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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探索與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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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708161837795
交通部發布新規4.2米標載新規是:
1、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2、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每減少兩個輪胎,其總質量限值減少3噸。
3、安裝名義斷面寬度不小於425mm輪胎的掛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驅動軸安裝名義斷面寬度不小於445mm輪胎的載貨汽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其總質量限值不予核減。
4、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時,3軸和4軸貨車的總質量限值各增加1噸;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並裝備空氣懸架、且半掛車的兩軸之間的距離d≥1800mm的4軸鉸接列車,總質量限值為37噸。4.2米廂式貨車屬於輕型載貨汽車。貨車按長度分,常見的車型可分為4.2米、6.8米、7.6米、9.6米、13米以及17.5米幾類貨車。
4.2米貨車屬於輕型載貨汽車。貨車按長度分類,常見的貨車長度可分為4.2米、6.8米、7.6米、9.6米、13米以及17.5米。其中4.2米、6.8米、7.6米都屬於輕型卡車,9.6米則為中型卡車,13米則為重型卡車,17.5米則為平板半掛牽引車。
根據 《GB/T 15089-2001》,也就是汽車分類國家標準,中國的汽車共分八大類。其中與卡車司機工作相關的共有五類,分別是:載貨車、自卸車、牽引車、專用車以及半掛車。
1、載貨汽車:分類依據:公路執行是廠家最大總質量(GA);型別:微型貨車(GA≤1.8噸);輕型貨車(1.8噸<GA≤6噸);中型貨車(6.0噸<GA≤14噸);重型貨車(GA>14噸)。
2、自卸汽車:分類依據:公路執行是廠家最大總質量(GA);型別:輕型自卸汽車(GA≤6噸);中型自卸汽車(6.0噸<GA≤14噸);重型自卸汽車(GA>14噸);礦山自卸汽車。
3、牽引車:半掛牽引車、全掛牽引車:半掛牽引車是指掛車的前面一半搭在牽引車後段上面的牽引鞍座上,牽引車後面的橋承受掛車的一部分重量。全掛牽引車是指掛車的前端連在牽引車的後端,牽引車只提供向前的拉力,拖著掛車走,但不承受掛車的向下的重量。
4、專用汽車: 廂式汽車、罐式汽車、起重舉升汽車、倉棚式汽車、特種結構式汽車、專用自卸汽車。
5、半掛車:分類依據:公路執行是廠家最大總質量(GA);型別:輕型半掛車(GA≤7.1噸);中型半掛車(7.1噸<GA≤19.5噸);重型半掛車(19.5<GA≤34噸);超重型半掛車(GA>34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