是可以的!現在的社會人情冷暖,複雜多變,別說做好事,就是幫助一個人都有錯的時候。前面的新聞裡報道,一個老太婆在街上倒了,一個好心人把婆婆送到醫院裡治療。當時老婆婆說是送她來的人推倒了她,要她賠錢。送老婆的人真是有苦難言,有理不知向誰訴。這是做好事吧,可是當今社會環境嚴重受到了不良影響,人的價值觀嚴重偏離了,表現更多的是人性的扭曲,貪婪!

    學習 雷鋒精神沒有錯,錯的是部份人的價值取向有問題,利用了本來就是好事,最後搞得打官司,鬧得 雞飛狗跳。讓好心做好事的人都不敢去做,不敢去觸碰釘子。做好事不留名那才是人的最高尚的品格,不是用錢能衡量的。有時國家獎勵那些做好事的人,也是為了樹立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對生活充滿信心,希望!

  • 4 # 康仔的生活日誌

    個人覺得贈人玫瑰,手留餘香,不要獎勵是本分,要獎勵也不是不應該,就要看遇到什麼樣的人了

    如果你幫助了一個不講理,潑婦一般又不懂感恩的人,那要獎勵也沒有什麼錯的呀,因為我幫助了你,費了我的時間精力人力,要點金錢獎勵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幫助了一個非常友好,講理,懂得感恩的人,這個時候我覺得就算費了時間精力也是值得的,起碼我的心情因此變得很愉快,也算值得了。

  • 5 # 老王段子雜貨鋪

    個人認為,這個需要在一定的規則和前提約束下,做好事需要獎勵,但不侷限於金錢和物質,精神宣傳也很有必要。

    我們具體分析一下金錢和物質獎勵的利弊:

    如果這獎勵很小,像是一面錦旗,那就形同於無,如果這獎勵很大那麼勢必會引來很多虛假的做好事以騙取獎勵,在利益面前造假是必然的 。

    借用子貢贖人的故事,子貢的做法提高了做好事的成本,而魯國的獎勵法律則提高了做好事的收益,實際上後者的危害一點不亞於前者,故事只說了許多魯華人被贖回,但這只是其中一面而已,沒說出的另一面卻隱藏了更可怕的真相:魯國的財富被大量的造假所騙取,造成公共資源的巨大損失 做好事應該出自仁慈之心憐憫之心,應該體現人性的良善美好,而不該和利益或成本有任何牽扯,做好事之人本身就能感受到快樂和滿足,這就是一種最好的獎勵。

    本質上說做好事是一種道德行為,它的最大意義不是救助了別人,而是救贖了自我,,正因此人們才會從行善中得到快樂和滿足 ,做好事本來是人最誠實的行為,但參雜了眾人的眼光和評論以後使它變得虛偽,當摻和進利益之後更使它蒙羞,所以對於社會上做好事的人和事,我的觀點是:既不需要金錢獎勵,也不需要精神評議,而只需要鼓勵,但不是那種大張旗鼓的宣揚和倡導,而是每個人把鼓勵放在心裡,自我激勵,若果真實現,那才是真正的道德,那才是它最大的價值。

  • 6 # 不惑已過

    那就看,受幫助的人願不願意付獎勵金了!

    如果受益人願意付出金錢獎勵,接受也沒什麼不可以!

    我的觀點是,看付出多少時間和精力,還有就是助人者是不是需要這份獎勵金!做好事嗎,不能摻雜功利心,要是都為了獎勵金才做好事,就不完全是做好事了,而是以做好事為名,謀取錢財!這個是不可取的!如果助人者確實需要這個獎勵金,也不用有什麼心裡負擔,畢竟為了做好事,付出了一定的時間和精力!

    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需不需要的問題!

  • 7 # 風生水起ZBW

    有獎勵金就別客氣了,收著就是了。沒有獎勵金,也無所謂了,不要見氣。關鍵是不要在乎別人怎麼說,按自己的套路行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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