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處得名
方丈
佛寺住持的居處稱為方丈,亦曰堂頭、正堂。這是方丈一詞的狹義。廣義的方丈除指住持居處外,還包括其附屬設施如寢室、茶堂、衣缽寮等。
據《維摩詰經》說,身為菩薩的維摩詰居士所住的臥室雖僅僅一丈見方,卻能容納二千師子之座,有不可思議之妙。道世《法苑珠林·感通篇》載:“吠舍釐國宮城週五裡,宮西北六里有寺塔,是維摩故宅基。尚多靈神,其舍壘磚。傳雲:積石即是說法現疾處也。”“唐顯慶年中,敕差衛尉寺承李義表前融州黃水令王玄策往西域充使。至毗耶黎城東北四里許,維摩居士宅示疾之室,遺址疊石為之,王玄策躬以手板縱橫量之,得十笏,故號方丈。”(《釋氏要覽》捲上)許多史籍都言,方丈之得名源於王玄策此舉。然而,《文選》中收有王簡棲《頭陀寺碑》已出現“方丈”一詞。其文說:“宋大明五年,始立方丈茅茨,以庇經像。”高誘注則說:“堵,長一丈,高一丈,面環一堵,為方丈。”“大明”為南朝劉宋孝武帝的年號,大明五年即公元461年。不過,這裡所謂的“方丈”是否即是後世所指的含義,原文語焉不詳,僅備一說。
堂頭也指的是住持所居之室。《禪苑清規·請尊宿》說:“專使先看知事計會訖,上堂頭人事。”《廣燈錄·三聖然禪師章》:“師到道吾,道吾以緋練額,持禪杖。師見,乃雲:‘逐便祗候。’道吾應諾。師參堂了,再上堂頭人事。道吾卻具威儀方丈內坐。師才近前。道吾雲:‘有事相借問,得麼?’師雲:‘也是適來野狐精。’便出去。”《聯燈會要·香嚴閒禪師章》雲:“屢上堂頭告溈山為說。”以上二例,堂頭均明顯指方丈,即住持和尚之居室。
正堂也是方丈的別稱。《景德傳燈錄·龜洋山無了禪師章》說:“師告寂,瘞於正堂。”又《酉陽雜俎》載:“嵩山普寂禪師潔正堂,焚香端坐。未久,忽聞叩門。連雲:‘天師一行和尚至矣。’一行入詣,寂作禮云云。”此二例之“正堂”顯然亦指住持之居處也。
寢堂乃指住持接見來客、接受住僧參拜的地方,一般位於方丈的前方,與方丈室相接。《禪林象器箋》說:“舊說曰:凡禪剎堂舍位置,法堂後有茶堂,接茶堂而有寢堂,連寢堂而有方丈。蓋寢堂者,住持講禮之處。”此說很精確。如《敕修百丈清規·聖節》說:“上堂,住持於鼓初鳴,出寢堂坐。”同書《小參》又說:“小參初無定所,看眾多少。或就寢堂,或就法堂。”同書《遊方參請》說:“凡寢堂中,必設參椅,示尊師道也。新到相看,住持當居中位,令其插香展禮,側坐受茶,於禮無損。”因寢堂用於行禮接待,故其比之方丈室略大,《禪林象器箋》引竺仙《仙和尚宗門千字文》自注雲:“今之曰方丈者,謂之寢室,大者曰寢堂。室則幽奧深邃,堂乃堂堂明顯也。”正可為證。
茶堂必在法堂後,寢堂前。本是住持行禮之所,但與寢堂不同。茶堂人員來往較雜,相當於眾僧的休憩處所。《芙蓉楷禪師錄》載:“唯置一茶堂,自去取用。”(《禪林象器箋·殿堂門》引)《校定清規·告香》規定:“齋退鳴鼓,特為茶,或就法堂,或茶堂,首座相伴,特為參頭,有飯。”又《廣燈錄·黃檗斷際禪師章》亦曰:“師一日在茶堂內坐,南泉下來問:‘定慧等學,明見佛性,此理如何?’師雲:‘十二時中,不依倚一物。’”特別是《大慧杲禪師錄》所載將茶堂與寢堂之別顯示得很清楚:“歲節秉拂雲:‘今日一隊奴僕,在茶堂裡村歌社舞,弄些鬼神。’”
衣缽寮是住持和尚的辦事機構,其字義如《禪林象器箋》所解:“藏住持衣財之處。此方所謂眠藏也。”然而,衣缽寮的職能並不僅僅限於藏置方丈和尚的衣缽等物。如《校定清規·入院視篆》說:“住持看封,預都寺開封,呈過住持,就狀先押字,次書日子,行者使印於日子處。狀系都寺收,印子隨封押,歸衣缽閣,付與衣缽侍者,或親隨使者。”同書《新住持入院》載:“印子隨即封押,歸衣缽閣,付與衣缽侍者。”同書《法嗣師忌辰》說:“就衣缽閣支差設錢。”以上數條資料,衣缽寮或作衣缽閣,或為衣缽閣,所指皆同。從這些資料看,衣缽寮還掌握寺院及住持和尚的印信,並且具有一定的經濟權力。現代叢林,衣缽寮規模不大,其職責為替住持辦事,侍奉住持和尚。衣缽寮一般有以下執事:
