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內交通事故多發,不管開機動車還是騎腳踏車,都有必要了解一下非機動車要怎麼合法、安全地透過路口。特別是非機動車在路口左轉彎時,會跟機動車有多處碰撞的危險,比如右轉機動車與的非機動車就至少有兩處交叉點(下圖紅圈位置)。非機動車應當根據當地交通實際,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選擇以下三種方式達到左轉彎的目的:1、直接進入路口內通行,但要緊靠中心點右側直接一次性左轉(如下圖)。這種方式透過,一般適用於路口專門有左轉彎訊號燈設定,對直行與左轉同時放行的大路口不太合適(儘管是合法通行),因為要斜穿過機動車流太危險了,並且要有足夠的時間,尤其是大路口,如果騎車到一半被其他方向放行的機動車夾在路口內就比較麻煩了。注意:有的地方是不允許非機動車進入路口內行駛的,這種路口是無法一性次左轉彎,只能走直角線分兩次過街。(如下圖)2、繞直角線分兩次在人行橫道內下車推行。這是最安全的過街方式,此時在交通規則上視同行人,所以必須下車推行,非機動車在法律上的地位視為隨身行李,另從安全因素分析,在斑馬線內騎車會影響行人的安全,也會影響機動車方的判斷。3、不用下車,在人行橫道線的靠路口一側(不佔斑馬線)繞直角分兩次透過(如下圖)。現在各地都倡導綠色無碳出行,越來越多的路口專門設定了非機動車專用車道或等候區,還有非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不管怎麼個走法,都要隨時注意觀察周邊路況,確保安全透過。附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 非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1. 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2. 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3. 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4. 遇有停止訊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5. 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第六十九條 非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 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3.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第七十條 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透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透過。
路口內交通事故多發,不管開機動車還是騎腳踏車,都有必要了解一下非機動車要怎麼合法、安全地透過路口。特別是非機動車在路口左轉彎時,會跟機動車有多處碰撞的危險,比如右轉機動車與的非機動車就至少有兩處交叉點(下圖紅圈位置)。非機動車應當根據當地交通實際,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選擇以下三種方式達到左轉彎的目的:1、直接進入路口內通行,但要緊靠中心點右側直接一次性左轉(如下圖)。這種方式透過,一般適用於路口專門有左轉彎訊號燈設定,對直行與左轉同時放行的大路口不太合適(儘管是合法通行),因為要斜穿過機動車流太危險了,並且要有足夠的時間,尤其是大路口,如果騎車到一半被其他方向放行的機動車夾在路口內就比較麻煩了。注意:有的地方是不允許非機動車進入路口內行駛的,這種路口是無法一性次左轉彎,只能走直角線分兩次過街。(如下圖)2、繞直角線分兩次在人行橫道內下車推行。這是最安全的過街方式,此時在交通規則上視同行人,所以必須下車推行,非機動車在法律上的地位視為隨身行李,另從安全因素分析,在斑馬線內騎車會影響行人的安全,也會影響機動車方的判斷。3、不用下車,在人行橫道線的靠路口一側(不佔斑馬線)繞直角分兩次透過(如下圖)。現在各地都倡導綠色無碳出行,越來越多的路口專門設定了非機動車專用車道或等候區,還有非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不管怎麼個走法,都要隨時注意觀察周邊路況,確保安全透過。附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 非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1. 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2. 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3. 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4. 遇有停止訊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5. 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第六十九條 非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 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3.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第七十條 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透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