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家表妹終於答應相親了,第一條,男人要會做飯,還要做得好吃。否則一切免談。
表妹29歲了,還是快樂的單身妞兒,一個人過得逍遙自在,逛街旅行,怎麼嗨怎麼玩,可我姨著急啊,她認為,女娃不嫁人那是有揹人倫的,一個孤苦伶仃,沒人疼沒人愛的,他們就是睡到地底下都閉不上眼。
被逼無奈,表妹就聽了閨蜜的招兒,提了條件。我不會做飯,也不想學,既然要成家,就得有煙火氣,那就找個會做飯的吧,你要找不來,我絕不曲就。
這算是一種變相的拒絕吧。這年頭,女孩子都不做飯了,男人不更離灶臺八丈遠,誰願意聞油煙,抹一手粘乎乎的油啊。
我姨託了好幾撥媒人,都沒回信,說這條件太苛刻了點,我表妹就是故意出難題,長得帥的,會賺錢的,脾氣好的那都一抓一大把,會做飯的,還要做得好吃,這不難為人嗎?
其實,內心深處,表妹還是想遇到那個愛的人吧,已經等了29年,她不想湊合著過一生。
如果遇到那個讓她滿心歡喜,看見他就眼冒星光的人,她願意洗手做羹湯,低頭拿掃把。
女人天生有這方面的天賦,即便沒有,那麼難的PPC都學會了,做頓飯能難住她嗎?
關鍵是要她心裡樂意,看那個她值不值得她的付出,配不配她繫上圍裙,忍住油煙,做一桌香噴噴的飯菜和他一起共享。
這是她的嚮往,也是她努力了這麼久,讓自己成長得如此優秀的動力。
她自信她配得上未來那個優秀的他,也相信,在某個轉彎的路口,他會不經意出現在她的視野裡。
她不想對上那雙深情的眼眸時,已經湊合把自己嫁了,陷入婚姻的狼狽裡,空生餘恨:恨不相逢未嫁時。
我姨家表妹終於答應相親了,第一條,男人要會做飯,還要做得好吃。否則一切免談。
表妹29歲了,還是快樂的單身妞兒,一個人過得逍遙自在,逛街旅行,怎麼嗨怎麼玩,可我姨著急啊,她認為,女娃不嫁人那是有揹人倫的,一個孤苦伶仃,沒人疼沒人愛的,他們就是睡到地底下都閉不上眼。
被逼無奈,表妹就聽了閨蜜的招兒,提了條件。我不會做飯,也不想學,既然要成家,就得有煙火氣,那就找個會做飯的吧,你要找不來,我絕不曲就。
這算是一種變相的拒絕吧。這年頭,女孩子都不做飯了,男人不更離灶臺八丈遠,誰願意聞油煙,抹一手粘乎乎的油啊。
我姨託了好幾撥媒人,都沒回信,說這條件太苛刻了點,我表妹就是故意出難題,長得帥的,會賺錢的,脾氣好的那都一抓一大把,會做飯的,還要做得好吃,這不難為人嗎?
其實,內心深處,表妹還是想遇到那個愛的人吧,已經等了29年,她不想湊合著過一生。
如果遇到那個讓她滿心歡喜,看見他就眼冒星光的人,她願意洗手做羹湯,低頭拿掃把。
女人天生有這方面的天賦,即便沒有,那麼難的PPC都學會了,做頓飯能難住她嗎?
關鍵是要她心裡樂意,看那個她值不值得她的付出,配不配她繫上圍裙,忍住油煙,做一桌香噴噴的飯菜和他一起共享。
這是她的嚮往,也是她努力了這麼久,讓自己成長得如此優秀的動力。
她自信她配得上未來那個優秀的他,也相信,在某個轉彎的路口,他會不經意出現在她的視野裡。
她不想對上那雙深情的眼眸時,已經湊合把自己嫁了,陷入婚姻的狼狽裡,空生餘恨:恨不相逢未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