衣缽侍者衣缽侍者是方丈和尚的機要秘書和直接助手,負責收發信件和草擬文書等。若有方丈和尚不願見或不便見的來訪者,可由衣缽侍者出面接談。有的寺院還設有“銀錢衣缽”和“莊嚴衣缽”。“銀錢衣缽”掌管寺院每天收入的現金及其帳目,包括施主結緣、供齋和其他經濟往來。“莊嚴衣缽”負責掌管寺院珍藏的莊嚴法器和貴重財物。
燒香侍者侍者寮的負責人。凡方丈和尚說法,主持佛事,出位拈香、禮拜、上堂、上供時,均由燒香高捧香爐,走在方丈前面。
記錄侍者衣缽寮的記錄主要替方丈說法時寫法語,傳戒時寫請啟,為各種佛事寫疏文等。而且,長老語錄,多由其記錄整理而成。
湯藥侍者湯藥是方丈小灶和上客堂的廚師。方丈生病,由他煎湯熬藥,故名湯藥侍者。他還要做許多零星事務,如照料方丈的私人賓客,管理和分配特殊食品等。上客堂所需的菜蔬及其他用品,則由“買辦”負責採購。
請客侍者衣缽寮的傳達。凡來會見方丈的,先由他稟告衣缽或方丈。方丈或衣缽有指示,也由他向外傳達。
聖僧侍者方丈的侍者。由他照料住持披衣、抽衣、摺疊並存放袈裟等。在佛教儀式中,應為方丈傳爐、開具;飯後為方丈送漱口水,出寺院為方丈背行囊等。在通常情況下,這種執事不是輪流充當,而是長期的,在每半年一期的序職時,都無須更換。
方丈行者在方丈廚房燒飯、烹茶及幹雜活的僧人。也包括輪流從禪堂抽出來的清眾,他們負責守門、倒茶、鋪碗筷等。
祖侍負責照料退院老和尚。
方丈屋廊常常懸掛一種扁磬,玉石質,形似雲板,有客來時鳴三下以通報,有如俗家的門鈴。
由住處得名
方丈
佛寺住持的居處稱為方丈,亦曰堂頭、正堂。這是方丈一詞的狹義。廣義的方丈除指住持居處外,還包括其附屬設施如寢室、茶堂、衣缽寮等。
據《維摩詰經》說,身為菩薩的維摩詰居士所住的臥室雖僅僅一丈見方,卻能容納二千師子之座,有不可思議之妙。道世《法苑珠林·感通篇》載:“吠舍釐國宮城週五裡,宮西北六里有寺塔,是維摩故宅基。尚多靈神,其舍壘磚。傳雲:積石即是說法現疾處也。”“唐顯慶年中,敕差衛尉寺承李義表前融州黃水令王玄策往西域充使。至毗耶黎城東北四里許,維摩居士宅示疾之室,遺址疊石為之,王玄策躬以手板縱橫量之,得十笏,故號方丈。”(《釋氏要覽》捲上)許多史籍都言,方丈之得名源於王玄策此舉。然而,《文選》中收有王簡棲《頭陀寺碑》已出現“方丈”一詞。其文說:“宋大明五年,始立方丈茅茨,以庇經像。”高誘注則說:“堵,長一丈,高一丈,面環一堵,為方丈。”“大明”為南朝劉宋孝武帝的年號,大明五年即公元461年。不過,這裡所謂的“方丈”是否即是後世所指的含義,原文語焉不詳,僅備一說。
堂頭也指的是住持所居之室。《禪苑清規·請尊宿》說:“專使先看知事計會訖,上堂頭人事。”《廣燈錄·三聖然禪師章》:“師到道吾,道吾以緋練額,持禪杖。師見,乃雲:‘逐便祗候。’道吾應諾。師參堂了,再上堂頭人事。道吾卻具威儀方丈內坐。師才近前。道吾雲:‘有事相借問,得麼?’師雲:‘也是適來野狐精。’便出去。”《聯燈會要·香嚴閒禪師章》雲:“屢上堂頭告溈山為說。”以上二例,堂頭均明顯指方丈,即住持和尚之居室。
正堂也是方丈的別稱。《景德傳燈錄·龜洋山無了禪師章》說:“師告寂,瘞於正堂。”又《酉陽雜俎》載:“嵩山普寂禪師潔正堂,焚香端坐。未久,忽聞叩門。連雲:‘天師一行和尚至矣。’一行入詣,寂作禮云云。”此二例之“正堂”顯然亦指住持之居處也。
