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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科王健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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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聯媒體
意外總是在人們放鬆警惕是發生,急就人員也是從未退縮,走在急救的最前沿。這些急救人員都是有急救知識的,但是畢竟急救的過程是短暫的,有時候可能會出錯或者有些病情不是一下子就能斷定的,所以就有可能急救人員還可能加重病情,或者引起一些併發症,在短暫的時間做出判斷,專業的人員也會有錯誤,何況是急救人員,所以如果有突發的意外,在搶救的過程發生了患者的死亡,這大部分人都會去找法醫就,當然,進行法醫斷定,也是要走一定的程式的。
有聽說過在發生緊急情況以後,患者損壞了他的脊椎骨,那麼急救人員在急救的過程之中,如果突發意外,發生了患者死亡的事件,然後就諮詢法醫,如果說“患者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於在急救過程中對患者進行了二次傷害,然後患者才死亡的?”這就需要走相關程式關後,找法醫鑑定了。其實法醫也不是什麼都能斷定出來的,很多時候都是模擬回原來的現場,觀察急救人員的急救程式步驟有沒出錯,而並不能準確的判斷出二次傷害是否由急救人員造成的。
所以法醫也不是萬能的,急救人員也是儘自己的能去搶救病人,方法、程式、步驟沒錯的話,也是對患者盡的最大的責任。
指導專家:未東興,副主任醫師,錦州市中心醫院骨外科。擅長各種型別的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的診斷與治療,四肢骨關節損傷的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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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東骨科專家團
脊柱損傷多指的是受到外界因素導致的,比如說交通事故、工礦事故、戰爭時期、自然災害等,是比較嚴重的問題,併發症非常多,還有很多會合並脊髓受傷,治療效果普遍都不是特別好,甚至會造成殘廢或者死亡。那麼,法醫有辦法鑑定脊柱損傷後是否是急救過程翻動造成決定性死亡嗎?
在意外發生的時候,首先急救人員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做得好或者不好可能直接影響到生命安全問題,基本上急救人員就是在跟死神搶命。如果不幸去世,這是急救人員的失誤還是說當時事故的問題,有些家屬在傷心過度之下可能就會在心裡打個問號。
在家屬同意之後,或者主動申請走司法程度,法醫是可以介入的,但是法醫不能完全鑑定脊柱損傷後是否是急救過程翻動造成決定性死亡,只能是根據證人以及當事人的訴說,以及相關的法醫專業知識,模擬當時急救人員當時一系列的操作流程來判斷死者的死因,有很多情況是不好判斷造成患者死亡是不是急救人員的責任,畢竟脊柱損傷本身的死亡率也很高。
法醫這個職業可能很多人覺得特別神奇,尤其是看多了破案電視劇的人,覺得只要是經過法醫之手什麼都能夠確定,但是現實終歸是現實,法醫也是人,只能是根據現有的證據以及客觀依據進行判斷,在很多的情況下,並不能百分之百斷定死亡是否是脊柱損傷後是否是急救過程中不規範的翻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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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米翹就在下一杆
這個要問法醫了,然後我說下啊,既然是急救,尤其是沒有幾個人在場的時候,有人救已經很對得起你了,還要人家專業,那人家只能120來接你,難不成救個人還要賠錢?法律規定不能見死不救,我跟你說,如果大地震的時這種矯情的人那就等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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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一個神聖而又高貴的職業,他們利用死後人的一切可利用資訊來幫助死者以及死者家人討回一個公道,看似法醫是萬能的,因為他們能讓死了的人“開口說話”,他們能讓死者的死因大明大白。
現在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在生活水平水平提高的同時,那麼身邊的危險係數也在不斷的升高。那麼跟隨著時代發展的腳步,急救醫療培訓也是發展的越來越好。這些急救醫療培訓出來的人員或多或少都是瞭解一些緊急的救命知識的,他們可以說也是救死扶傷的一員了。但是我們經常都在說:“需要急救的人是與死神擦肩而過的人了,救過來就相當於有了第二次的生命了。”進行急救措施的人員既是從死神手裡面搶命的人,但是同時他也是掌握緊急患者生命的人。這是怎麼說的呢?急救人員有的是非醫學專業的人員,再說即使是醫學專業的人在緊急狀況下要迅速做出判斷,專業人員有時候都會出錯,更別說只是參加過簡單緊急急救的人員了。
因此,最近在網上有一個比較熱議的話題就是,在發生緊急情況以後,患者損壞了他的脊椎骨,那麼急救人員在急救的過程之中,如果突發意外,發生了患者死亡的事件,然後就諮詢法醫,問法醫能不能鑑定出來“患者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於在急救過程中對患者進行了二次傷害,然後患者才死亡的?”那麼我們首先要明確法醫登臺要家屬同意做司法鑑定以後,法醫才有權利著手這樣的事件。
當這樣的事件發生時,一般鑑定的是參與急救的人員程式是否正確,因為法醫也不能夠判斷出來是不是急救人員對患者造成的二次傷害,法醫只能模擬當時急救人員的急救程式來判斷患者的死因。因此,法醫也是不好判斷到底是不是急救人員造成患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