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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叄仁行

    這幾天的熱搜詞:研究生,66萬,賓士漏油,然後維權未果,各種宣告。

    為什麼一個簡單的消費者維權,能有這麼大反應,就是因為消費者在維權路上道阻且長,態度之蠻橫,根本不把消費者放在眼裡,店大就能欺(主)???正視自己權益和不法違規行為較真,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讓糾錯的成本大於犯錯的成本,犯錯成本太低,糾錯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也就是點賠償問題而已。所以才有了一個個如此行為如此行徑的違規商家存在,加大處罰力度對社會影響惡劣的行為也加入黑名單嗎也列入誠信考核中去嗎。

    莫讓店大欺了(主),不要讓主人傷心又流淚,較真起來和那些藐視消費者不把消費者放在眼裡的行為作鬥爭,有一家曝光一家,讓他們也無處躲避。

    關注事件本身,正視自己權益,保護自己合法的權益不受侵害!!!

    事件本身對於我們的警示作用很大,讓糾錯成本不大於犯錯成本的話,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永遠得不到正常保護,犯錯成本太低了,糾錯就顯得不重要了,所有的事也只是周而復之,我們能做到的就是正視自己權益,防備於未然。

  • 2 # 使用者2708666733182

    這不是一個單純的車漏油的問題,這反應了當今社會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4S店在你沒有買車之前當孫子,你買完車他就當爺爺了。

  • 3 # 泰尚律聯

    西安66萬賓士車漏油維權,15000元的金融服務費,西安利之星4s店違規收取,涉嫌偷稅漏稅!

    根據最新頒佈的《家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第十條 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國家已經明確規定,不得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不得強制購買保險!

    但是西安利之星,仍肆無忌憚的收取,視法律為兒戲!

    同時,該部分費用,沒有開具發票,買賓士車的不止王女士一位,支付這個神奇金融服務費的,更不止一人!那麼多資金,沒有透過公司賬戶,是不是存在偷稅漏稅?

    西安市稅務局,請你們出面,履行你們的稽查徵繳義務吧!嚴查西安利之星亂收取費用未繳納稅金的問題!

  • 4 # 歐陽淺學

    這家4S店的老闆是一個馬來西亞拿督,勢力很大,幾乎壟斷了國內賓士銷售市場;趙薇旗下的公司也在其中佔有25%的股份。這家公司店大欺客,和購車客戶間矛盾頻頻,僅這一個4S店就和客戶發生過多起官司(圖片如下);然後對其他4S店方面也是打壓,不屬於他旗下的4S獨立經銷商,要強行入股,不給入股就想辦法關閉別人的訂貨賬號,很多獨立經銷商只能忍氣吞聲。

  • 5 # 使用者93916284877

    賓士、利之星、職能部門都應該要在這件事情中反思,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轟動效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該刮骨療傷了。

  • 6 # traceyzhang

    打黑除惡!賓士滾出中國! 這事情必須給交代!我不買車不代表我朋友家人,兒子 子孫不會買車!淨化賣車亂象!需要政府為百姓撐腰!

  • 7 # 柔情似水17990

    這樣的企業,誰還可以相信,自己的問題還百般刁難狡辯,不要以為自己是大牌就了不起了,要相信中國有十幾億人民也是不好惹的!

  • 8 # 馮斯托絡夫斯基

    2014年前後 大眾車也是如此的傲慢無禮,記得去看Golf進入10分鐘愣是沒人搭理,去你媽的 爺有錢還怕花不出去!

  • 9 # 使用者101107874997

    關於賓士漏油事件,後續連鎖反應:1.中央專項組已查此4S店,本批次車輛整體質量問題,有可能全部強制性下架招回。

    2.若存在金融欺詐行為,4S店的高管會因為金融服務費坐牢。

    3.全國會掀起一場行業整頓,賓士的股票會跌……這個事件將給資本家的市場造成幾百億的損失。

    4.賓士將在未來,中國市場的銷售大幅度減少!

    5.德國總部會嚴罰4S店老闆,並取消經營資格。

    6.如果此4s店涉嫌漏稅,此4s店老闆會因此而坐牢。

    7.之前買車繳萬所謂金融服務費的車主會拭上門退費。

  • 10 # 老的牛

    消費者的維權為什麼一直都那麼難?問題的根子在哪裡?在政府有關部門一直以來是否重視與否。如果不重視,任你平頭老百姓跳斷腿,也然並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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