寢堂乃指住持接見來客、接受住僧參拜的地方,一般位於方丈的前方,與方丈室相接。《禪林象器箋》說:“舊說曰:凡禪剎堂舍位置,法堂後有茶堂,接茶堂而有寢堂,連寢堂而有方丈。蓋寢堂者,住持講禮之處。”此說很精確。如《敕修百丈清規·聖節》說:“上堂,住持於鼓初鳴,出寢堂坐。”同書《小參》又說:“小參初無定所,看眾多少。或就寢堂,或就法堂。”同書《遊方參請》說:“凡寢堂中,必設參椅,示尊師道也。新到相看,住持當居中位,令其插香展禮,側坐受茶,於禮無損。”因寢堂用於行禮接待,故其比之方丈室略大,《禪林象器箋》引竺仙《仙和尚宗門千字文》自注雲:“今之曰方丈者,謂之寢室,大者曰寢堂。室則幽奧深邃,堂乃堂堂明顯也。”正可為證。
茶堂必在法堂後,寢堂前。本是住持行禮之所,但與寢堂不同。茶堂人員來往較雜,相當於眾僧的休憩處所。《芙蓉楷禪師錄》載:“唯置一茶堂,自去取用。”(《禪林象器箋·殿堂門》引)《校定清規·告香》規定:“齋退鳴鼓,特為茶,或就法堂,或茶堂,首座相伴,特為參頭,有飯。”又《廣燈錄·黃檗斷際禪師章》亦曰:“師一日在茶堂內坐,南泉下來問:‘定慧等學,明見佛性,此理如何?’師雲:‘十二時中,不依倚一物。’”特別是《大慧杲禪師錄》所載將茶堂與寢堂之別顯示得很清楚:“歲節秉拂雲:‘今日一隊奴僕,在茶堂裡村歌社舞,弄些鬼神。’”
衣缽寮是住持和尚的辦事機構,其字義如《禪林象器箋》所解:“藏住持衣財之處。此方所謂眠藏也。”然而,衣缽寮的職能並不僅僅限於藏置方丈和尚的衣缽等物。如《校定清規·入院視篆》說:“住持看封,預都寺開封,呈過住持,就狀先押字,次書日子,行者使印於日子處。狀系都寺收,印子隨封押,歸衣缽閣,付與衣缽侍者,或親隨使者。”同書《新住持入院》載:“印子隨即封押,歸衣缽閣,付與衣缽侍者。”同書《法嗣師忌辰》說:“就衣缽閣支差設錢。”以上數條資料,衣缽寮或作衣缽閣,或為衣缽閣,所指皆同。從這些資料看,衣缽寮還掌握寺院及住持和尚的印信,並且具有一定的經濟權力。現代叢林,衣缽寮規模不大,其職責為替住持辦事,侍奉住持和尚。衣缽寮一般有以下執事:
衣缽侍者衣缽侍者是方丈和尚的機要秘書和直接助手,負責收發信件和草擬文書等。若有方丈和尚不願見或不便見的來訪者,可由衣缽侍者出面接談。有的寺院還設有“銀錢衣缽”和“莊嚴衣缽”。“銀錢衣缽”掌管寺院每天收入的現金及其帳目,包括施主結緣、供齋和其他經濟往來。“莊嚴衣缽”負責掌管寺院珍藏的莊嚴法器和貴重財物。
燒香侍者侍者寮的負責人。凡方丈和尚說法,主持佛事,出位拈香、禮拜、上堂、上供時,均由燒香高捧香爐,走在方丈前面。
記錄侍者衣缽寮的記錄主要替方丈說法時寫法語,傳戒時寫請啟,為各種佛事寫疏文等。而且,長老語錄,多由其記錄整理而成。
湯藥侍者湯藥是方丈小灶和上客堂的廚師。方丈生病,由他煎湯熬藥,故名湯藥侍者。他還要做許多零星事務,如照料方丈的私人賓客,管理和分配特殊食品等。上客堂所需的菜蔬及其他用品,則由“買辦”負責採購。
請客侍者衣缽寮的傳達。凡來會見方丈的,先由他稟告衣缽或方丈。方丈或衣缽有指示,也由他向外傳達。
聖僧侍者方丈的侍者。由他照料住持披衣、抽衣、摺疊並存放袈裟等。在佛教儀式中,應為方丈傳爐、開具;飯後為方丈送漱口水,出寺院為方丈背行囊等。在通常情況下,這種執事不是輪流充當,而是長期的,在每半年一期的序職時,都無須更換。
方丈行者在方丈廚房燒飯、烹茶及幹雜活的僧人。也包括輪流從禪堂抽出來的清眾,他們負責守門、倒茶、鋪碗筷等。
祖侍負責照料退院老和尚。
方丈屋廊常常懸掛一種扁磬,玉石質,形似雲板,有客來時鳴三下以通報,有如俗家的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