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期而遇你的美吖

    有沒有關係在你自己得內心,事實是你還在糾結。

    還是做不到放下,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明確告訴自己沒有關係了,果斷的人就是真的沒有關係了,就不會在糾結。

    而你其實還是在糾結。

  • 2 # 為了自我感覺良好

    自身功能的改變或許在於自己努力,錢財女人權力…卻是外在外來的事物,在於時運,什麼智慧判斷選擇努力堅持…都沒有一次運氣爆炸,來得又多又濃,是超乎自我的作用…

  • 3 # 善若水119

    先講一個故事:古時候有一個商人,挑了一擔陶瓷,忽然一頭的陶瓷掉在地上破碎了,商人把剩餘的陶瓷兩頭分均勻了,頭也不回,繼續趕路。路邊的人看見了,價格昂貴的陶瓷杯摔碎了,多麼可惜,商人居然不問不顧地就走了,就忍不住問商人:你的陶瓷摜壞了,你怎麼不看一眼就走了呢?你一點都不感到可惜嗎?,商人笑著說:陶瓷已經摔碎了,即使你撿起來,陶瓷也不可能回覆原來的樣子了,不如捆綁好剩餘的陶瓷,繼續趕路要緊。

    我們往往糾結過去的事情,世界上沒有後悔藥,我們要面向未來,走好未來的路。昨天永遠回不去了,只有踏踏實實走好今天的路,我們的明天才會有彩虹。

  • 4 # 漁夫9733

    天下這麼大,事情這麼多,你會糾結與你沒關係的事情嘛?你糾結了與你沒關係的事情證明了,你知道或是他們認為你知道;因為你接觸過或他們見過,聽說過你在那個時候,出現在你糾結的事情的現場。你給他們解釋了,他們不信或半信半疑,你為這事糾結了。送君一句話:君子坦蕩蕩哦。

  • 5 # 張同圈

    依據普遍聯絡和變化發展的觀點,糾結的事依然和你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由於糾結的實質是欺騙與反欺騙之間的鬥爭,而在這個鬥爭中被欺騙的當事人所進行的反欺騙所依的真象是證據、所依的工具是法律關係,且證據的實質是法律關係成立的預設條件,同時,無論是誰都要受這種法津關係的或保護或制約,假若你不關心鬥爭結果的好壞、有還是沒有,那麼法律關係就失去了它對社會秩序規範的作用你永遠也就搞不明白,則你就會成為沒有底線的人,顯然一旦成了沒有底線的人,其前程要麼是監牢要麼成為別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人,因此,從普遍聯絡和變化發展上看,無論如何,都和你有著關係。

  • 6 # 駐言

    任何事物都變化演變的,沒關可變成又關係,有關係可變成沒關係,實事證明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管的不察嘴,沒有能力該說的少說,該管的聽而知知,等有才能的去解決好了。

  • 7 # 金涯

    我覺得強幫弱,結果無所謂。只是,從內心講,弱的內心都是知恩圖報的。如果一定程度上強大的幫上弱的了,我覺得一定讓弱的內心有個需要傾訴的地方,不然,弱方很過意不去,想彙報一些正常的關切,想知道彼此就行,不要不明白,這輩子很短,情義卻很長。是嗎?!如果對方不願意拋頭露面,那隻能悄然的來,悄然的去了……

  • 8 # 小金1953

    事不關已,高高掛起。與己無關,置至不理。凡事都有因果關係。個人,在生活工作中,沒有獨自關係。有人就存在人與人的關係,父妻關係,家庭關係,工作關係,社會關係。

    如題所說,發生糾結的事情無已無關,但是事情的結果好於壞有沒有利害關係,於已有關,受到牽連。哪怕有點耦斷絲連的關係,也要掚清關係,追根到底。

    關係,是個語言。但是社會生活中,錯宗複雜。人與人之間產生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如果搞不清是非關係,法律關係,利益關係。就會上當受騙,敲詐勒索,法律懲處。危害社會,社會成本太高。

    關係,產生禍福。人生正道是蒼桑。人的一生一味講究追求人情關係。是非不問,道德不顧,法律不守,棄善從惡。一生糾結,永不翻身,死亡之路。

    關係,只有一個永恆的關係國家關係。全國各族人民一家親。家和萬事興。處理人與人的關係,關鍵在於,樹立正確三觀價值觀。人與人的糾結,於社會的勾連,就會起來越少,人民安居樂業。和諧社會,安康社會就會形成。

    (個人對題目感知,不對熱忱批評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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