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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陳昱霖和吳秀波的事件影響還真是非常大,不僅是電影《情聖2》提檔,有網友爆料稱,吳秀波的其他影視劇也將以網劇的形式播出,吳秀波在橫店拍戲的私生活,也成為網友們關注的焦點。最近有律師針對吳秀波這件事,認為陳昱霖敲詐勒索罪可能存在,但是吳秀波也可能面臨重大刑事法律風險,重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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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善意的嘮叨

    作為演員和公眾人物理應堅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道德操守,向社會傳播正能量。大家看看現在的娛樂圈烏煙障氣,亂七八糟,那有一點底線和羞恥感:偷稅漏稅、吸毒、嫖娼、賣淫、包小三小六的、打架、炫富、賣國的等等惡劣行為數不勝數!給國家和社會帶來了大量精神毒品雅片,汙染了社會空氣,毒害了中華民族的青春一代及青少年和兒童們!!!!!國家應下大力氣整治和打擊,不然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將因此毀於一旦!

  • 2 # 子軍33338923

    何迷糊怎麼挺呀?七年了不知道這件事嗎?明明是早知道而採取了預設的態度,預設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勾引欺騙小姑娘上床,這種女人很可憐,有可能在外面吹牛逼說自己老公厲害玩了好幾個姑娘,臨了小姑娘跟渣男簽了分手協議要錢了,她跳出來不讓給錢了,也夠渣的,不值得同情

  • 3 # 月下橫笛

    不要洗白了,封殺吳秀波,吳秀波設計讓女的坐牢的目的就是讓女方不能發聲揭發自己不可告人的內幕,不道德藝人開十二家公司可能是為了偷稅漏稅,必須要嚴查,必須要嚴查

  • 4 # 小愛v

    力挺,七年多沉默,別說不知道他出軌,現在覺得可憐,難道不是你縱容的嗎?如果一開始就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又怎麼會搞成這樣?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適合每個人。

  • 5 # jiezi_001

    同居都算不上,重婚更八杆子打不著,就一情兒,提問者是傻缺還是別有用心啊?有這閒功夫你給你媽買點年貨不好嗎?

  • 6 # 使用者5841552209

    大致對陳家有點了解,他們可能是小鎮的,也可能是農村的農民,夫妻兩人經營著一輛客車,陳爸開車,陳媽買票收費。跑客運自然沒時間看護孩子,對孩子心智教育,辨別是非基本能力很缺乏。常言道,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逐漸養成了孩子想自立想法。人們常說,女人有兩次投胎,一次沒投好,還有備胎——婚姻。在北京認識了’慈祥的”,善解人意的大叔——吳秀波。

    吳秀波是有家室的,搞女人是熟練工,流水作業罷了。陳小姐當時18歲,年輕幼稚,懷揣著演員美夢,以為自己遇到了貴人,何況吳秀波又是大明星。情竇初開,青春期心裡和生理迫切需要,而吳秀波風流成性,無時無刻地尋找著獵物,所以兩人一拍即合。

  • 7 # 隨波逐流不好嗎

    如果吳是重婚罪,那小三也會重婚罪入獄。說一個真事,法院委託我們機構給一個女的做是否是哺乳期的醫學鑑定,我看那女的就是一年輕樸實的農村女孩,問法院工作人員:她犯了什麼罪,法院說重婚罪,開始不知道男的結婚了,後來也是知道了但也懷孕了,沒有離開,還是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原配告了,男的和她都判了。她哺乳期可以監外執行。很可憐,其實剛開始也是男的騙她,而且男的也沒多少錢,做鑑定都沒錢,她爸爸賣了幾百斤玉米換了點錢。

  • 8 # 微微一笑盡歡顏

    按現在法律,不知道算不算重婚罪,但在七年漫長的時間裡,陳夢琳和吳秀波相處在一起生活時間比原配多了幾倍的話,不是事實婚姻也是事實婚姻,何在感情上真正變成了第三者。

  • 9 # 遠山344

    因為陳還被拘押,失去話語權,其有無什麼重磅證據改變此案性質,現在真的不好說。所以說,根據現有的各種傳言,來判斷陳是否犯有敲詐勒索罪,以及吳是否構成重婚罪尚為時過早。

    本來自去年中秋,陳曝光與吳地下情之後,引發一陣燥動,但隨著吳團隊與陳達成協議,並送其去國外禁言,事件己經淡化了,在吃瓜群眾眼裡,陳吳桃色新聞與其他明星臭事差不多,娛樂一下也就完了。而事實上,這以後的吳,仍然泰然自若,該幹嘛幹嘛,形像和事業並沒受到嚴重影響。按理說,吳把這件事處理得還算完美。

    可沒想到,吳突然玩了一個誘捕門,把陳送進了局子,自已卻悠哉悠哉。人品之劣,手段之毒,讓廣大吃瓜群眾怒不可遏,口誅筆伐,結果吳搬起石頭砸了陳,也砸了自己的腳。根據目前資料表明,吳與陳己達成有關協議,否則陳不會乖乖地去國處禁聲,也不會冒然回國籤什麼約。由此可以推斷,吳團隊與陳達成協議,目的並非是要息事寧人,而是設套要置陳於死地。

    從這個意義上說,吳團隊此招絕對是步天大的臭棋,過高估計了自己的勢力,過低估計了陳的能量,而陳的能量並非來自陳本身,而是廣大的吃瓜群眾的能量。這些吃瓜群眾並非支援陳的小三行為,而是衝吳始亂終棄,心狠手辣去的。

    可以說,吳的絕殺計將陳害得很慘,但也讓自己輸得徹底,可謂損人不利己。吳被人痛恨之處,不在於他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而在於他玩了陳七年,最後甩了她,不想用錢補償,還設套把陳送進班房。難免天人共憤。

    說到誘捕,這裡頭還真有疑惑需澄清。王思聰發文說,吳去公安部門找人抓陳。這爆料起初聽來,貌似王只是主觀臆斷而已,不過,冷靜思量一下,這個料裡還真有道理。

    問題在於,吳報警陳敲詐勒索,是在陳在國外時就己報警了,還是在陳回國期間報的警?這兩個報警時間點大有說道。

    如果吳早在陳回國前就報了警,那麼警方應該先做的是,立即通知陳到警局接受訊問,對吳的指控進行訊問,而不是等陳回國後直接抓捕。事實上,陳在國外根本就沒接到警方的傳訊。

    如果吳是在陳登機前後報的警,那警方僅憑吳一個報警電話就直接去機場抓人,就更不可思議了。有人會說,警方或許是帶人訊問的。訊問是有時間限制的,如無確鑿證據,拘押不能超過24小時就得放人。但你能相信在24小時之內,就能證明陳敲詐勒索罪嗎?

  • 10 # 阿萌寶寶臉

    以何震亞啞忍老公出軌與人姘居七年,現在卻奉夫命力撕木木來看,何會在老渣男被控有罪的時候力挺吳渣。因為何的卑賤作派是老渣男洗腦幾十年的結果,養成的奴性是不容易那麼擺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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