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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季我努學社

    早在元朝忽必烈時期,中國便與北韓確立了朝貢制度。北韓當時被稱為“王氏高麗”。北韓長期作為中原政權屬國,兩國之間早就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使者制度。雙方使者往來都有著嚴格而繁瑣的禮儀,透過這些禮儀,折射或者說呈現的是在 東亞宗藩體系下,雙方都有意願和主動性來維繫,鞏固,發展這種禮儀關係。

    (高麗王朝)

    隨後朱元璋滅元,攻進元大都,王氏高麗政權得知此事便著手準備派遣使者的事宜。在洪武元年(1368 年)十二月, 派使者頒佈即位詔於高麗,並賜紗羅緞匹四十匹。高麗國王率百官出迎於崇仁門外,之後,高麗政權停用元的“至正”年號,並“遣奉禮部尚書洪尚載,監門衛上護軍李夏生,奉表如金陵賀登極,仍謝恩。為了加強兩國的建交,明太祖在洪武二年 (公元 1370 年)六月,又派遣宦官金麗淵將流亡中國的高麗人送還回國,並致書高麗國王:“比移幽燕之民南來就食,內有高麗民百六十五人,豈無鄉里骨肉之思,聯甚憫焉,即命有司具舟,預遣使護送東歸。…”。同年八月,再次遣使下詔書 及金印浩文,封王領為高麗國王。

    (明太祖朱元璋)

    此後,高麗開始使用“洪武”年號,並且在洪武三年八月,“納元所授金印。”這標誌著明朝與王氏高麗正式確立了宗藩關係。兩國建交後,高麗對明朝十分恭順,不斷遣使到明朝交流。從洪武二年到洪武七年,高麗嚮明派遣使者達十六次之多。明太祖對高麗也十分關心,聽說高麗王的侄女陷於軍中,就派人把她護送回高麗。對於高麗在朝貢時犯的一些小錯誤也採取寬容的態度。

    (明朝的北韓貢女權妃)

    相傳明成祖朱棣的母親是高麗人,是朱元璋攻陷元大都後所得。高麗與元、明還有一個貢女的固定制度,早在忽必烈時期,便向高麗索要貢女。到了明朝,高麗要向朱元璋進獻貢女,但是被拒絕了。靖難之役後,朱棣當了皇帝,曾三次向高麗徵召貢女,從北韓徵召來的貢女都獲封為貴妃以致美人,可見朱棣對於北韓貢女的喜歡。朱棣的孫子明宣宗朱瞻基也跟他爺爺一樣,喜歡北韓的貢女。從明成祖開始,大明政權就一直向北韓索要貢女,但是由於中國自古而來的“祖宗禮法”,不好公開寫明,只好在貢品清單上把貢女寫成“純白厚紙”或“藥材”。

    參考文獻:

    1、試論明代中朝朝貢關係中的文化交流[J].劉琴.絲綢之路.2014(06).ISSN:1005-3115

    2、明代北韓貢女問題初探[J].河北學刊:2002(03).ISSN:1003-7071

    3、封貢關係視角下明代中朝使臣往來研究[D].劉喜濤.東北師範大學.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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