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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男孩名哥

    你好,我是愛笑生活美!

    這個問題是:“喜歡了一個人三年,如今已經離開了那個學校,但不知道自己是否還喜歡他,用什麼辦法證明自己是否還喜歡他呢?”

    我想不用證明了,如果你不喜歡他的話你也不會想起他!電視劇《十八歲的天空》裡有這樣一句臺詞:“喜歡一個人是裝不出來的,喜歡就是喜歡,你回不由自主的想起他。心裡惦記他!無論他是不是喜歡你,因為感覺這種東西是不會騙人的”

  • 2 # 泗陽唐姐

    暗戀是美好的回憶,如果不想留下遺憾就主動聯絡她,看她鍾情你沒有,如果有,就成就一段校園愛情佳話,如果沒有,死了那顆心,尋找新的戀情,把這份初戀:暗戀深深埋在心裡

  • 3 # 武六柒五六七

    這個問題本身我認為有點兒矛盾,其實就是自己內心的矛盾。

    首先,你確認自己喜歡這個人喜歡了3年,透過問題可以想到應該是在讀書的時候喜歡了3年,並且沒有表明,對方一直不知情。如今已經離開了這個學校,說明與對方已經不再見面。那麼,我認為在校期間也僅僅只是喜歡,並沒有到很喜歡或者說是到達愛的程度,或者說是你自己本身性格比較含蓄,不好意思去表達。

    其次,既然在校期間已經喜歡了3年都沒有去表達或者表白,現在偶爾想起也只是人之常情,這就像偶爾想到一個普通的同學是一樣的。即便是喜歡,也僅僅是一種情緒而已,何必去在意呢?

    所以,根本不需要想辦法去證明你是否還喜歡對方。因為喜歡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起這個人的時候內心的那種幸福感,你可能會不自覺的嘴角上揚,在心底裡想象你們可能會在某一天相遇,想象相遇時可能會發生的場景,這不就是最幸福的嗎?

    假設你能夠證明自己已經不喜歡他了,那又能怎樣呢?難道有一份美好的回憶不好嗎?青春期的純真的簡簡單單的喜歡最是難得,以後你未必會再有這種情感的輸出了呢!

    所以不要將這種懵懂的初戀的感覺弄明白,想清楚,留給自己一片最潔淨的情感天空,我想真的是最美的事情了!

     

  • 4 # 熱劇我先看

    我感覺這個不許要證明吧.只要彼此都相互喜歡,都能感受到對方的愛的話,就不用去證明什麼.

    如果非得去證明的話,我感覺那都太假太虛,真正的愛,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不許要去證明.

  • 5 # 嘿騷年240546561

    愛與不愛,只有再次遇見,心裡的聲音才會告訴我。沒有遇見,只是默默的珍藏,如果遇見,也許,時間是最好的證明。

  • 6 # 留住燦爛

    之所以有此一問,正說明你喜歡呀

    三年,不知道你們發生了多少故事

    離開了,我認為也不要斷了聯絡

    既然有好感,那就試試看,說不定就有驚喜呢!

  • 7 # 使用者9291107353974

    你這個問題有點反人類啊!一般都是問怎麼證明對方是否也喜歡自己,結果是怎麼證明你還喜歡對方,既然這樣問說明已經不喜歡了,為什麼你還糾結是因為你喜歡他三年的時間裡不清楚對方是否也喜歡你,你只是想為這個做個了斷而已!心裡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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