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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產資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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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所謂新規,即取消房屋公攤面積,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其實只是調整了房屋銷售的計價方式,對購房人而言,不會有任何實質性的實惠。計價面積縮小了,交易單價自然會上調,房屋總價還是原來那個價格水平。包括維修基金、物業費、取暖費等,也必然會相應上調計費單價。不要寄希望於開發商及有關單位和部門會犧牲自身利益讓利於民。調整房屋交易計價方式的唯一目的和作用,是使房屋銷售單價更能真實、準確地反映房屋的交易價格水平,有利於經濟學統計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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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融島
按照套內面積進行交易,對購房者來說,很難說是利好還是利空,現在來看,一切尚為時過早。
先看產品。按照套內面積交易,那麼公攤部分將由開發商來埋單,如此一來,沒有強制要求的公攤部分,比如入戶大堂、公共走廊等,將會縮水,大堂很可能出變成門洞。畢竟對開發商來說這都是錢啊。
再看價格。在限價形勢下,很多開發商利潤微薄,再把10%-30%的公攤除掉,註定是要賠本的。
賠本的事,誰願意幹?也就是說,房子的單價不提升是不可能的。那隻要因為取消公攤而致使單價提升,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對購房者來說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關係。
最後看政府的稅收。如果稅收也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那麼在單價不提升的情況下,稅收就會減少,這顯然並非政府的初衷。
因此,把政府稅收因素也考慮進去的話,那麼開發商一定會透過提升單價的方式,將損失的公攤部分的貨值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至於提升的幅度,簡單粗暴的說,就是公攤率。此時,即便政府限價,指導價格也會有所放鬆,允許上浮的吧。
產品、價格、稅收,似乎不管在哪一方面,對購房者來說都沒有什麼利好,只要總價沒有減少。唯一的利好可能也就剩下,以後購房將更透明一些,購房者不再擔心自家的得房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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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oasis28
各家公攤面積不明晰面積,位置,物業,街道,開發商,業委會無不虎視眈眈,醜態百出。
地窖是公攤面積,可以按房屋公攤面積大小分隔成雜物堆放間歸還各戶。停車,雜物堆放,杜絕非法買賣公攤都解決了。
物業用公攤車位賣業主的錢。 這是倒第幾次了?
房本上25%的公攤面積不知道在哪裡造成的。 惜鼠留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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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知44
肯定會漲,國家的政策目的就是保證地產給政府帶來的高收益,前面幾波政策下來,房價翻倍漲,這是政府希望看到的結果,而且有些地方房價下降還會被政府約談,綜上所述房價肯定漲,至於會不會兩萬變四萬這麼高頻率漲就不知道了,漲肯定是的,要跟著政策走,就像醫改,只要醫藥公司跟著政策走,比以前更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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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軍19
早該如此。管理部門遲遲沒敢這麼做,還是存有私心,畢竟房地產的最大收益者是政府。現在徵求意見,能不能儘快實施,就看政府是否下得了決心。未購房的不必過於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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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葉律師
但不管怎麼說,住建部發出征求意見稿,就已經釋放這樣的一種訊號。
第二,從表面來看,採用套內面積計價,所見即所得,是更符合購房者的權益。但與民眾有關的應當是交易價格,即使房價,或者與房屋面積計價有關的費用。
正所謂買的永遠不如賣的精,上有政策,開發商就有對策,羊毛最終還是出在羊身上。而現在房屋公攤的面積各不一樣,在房屋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按照套內面積進行交易,必然導致房價上漲,是否進一步推動房價上漲的表面浪潮!
更重要的一些以房產面積進行計價的收費專案,比如物業費、供暖費等等,是否也應當在不調整價格的情況下相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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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業戰艦
簡單幾句話吧,國家政策,不敢多言。
有首歌唱的好“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那套房子就在那兒,還是那套房子,不論你怎樣計算房價,在當前“地產經濟”下,價格(總價)還是那個價格(總價)。
一塊地皮經過招拍掛後,價格實實在在擺在那裡,原來按套外定價,一百平米的房子,一萬塊一平米共100萬,刨除公攤實際到手70平方米,合每平米14285.7元。現在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直接按14285.7元一平米售賣,總價還是一百萬。——開發商絕對不會賠本賺吆喝,還按每平米一萬元售賣,70平方米的房子只賣70萬。
如果說有沒有啥好處,就要等政策後續跟進了,如物業費收取標準、取暖費收費標準、房產購置稅徵收標準、公共維修基金會不會發生相應調整就不得而知了。還有能讓群眾感受到不同的是,房產證(不動產權利登記證)上的面積描述方法改變了。
回覆列表
星星還是那顆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
一個基礎算數題目:除數變,商也會變,因為被除數不變!
也就是說,價格看上去漲了,其實是面積變小了,總價還沒變。房還是那個房,總價還是那個總價。
也帶來了好處,比如契稅,物業費,維保基金,供暖費(北方),所謂房產稅會降一些,這也有個前提是相應費率、稅率不變!
比如,北京的供暖費還是30一平!
人均住房面積會減少,這個也沒實質影響,統計資料而已,能住多大還是住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