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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aazhu1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解釋:“初九”是“同人”開始的一爻,剛毅,在下方的位置,與“九四”同性相斥,不相應;但也象徵中間沒有私情存在,與人交往的公正與廣闊;所以說,是在門外與人交往。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解釋:雖然沒有到達“卦辭”中的“野”那樣的大同程度,但已超越在一門之內的狹隘的近親關係。像這樣交往廣闊,當然不會有過失。

    這一爻,說明和同首先應打破門戶的成見。

    六二:同人於宗,吝。

    解釋:“宗”是宗族。“六二”中正,與“九五”陰陽相應,通常是吉的象徵;但這一卦,是在闡揚天下大同的理想世界,相應反而成為不利的關係。

    象曰: 同人於宗,吝道也。

    解釋:因而不相宜;用祇在宗族中交往的現象來比擬。這種宗族和同的態度,雖然不能說錯,但也不值得讚揚。

    這一爻,說明應進一步打破宗族觀念。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解釋:“戎”是軍隊。“莽”是草叢。這一卦,祇有一個陰爻,其他的陽爻,都要與他和同;因而,“九三”也不例外。但“九三”陽爻陽位,不在中位,性情暴躁,過於剛強,與“上九”又同性相斥,就想與下方接近的“六二”交往。可是,“六二”與“九五”,關係密切,奪走“六二”,“九五”必定加以攻擊,何況“九五”強大,正面作戰,難有勝算。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解釋:於是,在草叢中設定伏兵,並登高觀察形勢。但這樣畏首畏尾,恐怕三年也不能出兵,最後祇有不了了之。

    這一爻,說明和同;是道義的結合,足以使不義畏懼。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解釋:“墉”是高墻,隔離家與家。“九四”也剛強,不中不正,與“九三”同樣的暴躁,又與“初九”不相應,也想與“六二”的陰爻親近,卻被“九三”像墻一般隔開;於是,“九四”就登墻攻擊。不過,“九四”陽爻陰位,雖然暴躁,還有自知之明,省悟自己的行為不正當,沒有必勝的把握,終止放棄攻擊。

    象曰: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所以,占斷仍然吉祥。

    這一爻,說明和同代表正義,必然可使邪惡屈服。

    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解釋:“號啕”是哭叫。“大師”是大軍。“九五”剛健中正,在尊位,又與柔和中正的陰爻“六二”相應,當然“九五”與“六二”和同。但“九三”與“九四”,或者埋伏,或者越墻,在中間阻擾,因而無法結合。然而,和同是以道義為基礎,不容易破壞,最後仍然和同。所以用開始哭泣,最後歡笑來比擬。

    象曰: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解釋:不過,“六二”柔弱,“九三”“九四”剛強,“九五”必須用大軍擊敗強敵,才能夠與“六二”相遇。孔子在《繫辭傳》中解釋說:“君子立身處世的原則,或者從政,或者隱居,或者緘默,或者議論,二人一條心,就有斷鐵的銳利;志同道合的言論,就像蘭花一般芬芳。”

    這一爻,說明和同仍須排除障礙,必要時不惜用強,先苦而後能甘。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解釋:“上九”在這一卦的最外面,裡面沒有呼應,無人與他和同,所以說在郊外。“郊”雖然比“卦辭”的“野”,接近城市,但仍然偏僻,想與人和同,也缺乏物件。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不過,“卦辭”的“野”,是指廣大公平無私,但這裡的“郊”,則是沒有和同的人的意思。像這樣孤獨,應當不吉祥;然而,“上九”遠離人群,是因為不願同流合汙,早已覺悟,所以不會懊悔。

    這一爻,說明和同應本積極的態度,但也並非同流合汙。

    同人卦,闡釋和同的原則。否極終於泰來;然而,安和樂利的大同世界,並不會憑空到來,仍然需要積極追求。首先應當破除一家﹑一族的私見,重視大同,不計較小異,本著大公無私的精神,以道義為基礎,於異中求同,積極的廣泛與人和同,才能實現大同世界的理想。正義必然使邪惡屈服,但障礙必須果敢的排除。犧牲小我,然後才能完成大我,先苦而後始能甘。不過,與人和同,應當積極,不可逃避,固然不能同流合汙,但自鳴清高,脫離群眾的孤僻態度,也不值得讚揚。

    天火同人

    經文: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註釋:同人於野:與人和同,其親輔之情達於曠野。同人,卦名;有與人和同、集結、親輔之意。野:曠野,古代邑外謂郊,郊外謂野。

    朱熹《周易本義》曰:“同人”,與人同也。以離遇乾,火上同於天。六二得位得中,而上應九五。又卦惟一陰,而五陽同與之,故為同人。“於野”,謂曠遠而無私也,有亨道矣。以健而行,故能涉川。為卦內文明而外剛健,六二中正而有應,則君子之道也。佔者能如是則“亨”,而又可涉險,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乃為“利”也。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註釋:同人於門;與人和同,其親輔之情達於門外於門,既於門外。

    朱熹《周易本義》曰: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剛在下,上無系應,可以“無咎”,故其象佔如此。

    六二:同人於宗,吝。

    註釋:同人於宗,吝:只與宗族人和同則難行。宗,宗族。吝,難行。

    朱熹《周易本義》曰:“宗”,黨也。六二雖中且正,然有應於上,不能大同而繫於私,吝之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註釋: 伏戎於莽:設伏兵於林莽之中。戒,軍隊。莽,林叢。升其高陵:登上高陵觀察形勢。升,登。帛《易》作“登”。三歲不興:三年不興兵。歲,年。

    朱熹《周易本義》曰:剛而不中,上無正應,欲同於二而非其正,懼九五之見攻,故有此象。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註釋:乘其墉,弗克攻:登上城牆,不繼續進攻。乘,登上、攻佔。墉(yōng),城牆。

    剛不中正,又無應與,亦欲同於六二,而為三所隔,故為乘墉以攻之象。

    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註釋: 同人,先號啕而後笑:齊心協力,先哭後笑。號啕(táo),啼呼、號哭。大師克相遇:大軍攻克(城)而會師。大師,大軍。

    五剛中正,二以柔中正相應於下,同心者也。而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義理所同,物不得而間之,故有此象。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剛強,故必用“大師”以勝之,然後得“相遇”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註釋:同人於郊:與人和同親輔於邑郊。邑外曰郊。

    朱熹《周易本義》曰:居外無應,物莫與同,然亦可以無悔,故其象佔如此。郊在野之內,未至於曠遠,但荒僻無與同耳。

    今譯:

    處曠野與人和同親輔,亨通。宜於涉越在河,利君子行其正道。

    初九:與人和同親輔之情達於門外,無災。

    六二:只與宗族內和同親輔,則難行。

    九三:伏兵於林莽之中,(又)登上高陵(觀察形勢),(恐怕)三年不能興兵。

    九四:登上城牆,不再繼續進攻。吉。

    九五:與人和同親輔,先號哭而後笑,大軍克(城)會師。

    上九:與人和同親輔於邑郊,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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