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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2357176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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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aimi32709
我來回答你:1、目前在國家的正式法律條文裡,並沒有明確規定工資達到多少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費,也沒有明確說明職位到何種程度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費;2、對於身處高階職位的管理級員工,由於其職位和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其加班費難以界定和核算,因此,依照常例是不支付加班費的;3、由於加班費的計算是以加班時間為計算基點,是以時間單位計算加班費的,科長(課長)當然也可以不給加班費,只要他們的職責和工作內容不是以時間為基點計算就行,就像高階管理層領導一樣;4、規避加班的做法通常都是鑽法律空子的,如薪酬薪酬計算方式為計件+基本工資,不加班工資太低,員工一般都會自覺自願加班;再如某公司明文規定反對員工加班,但下達給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卻又重又急,不加班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公司會上更是宣佈,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懲罰,能夠按時完成任務的獎勵等等。5、若科長(課長)必須支付加班費,而你們又不想支付加班費,可以提拔一些能夠接受自願加班的員工為科長(課長),並形成這種風氣,另外就是將以科長(課長)為組織單位,實行工作任務承包責任制,同時納入公司內部整體管理。之所以加班是因為工作任務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實行工作任務承包責任制能最大程度發揮科長(課長)的工作能力,某些超凡者甚至可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前完成,他們將有更多的自由時間支配,某些人可能就必須加班才能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完成。營造科長(課長)自願加班的氛圍,一是要有模範科長(課長)帶頭,二是藉機提拔一些願意自願加班的員工為科長(課長),並將這種科長(課長)自願加班的氛圍形成公司不成文的內在風氣制度。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應該支付加班為。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