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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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優米娛樂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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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細數人生果
30年年前拍照片是奢侈的,因此沒有照片,美好的感覺一直留心底。前些天遇到了他,一個奔六的老教師,他看到我眼光還是眸亮眸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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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倆小黑
敢!但是雙方都已結婚生子,還是不要打擾對方比較好!我老婆看到她會吃醋生氣,影響我自己的家庭!初戀女友的老公若發現了自然心裡也不會舒服,也會影響到初戀女友的生活,既然已經分開了,還是不要去打擾到對方,有時候想念的時候就在自己心裡想一下,然後再默默祝福對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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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迷你中吉普
看來大家都不傻,沒讓筆者把初戀照片給騙出去,這個平臺人挺多的,說說也就罷了,誰也不認識,照片掛上那可有的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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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善良的小民工和一群狗
那個年代不方便照相,雖然我已經對我初戀男友沒感覺了,但是我一直在保護他。所以不公佈他的照片跟姓名,他長的蠻像清秀瘦版痞子型謝霆鋒,雙眼皮丹鳳眼,吊眼,有酒窩,很早褪去了嬰兒肥,臉型像把刀,很瘦,小時候活潑開朗,後來性情大變,變成面癱高冷男,總是黑臉,我就再也不喜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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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綜藝時光機
倒是想曬照,不過我沒初戀。
第一段感情不知道算不算初戀,
介紹認識的,沒有心動,
他想成家,我想談戀愛,
就這麼在一起了。
然後因為都是第一次,
磨合不了,也就分開了,
在一起一張照片都沒有。
不知道算不算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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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哎喲菲菲不錯哦
我不願意。
我不喜歡。
我很反感~曬初戀照片。
初戀,過去已過去,如果美好,在心裡默默緬懷就好;如果已經交惡,那就強迫自己慢慢淡忘它!有什麼好曬的!
我個人認為,在公眾媒體曬別人的照片,是不文明的行為~除非經過對方頷首同意。
這個問題有意思,這就是讓我們說出我們的初戀,然後現任看到後就分手了。
我的初戀就是一場暗戀,暗戀人家三年,結果要告白的時候人家已經有女朋友了。影響我的心情,結果影響每一件事情。為了忘記他就把所有的記憶物品都刪除了,當然還是在某個角落裡留下了他的一張照片。那麼我偶像初戀是吳亦凡。凡先生在剛出道的時候我就買了海報等,一路看他到現在。他比鹿晗走得都要好,人家走的是國際線。鹿晗走的是團隊背後運營新媒體宣傳自己。所以凡先生是以實力上來的。
支援凡先生,希望他快點找到女友。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