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長和分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教學行政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教學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保證教學工作穩定執行,組織教學改革和建設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
2.根據上級教育部門的指示、規定以及市場經濟、高新科技發展形勢,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研究並提出學校教育工作發展規劃、教學改革的意見與建議,並組織實施。
3.組織制訂、評審、上報和實施各專業教學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各種教學規章制度;開展專業建設,論證專業設定和專業方向改造。
4.開展教學研究,負責實施教學工作委員會研究的工作;對教學質量及人才培養的調查、分析、研究,總結交流教與學兩方面的經驗。
5.落實協調各院(部)教學任務,下達授課任務書;編制學校校歷、編排學校課程總表,稽核各院(部)教學任務編排的執行課表。
6.組織並實施課程建設,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校系教學管理評估,教學質量優秀獎和教學工作突出成果單項獎的評選。
7.擬定教學經費計劃,協調、監督教學經費分配及開支情況。
8.負責對承擔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實驗室、實訓室、校內外實習基地的建設規劃,經費落實,督促實施和驗收工作。
9.組織管理實踐性教學環節,負責全校教學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社會實踐計劃的審定,檢查落實學生的實習情況。
10.負責組織全校畢業生論文評審;組織推薦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如申報《湖北省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
11.負責全校考試安排,組織全校性統考抽考及校內外會考、單考等競賽活動。
12.負責全校學生的學習成績(升留級、休學、復學、退學、轉學、轉專業、及輔導、重修、提前畢業)及成績登記;稽核畢業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負責在校生異動情況的登記與統計工作。
13.組織制訂學校教材建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教師參加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各行業規劃教材的編寫、審稿,組織學校內自編教材的編寫、修訂、審定升級及評獎工作。負責通用教材的選訂和師生教學參考書的供應工作,組織教材的訂購、發行、印刷、出版、交換等工作。
14.制訂師資隊伍培養提高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教師工作量制度,負責教師工作量的稽核和教師考核;協助人事部門負責教師職稱評聘、年度考核、獎懲等;建立和管理教師業務檔案和資料庫。
15.負責教師留學、考察、訪問、合作研究人員的選拔派遣工作,安排教師國內進修、培訓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負責對外交流活動。
16.協助學生工作處、招辦搞好迎新工作和新生入學報專業及生源分配工作。
17.領導學校電教中心,組織審定全校電化教學計劃、全校視聽教學;負責攝影、攝象、幻燈片、多媒體課件光碟燒錄等工作。
18.負責全處工作範圍內的統計、報表工作。
19.負責全校教研的學術交流活動。
20.負責校長及分管校長交辦的有關工作。
1.在校長和分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教學行政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教學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保證教學工作穩定執行,組織教學改革和建設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
2.根據上級教育部門的指示、規定以及市場經濟、高新科技發展形勢,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研究並提出學校教育工作發展規劃、教學改革的意見與建議,並組織實施。
3.組織制訂、評審、上報和實施各專業教學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各種教學規章制度;開展專業建設,論證專業設定和專業方向改造。
4.開展教學研究,負責實施教學工作委員會研究的工作;對教學質量及人才培養的調查、分析、研究,總結交流教與學兩方面的經驗。
5.落實協調各院(部)教學任務,下達授課任務書;編制學校校歷、編排學校課程總表,稽核各院(部)教學任務編排的執行課表。
6.組織並實施課程建設,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校系教學管理評估,教學質量優秀獎和教學工作突出成果單項獎的評選。
7.擬定教學經費計劃,協調、監督教學經費分配及開支情況。
8.負責對承擔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實驗室、實訓室、校內外實習基地的建設規劃,經費落實,督促實施和驗收工作。
9.組織管理實踐性教學環節,負責全校教學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社會實踐計劃的審定,檢查落實學生的實習情況。
10.負責組織全校畢業生論文評審;組織推薦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如申報《湖北省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
11.負責全校考試安排,組織全校性統考抽考及校內外會考、單考等競賽活動。
12.負責全校學生的學習成績(升留級、休學、復學、退學、轉學、轉專業、及輔導、重修、提前畢業)及成績登記;稽核畢業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負責在校生異動情況的登記與統計工作。
13.組織制訂學校教材建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教師參加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各行業規劃教材的編寫、審稿,組織學校內自編教材的編寫、修訂、審定升級及評獎工作。負責通用教材的選訂和師生教學參考書的供應工作,組織教材的訂購、發行、印刷、出版、交換等工作。
14.制訂師資隊伍培養提高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教師工作量制度,負責教師工作量的稽核和教師考核;協助人事部門負責教師職稱評聘、年度考核、獎懲等;建立和管理教師業務檔案和資料庫。
15.負責教師留學、考察、訪問、合作研究人員的選拔派遣工作,安排教師國內進修、培訓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負責對外交流活動。
16.協助學生工作處、招辦搞好迎新工作和新生入學報專業及生源分配工作。
17.領導學校電教中心,組織審定全校電化教學計劃、全校視聽教學;負責攝影、攝象、幻燈片、多媒體課件光碟燒錄等工作。
18.負責全處工作範圍內的統計、報表工作。
19.負責全校教研的學術交流活動。
20.負責校長及分管校長交辦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